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兩個月兩次酒駕 南漳一男子受重罰

南漳 襄陽 交通 荊楚網襄陽頻道 2019-07-15

荊楚網客戶端—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陳德順、鄧麗)南漳男子王某曾因酒駕被處罰,但並沒有接受教訓, 7月10日,他再次酒駕被查處,受到行政拘留2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500元的處罰。

7月10日15時15分許,南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城關鎮車家店村路段開展交通安全檢查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行跡可疑,立即上前進行檢查。民警走近一看,發現駕駛員表情緊張,眼神躲閃,對民警的問詢支支吾吾,懷疑駕駛員有問題。司機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後,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41.3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通過進一步調查, 民警發現,今年5月19日,王某曾因酒後駕駛,駕駛證被襄陽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暫扣。

民警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對王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2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500元的處罰。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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