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 在南寧街頭上演“亡命逃竄”

南寧 刑法 二手車 交通 BMW 光明網 2019-06-14

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在南寧街頭上演“亡命逃竄”,一審獲刑3年半

無證駕駛套牌車,為逃避交警檢查,男子石某峰,去年4月在南寧街頭上演了轟動全城的“亡命逃竄”。6月11日,石某峰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受審。江南區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當庭判處石某峰有期徒刑3年半。

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 在南寧街頭上演“亡命逃竄”

庭審現場。

事發:

路遇交警檢查,男子鬧市區瘋狂逃竄

去年4月10日上午10時許,石某峰駕駛一輛桂AB37XX白色寶馬車,途經南寧市江南區五一路南寧市車輛管理所路段時,交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石某峰闖紅燈強行衝過。

石某峰衝卡後,駕車進入五一路某公司,為躲避交警追查,在該公司大門的電動拉閘門已經關閉的情況下,石某峰仍駕車強行衝撞拉閘門,導致該公司拉閘門斷離並附著在其車頭部位。

石某峰沿五一路往南建路方向快速逃離撞壞3輛小汽車、一輛電動車和一輛警用摩托車。擺脫追趕後,石某峰將套牌寶馬小汽車藏匿於江南區那沙村4隊一處養豬場內。

4月11日0時許,石某峰在興寧區某小區被抓獲,經檢測排除其酒駕和毒駕。

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 在南寧街頭上演“亡命逃竄”

石某峰駕駛的套牌車。

庭審:

男子自稱多年無證駕駛,慌亂中作出錯誤判斷

公訴機關認為,石某峰為逃避檢查,強行駕車逃離並以危險方式上路行駛,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4條,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石某峰沒有異議,不過他認為,自己“不是故意這麼做,只是在慌亂中作出錯誤的判斷”他感到後悔,是過失造成的危害。

石某峰稱,事發前他是做二手車買賣的,肇事的寶馬車是他從廣東買來的二手車,因手續原因未過戶到其名下,他擔心原車主將車“偷走”,所以套牌掛了自己在南寧的車牌。石某峰坦言,他有20年的駕齡,之前也考過駕照,對交通法規很清楚。但2013年,因為高速路上超速駕駛,其駕照被註銷,此後,石某峰就一直無證駕駛。

在量刑建議環節,因石某峰具有自願認罪等量刑情節,公訴人建議法院給予石某峰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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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判決:

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男子獲刑3年半

最後陳述階段,石某峰深深地懺悔。

法院認為,石某峰駕駛套牌車輛,為逃避交警檢查,以危險方式上路行駛,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還認為,石某峰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具有坦白情節。鑑於石某峰的危險駕車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且其家屬在案發後代其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使其獲得諒解。

由此,法院判決:石某峰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新聞回顧:

抓到了!南寧衝柵欄寶馬車司機落網,經查證屬無證駕駛套牌車

4月10日上午,一輛白色寶馬車因涉嫌套牌被南寧交警發現,駕駛員拒絕停車接受檢查。車輛在逃避盤查過程中做出瘋狂舉動:在撞壞位於五一東路37號的倉庫區大門電動柵欄後,頂著柵欄右轉往南建路方向逃跑,一路逃至永和橋底,最後消失在車流中。記者從南寧交警部門獲悉,經過連夜偵查,警方於11日零時許將嫌疑人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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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鎖定嫌疑人及套牌車。

據警方通報,警情發生後,南寧市公安局立即依託“智慧警務”合成作戰平臺展開處置。市局指揮中心統一調動路面交警、轄區分局及偵查部門等力量協同作戰,迅速調查嫌疑人身份及嫌疑車輛逃逸方向,交警支隊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追緝。4月11日零時10分左右,專案組民警在興寧區某小區內將駕駛該嫌疑車的司機石某抓獲,並根據石某交代,於當日下午1時許查獲其藏匿的嫌疑車輛。

男子無證駕駛套牌車 在南寧街頭上演“亡命逃竄”

警方對嫌疑人進行審訊。

經初步調查,石某為南寧市人,無機動車駕駛證,經檢測排除其酒駕和毒駕嫌疑,涉案白色寶馬小轎車懸掛的號牌為套牌。石某對其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4月11日下午3時,石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機關正對該起案件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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