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豐縣花橋鄉制定農村和機關事業單位黨員負面清單制度

農村 農民 農業 時政 大江網 2017-04-30

中國江西網廉政頻道訊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更好踐行“我是黨員我帶頭”承諾,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日前,宜豐縣花橋鄉制定了農村和機關事業單位黨員負面清單制度。

農村黨員負面清單共9條,主要包括不按規定參加黨組織活動,與鄉黨委、村黨(總)支部公開唱反調;非正常上訪,不遵守社會公德,違背家庭美德,擾亂社會秩序;利用職權套取各種強農惠農資金,在社會保障、扶貧救濟中優親厚友、辦事不公;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等內容。

機關事業單位黨員負面清單共9條,主要包括落實工作不力,對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避重就輕,應付了事;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家庭等重大事項;收受“紅包”,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利用職權套取各種救災救濟、補貼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班時間炒股、聊天、玩遊戲,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遊,酒後駕車等內容。

制度規定農村和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如有上述情形,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採取約談、檢查、通報,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留黨察看,直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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