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宅基地新政實施,這三類農民違建的房屋將不會被收回!

農村改革 農民 農村 三農 小農不懂啦 小農不懂啦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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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很接近了2017年的年末了,大部分的農村土地的確權已經完成,農村的土地管理的規範化管理已經成為趨勢。現在農民和集體的土地權利更加明晰了,這從根本上滿足了咱們農民的利益,這個政策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收到了廣泛的歡迎。

2018年農村宅基地新政實施,這三類農民違建的房屋將不會被收回!

由於政策落實的很到位,所以農村地區的土地的使用也就更加的規範,鑑於這種情況,從2018年開始,各地的管理機構將會慢慢放寬對農村土地使用管理。對於一些農村地區的這三類房屋,管理機構會視具體情況不予收回。

一、農村地區的一戶多宅。

按照以前的政策,除了繼承以外,政府會進行回收或者拆除房屋。但是令人欣慰的是,從2018年開始,農民可以擁有的宅基地將不僅僅是一個了,但有一個前提是物盡其用而非奪權多佔,並且在不損害其他集體內成員的情況下,農民只要繳納合理的房產稅就可以使用房屋和宅基地了。

2018年農村宅基地新政實施,這三類農民違建的房屋將不會被收回!

二、宅基地本身一部分而非全部違反規定的。

對於一些農民,由於各種原因,沒有分到自己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所以很多農民只能無奈另外擇地建房,雖然違建但卻不能拆除,一位房屋成為他們的生活保障,面對這種情況的,農民需要的只是相關的手續就可以使用了。(注:在耕地上建房的除外。)

2018年農村宅基地新政實施,這三類農民違建的房屋將不會被收回!

三、有違建情形的宅基地。

農村地區,由於閒置的土地較多,很多農民就會在屋前或者院後給自己圈上一塊地種菜或者晒糧,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未對集體或者集體成員造成很大影響的,以後將不會被收回,可以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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