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建在連上”——制度的形成、發展及其重要啟示

民主 政治 中國近代史 時政 人民網 2018-12-16

支部作為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依託。“支部建在連上”,是毛澤東同志在人民軍隊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方面的一大發明。最近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開篇就強調,要“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優良傳統,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從中可見,繼承和加強支部建設的優良傳統,對於推進新時代黨的支部建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支部建在連上”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支部建在連上”這一制度,從黨的歷史上來看,有其自身孕育、形成並不斷髮展完善的過程。建黨初期,中國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內無民主制度,外無民族獨立”,我們黨深感只有將自己深深地置身於人民群眾之中,才能夠得以生存和發展。黨的基層組織狀況的好壞直接關係黨的生死存亡。1922年,中國共產黨制定的第一個黨章明確規定,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民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附近,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指黨小組)。1925年,黨的四大第一次將黨的基層組織由黨的“小組”改為黨的“支部”,強調支部的工作“不能僅限於教育黨員,吸收黨員”,而且要時常利用機會“去宣傳工人群眾,促成他們階級的自覺”。1926年中共中央針對部分地區支部會議難以正常開展的情況,適時提出“黨的一切工作歸支部”的口號。

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進一步指出“支部是黨與群眾直接發生關係的組織”,第一次在黨章中將支部單列為一章,並對支部的職責和任務作出了新的規定,提出了支部的六項任務。同年9月,毛澤東同志從秋收起義的失敗中認識到:要實現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必須將黨組織建設的重心下移。於是他率領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部隊進駐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進行了著名的三灣改編,正式確立了“支部建在連上”的基本組織原則。由此,在軍隊中第一次實行了班、排建立黨小組,連隊建立黨支部,營團建立黨委的新制度。

此後,這一制度隨著革命鬥爭的深入發展不斷得到鞏固和強化。1929年12月,古田會議決議規定:“每連建設一個支部,每班建設一個小組,這是紅軍中黨的組織的重要原則之一。”這次會議除了以黨內製度形式確立了“支部建在連上”的原則,還對紅軍如何開展支部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一是對支部建設中黨內政治生活原則的規定。決議要求堅持“在組織上,厲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的原則;其二是關於黨支部吸收、教育、管理黨員方面的具體規定。在吸收黨員方面,決議明確了“政治觀念沒有錯誤的;忠實;有犧牲精神,能積極工作;沒有發洋財的觀念;不吃鴉片、不賭博”等五項入黨條件。在教育黨員方面,決議將黨內思想教育問題列為“紅軍黨內最迫切的問題”,指出了黨內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的表現、來源及糾正辦法,明確規定以馬列主義和黨的正確路線“有計劃的進行黨內教育”。在管理黨員方面,決議要求“支委會及支委以上各級黨部應該有計劃地每月規定支部大會及小組會討論的材料,並規定會期,嚴密地督促開會”,同時把黨內批評作為“堅強黨的組織、增加黨的戰鬥力的武器”。古田會議相比於三灣改編的重要意義在於不僅把“支部建在連上”的原則制度化,而且進一步認識到:除了加強組織建設以外,還需要抓好支部思想建設來進一步鞏固“支部建在連上”的制度。

正是“支部建在連上”這一組織制度,極大地增強了人民軍隊的戰鬥力和向心力。毛澤東同志曾說,“紅軍所以艱難奮戰而不潰散,‘支部建在連上'是一個重要原因”。以至於在美軍教材《軍人的政治教育》中也有如此的總結:“在戰爭中從未發現一支健全的共產黨軍隊陷入解體。不管這支軍隊如何遭到慘敗,損失如何嚴重,或者近期根本看不到勝利的前景,他們總能從暫時的失敗中恢復過來。”

反觀國民黨,正是由於不重視基層組織建設以及在軍隊中沒有堅強的黨組織,最終走向了失敗。1938年冬至1939年春,一份針對國民黨147個部隊單位(以師為單位)的調查顯示:有30%的士兵竟然不知道有國民黨,52%的士兵不知道三民主義。到1946年,一則材料顯示國民黨已變成了這樣一種局面:“上層有黨,下層無黨;城市有黨,鄉村無黨;沿海有黨,內地無黨”。毛澤東同志曾說,黨的建設是黨克敵制勝的一大法寶,這個法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黨的支部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重提“支部建在連上”組織原則,要求全黨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優良傳統,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推動全黨形成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良好局面。2013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談軍隊思想政治建設工作時指出:“在我軍初創時期,就確立了黨指揮槍的原則,三灣改編的最大成果就是在工農革命軍中健全黨的組織,把支部建在連上。”2015年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昆明部隊時指出:“要堅持扭住黨的組織抓基層,落實好‘支部建在連上’這一重要原則和制度,增強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強化管黨員、管幹部的職能,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2018年9月,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了適應新時代黨的支部建設的新要求,進一步把“支部建在連上”的優良傳統和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實踐相結合,適時制定並審議通過了《條例》,為新時代黨支部建設提供了具體遵循。

“支部建在連上”的重要啟示

“支部建在連上”的優良傳統和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新實踐,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一個支部,努力把黨支部建設成為堅強戰鬥堡壘,提供了重要啟示:

第一,必須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黨的歷史表明,黨的組織力很大程度上來自於黨的政治工作。古田會議通過加強支部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確保了當時部隊的集中統一,保證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新時代黨的支部建設更要按照《條例》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持續加強政治建設,通過突出政治領導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能力。

第二,必須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我們黨在戰爭年代通過“支部建在連上”,切實加強了軍隊黨支部建設,促使我們黨由弱漸強,最終奪取了全國政權。新時代各級黨委更應堅決貫徹《條例》的相關要求,加強對支部工作的領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現和解決問題,牢牢夯實執政基礎。

第三,必須建立健全加強黨支部建設的體制機制,並從嚴落實基本制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古田會議決議把“支部建在連上”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為黨的建設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證。當前,《條例》作為黨指導支部建設的最新制度化成果,必須做好宣傳和學習工作,並下大力氣貫徹執行。

第四,必須踐行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通過“支部建在連上”,密切聯繫群眾,保證了“黨的軍隊”的人民性。新時代加強黨的支部建設,應嚴格按《條例》要求,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組織引領黨員、群眾聽黨話、跟黨走,讓基層黨支部成為黨員、群眾的主心骨。

綜上所述,重視和不斷加強支部建設是黨的建設的優良傳統。《條例》既是這一優良傳統的結晶,又是新時代黨的建設的創舉。“支部建在連上”曾極大地促進了中國革命戰爭的勝利,而《條例》的貫徹執行勢必會極大地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實現。

〔作者盧 震 李 進:單位分別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延安幹部學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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