農村土地承包只剩10年到期,會重新調整嗎?流轉合同超期怎麼辦?

農村改革 農村 農民 三農 地合網 地合網 2017-10-15

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規定為30年,算起來到2027年,就應該是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那麼,不少農村人會擔心,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權是否會變化?每個村民的土地是否會有調整?而對於在農村租用流轉土地的人來說,他們比較關心的是村民承包的土地到期後,他們租用的土地該怎麼辦?之前簽訂的合同期限超過2027年,有沒有投資隱患?

農村土地承包只剩10年到期,會重新調整嗎?流轉合同超期怎麼辦?

關於這個事情,問題比較多,地合君給你詳細說一遍。先說一下農村土地的權屬問題,土地自從去年年底,從兩權分置(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變成了三權分置(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這其中,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承包權歸本村村民,這兩個權是固定不變的,經營權本身歸村民,但村民可以選擇流轉自家的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經營權就歸接納流轉者,也就是承租者。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說的土地指的是耕地,山林地不包含在內!

搞清權屬關係後,那麼來說說家庭土地承包責任制,這裡說的第二輪土地承包2027年12月31日到期,指的是村民的承包權、經營權到期了,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2027年承包土地到期,某些人的土地可能會發生調整,比如戶口遷入城鎮的村民,到期後,土地就會收回村集體,這個村民的承包權、經營權也就沒有了。除了戶口問題,土地會發生調整外,還有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糾紛土地等,也可能會在土地確權時沒解決,到2027年統一解決。

不過,我們可以看一看第一輪承包到期後的處理辦法,1997年的時候,基本上沒有調整,而是直接再續期30年,因此,對於擔心土地發生較大變動和調整的村民而樣,最應該重視的是2018年底,就要結束的土地確權頒證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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