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政協協商落地生根

民主 落地生根 政治 時政 張家界在線 2017-06-07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是政協的主要職能。政治協商是指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就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的協商,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政治協商會議這樣的政治組織,形成了政治協商這樣的制度。政協工作應當把協商貫穿於履職的全過程;推進基層政協協商民主要主動作為、務實作為、創新作為。我們力求有事多商量、事事真商量、成事常商量,較好地發揮了人民政協協調關係、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

一是 讓委員充分發聲 。 商量的本質是民主。有事多商量才能充分發揚民主。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大平臺。努力爭取黨委的重視支持,變“要我協商”為“我要協商” ,增加了協商密度,委員有了充分發聲的機會。 主動謀劃協商議題。堅持每年末分別召開政協主席會議、常委會議和委員座談會,從黨政部署的大事、提案聚焦的難事、群眾期盼的好事中選擇協商課題。主動創新協商平臺。認真搭建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平臺,廣泛邀請政協委員和公民代表參加協商活動,促進了各方意見的交流交融。主動建立健全制度。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結合中央文件精神,黨委出臺有關文件規定,為政協協商民主搭建了廣闊的制度平臺。真正形成了有事多商量的新格局。 讓委員有地發聲,有能力發聲。

二是尋求解決問題的最大公約數 。商量的目的是求同存異、增加共識,這需要我們以深入的調研、充分的交流找到問題的癥結、尋求解決的辦法,為協調推進地方建設實踐出實招、辦實事。 強化協商前調研。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雖然協商會議一般只有3-5個小時,會前功夫卻要10天甚至20天。政協在每次協商活動中,由主席會議成員牽頭組成委員調研小組,制定調研方案,明確會議中心發言人選,對協商議題進行深入充分的討論,對協商發言進行多次溝通修正,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節,避免了形式主義。 強化協商中溝通。注重在協商過程中的互動交流,特別是對分歧較大的意見反覆溝通、多方論證,力爭達成一致。強化協商後建議。在協商會議中要求委員人人發言,提出真知灼見。會後及時整理委員意見建議,堅持每次調研協商形成協商報告,每次視察形成工作建議報告,每次座談會形成《社情民意快遞》,及時報送黨委、政府參考,得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

三是 提升服務大局實效 。協商建議再好,不能落實都是空話。加強協商建議的轉化落實,以服務大局的實效推進協商民主向前發展。 加強跟蹤督辦。對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吸納政協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加強黨委政府銜接配合,通過視察、調研、座談、走訪、評議等方式,及時進行跟蹤問效,並將跟蹤問效情況彙總整理後報送。 探索延伸協商。認真分析落實黨委、政府批示的協商建議的難度,分別採取跟蹤視察監督、把協商建議改為政協全體會議大會發言、深度調研形成重點提案、堅持落實批示過程中的經常性協商等方式,拓展協商深度,促進建言成果深度轉化,通過成果轉化促進政協協商民主更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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