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千名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

農村 三農 農業 光明網 2017-06-17

我市既注重鄉村醫生的數量,也注重鄉村醫生的職業素質。《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市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全科醫生,按照每千名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全市80%以上的鄉村醫生擁有專科以上學歷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45歲以下的鄉村醫生比例達到50%以上。我市將進一步加強鄉村與基層醫生管理。新進入的鄉村醫生須具備執業資格。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應退出執業,並領取生活補助。因工作需要可返聘部分60歲以上鄉村醫生。加強鄉村與基層醫生引進與培養。建立鄉村醫生定向委託培養機制和“區市管鎮聘村用”機制,鎮街衛生院與定向培養醫學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在村衛生室執業,享受與現有職工同等待遇。將合同管理鄉村醫生納入基層職稱評審範圍,適當提高基層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鄉鎮衛生院從業人員在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資格考試及中級職稱晉升上可提前1年。

我市保障鄉村與基層醫生待遇,對合同管理鄉村醫生各類經費補助納入衛生院總收入實行統一管理使用,對非合同管理鄉村醫生執業村衛生室的資金補助渠道保持不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把不超過40%的當年收支結餘,追加到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改善鄉村醫生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推廣衛生院承辦中心村衛生室,按每2000-4000名服務人口配置1所中心村衛生室,支持村衛生室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農村小城鎮建設以及“撤村改居”的地方要配套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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