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

能源 可再生能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9-06-29

6月27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的《關於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提出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支持中小用戶參與市場化交易、健全全面放開經營性發用電計劃後的價格形成機制、切實做好公益性用電的供應保障工作、切實做好規劃內清潔電源的發電保障工作等7大工作要點。

其中,針對清潔電源的消納從發電端也做出了相關要求:

1、研究推進保障優先發電政策執行,重點考慮核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的保障性收購。

2、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工作,對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要將全部電量納入優先發電計劃予以保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上網。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如存在棄風、棄光情況,由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會同電網企業將棄風、棄光電量全額核定為可轉讓的優先發電計劃,可在全國範圍內通過發電權交易轉讓給其他發電企業並獲取收益。電力交易機構要按要求做好棄風、棄光優先發電計劃的發電權交易的組織工作,推動交易落實。

3、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應按要求承擔相關責任,落實清潔能源消納義務。鼓勵參與跨省跨區市場化交易的市場主體消納優先發電計劃外增送清潔能源電量。

4、鼓勵經營性電力用戶與核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開展市場化交易,消納計劃外增送清潔能源電量。電力交易機構要積極做好清潔能源消納交易組織工作,進一步降低棄水、棄風、棄光現象。

5、清潔能源消納受限地區要加快落實將優先發電計劃分為“保量保價”和“保量競價”兩部分,其中“保量競價”部分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價格,市場化交易未成交部分可執行本地區同類型機組市場化形成的平均購電價格。

同時,針對消納的問題,6月26日,在水電水利規劃總院召開的《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報告2018》發佈會上,水電總院院長鄭聲安也指出,2019-2020年,可再生能源規模將持續快速增長、利用效率將顯著提升,消納長效機制將逐步完善,發電利用率和資源利用率將進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間,棄水、棄風和棄光問題將基本得到解決。

《報告》預測,未來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仍將持續增長,電力消納也將有序推進。預計2020年可再生能源併網裝機規模將達約8.8億kW,非化石能源發電量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5%以上,發電利用率和資源利用率將進一步提升,棄電量和棄電率將保持在合理水平。推進能源質量變革和效益變革,實現我國能源“高質量發展”。

《報告》預計,到2019年底,陸上風電平均單位千瓦造價將降至6900元,風電累計併網容量將接近2.1億kW;光伏平均造價將降至4000元/kW左右,太陽能發電累計併網容量約2.1億kW。預計市場主流晶硅類光伏電池平均轉換效率將提高到22%左右,2019-2020年,光伏發電將提前實現發電側平價上網目標。

隨著今年的光伏新政的下發,平價與補貼項目將在一段時間內共存,共同推進平價上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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