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保修被收費 顧客投訴討回公道

民生 社會 寧德網 2017-05-06

寧德網消息(程偉兵 劉孝德)“使用一年的洗衣機壞了,商家不給保修,你們給我評評理。”近日,霞浦的樑先生向12315臺工作人員投訴。

據悉,去年4月,樑先生在霞浦城區一家電器店購買了1臺洗衣機,保修期為3年,使用至今年4月中旬洗衣機出現故障,於是撥打商家客服電話申請維保。隨後,商家派師傅上門維修,收取了320元維修費。樑先生認為洗衣機在保修期內,應該免費保修,於是撥打12315投訴求助。

接到投訴後,霞浦縣市場監管局12315臺立即介入,核實了樑先生反映的情況後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經營者銷售洗衣機,在保修期內就應該承擔保修責任。經調解,商家退還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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