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水利廳原廳長付萬惠被控受賄99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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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消息,8月21日,由烏蘭察布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黨組原書記、廳長付萬惠(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烏蘭察布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付萬惠在先後擔任鄂爾多斯市委常委、康巴什新區黨工委書記及管委會主任、鄂爾多斯市副市長、錫林郭勒盟常務副盟長、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900餘萬元;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2.26億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該案將擇期宣判。

官方簡歷顯示,付萬惠,男,蒙古族,1960年2月出生,1976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付萬惠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東勝康巴什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鄂爾多斯市副市長,鄂爾多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錫林郭勒盟委委員、常務副盟長,錫林郭勒盟委副書記、盟長等職。2017年,付萬惠出任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8年5月,付萬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8月,付萬惠因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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