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金哲宏:從未想過減刑,只有活著才能等到討回清白的一天

法律 新聞 社會 澎湃新聞 2018-12-01
無罪金哲宏:從未想過減刑,只有活著才能等到討回清白的一天

談到家人,金哲宏終於控制不住自己,掩面痛哭。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圖

“好像做了一個夢,今天終於夢醒了,我等這天等了太久太久。”金哲宏(又名“金哲紅”)說,聽到吉林高院法官的無罪宣判時,自己的內心卻莫名平靜了。

1995年,因被指控為一起故意殺人案的凶手,金哲宏被警方帶走。往後,他的人生在司法程序中“翻來覆去”,案件兩度發回重審,他4次被判死緩,坐監23年。

在監獄,金哲宏拒絕減刑,“有罪肯定認罪,一個好人,你讓他改造什麼?”他利用身邊一切有價值的信息、資料來了解冤假錯案平反的渠道,通過家人親情電話去找戰友、找律師、找媒體。絕望時,他告訴自己:“絕望改變不了我的命運,人死了就說不清道不白了。只有活著,才能等到討回清白的一天。”

23年後的今天,曾經的文藝青年已步入“知天命”的年紀,身體每況愈下。走出法院大門,面對全新的世界他感到迷茫。

金哲宏喜歡唱歌、寫歌,離開監獄他帶上了這些年收集的歌本。他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如果身體允許,希望未來能從事這個興趣相關的行業。

監獄裡聽到再審消息嚎啕大哭

澎湃新聞:昨晚睡得好嗎?

金哲宏:昨天晚上睡得不太好,因為結果還不知道。我現在身體狀況不好,就是開完庭回來到現在,也一直在吃藥。

澎湃新聞:今天上午聽到無罪判決的時候,是什麼心情?

金哲宏:就感覺像做夢,終於醒來了。而我等這天,等了太久太久。法院宣判沒幾分鐘就結束了,然後我特別茫然,總感覺還是做夢一樣。

澎湃新聞:今年3月,吉林高院決定再審你的案件時,你是什麼心情?

金哲宏:再審決定那天心情比較激動。也不怕你笑話,在監獄拿到再審通知那一刻,我沒控制住,面對兩個送達再審通知的法官,我嚎啕大哭。當時,監獄管教過來看我那樣很不解:再審了,不好事嘛,哭啥啊。不是蒙冤者他感覺不到那是什麼感覺,等太久了。

之後再審開庭,從過去這一個多月,到今天無罪,我挺平靜的。真的沒感覺,這期間就是焦慮。

澎湃新聞:這些年在監獄,除了日常生活外,你會做哪些事情?

金哲宏:在監獄我會看電視、看報紙,關注社會上相關的冤假錯案,再通過家人去幫忙找戰友、找律師、找媒體。

澎湃新聞:監獄裡有沒有絕望過,覺得這輩子都不可能翻身了?

金哲宏:絕望肯定有。只是絕望也是一時,清醒時的時候我會告訴自己,絕望改變不了我的命運,如果人死了,那真是說不清、道不白。只有活著,才能等到討回清白。

澎湃新聞:據說你在監獄拒絕減刑?

金哲宏:我從來沒有想過減刑。死緩是兩年內沒有在獄中犯罪,自動改為無期徒刑。曾經一個監獄政委和我談話說,要安心改造,一邊申訴一邊改造。我就回話:有罪肯定認罪,一個好人,被錯抓,你讓他改造什麼?

筆錄上寫上假名“金哲宏”

澎湃新聞:案發前,你的生活狀況是怎麼樣的?

金哲宏:現在很多媒體報道說我是摩的司機,實際上不是。我有開一個狗肉店,又搞點養殖,我是做生意的,精打細算,有時來鎮裡辦點事,就帶個人掙個油錢。所以,才有了遇到受害女子的情況。

澎湃新聞:一審法院認定,1995年9月10日晚上,你遇見被害人李某,之後將其殺害。你能講一講,當天的情況麼?

金哲宏:事發是9月10日那天,其實我記得不清,是辦案人員告訴我,那一天發生的事情。一個小姑娘,姓啥,長啥樣,我都沒印象,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前,我都不認識她。當天我騎摩托車遇到她,前後不到一分鐘的接觸。

正常情況下,從狗肉館到鎮子上,價格是5塊錢,有人說願意3塊錢拉她,我說那你拉吧。價格沒談攏,我就走了,去稅務局辦事。這個女孩根本就沒上過我的摩托車。

9月10日這天很特殊,因為是我父親祭日,按朝鮮族風俗,歷年來都要提前一天擺貢。當天晚上,我就帶著老婆孩子去了母親家,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作案時間。我大約12點起來,給父親擺供,凌晨一點多回到我經營的狗肉館。

澎湃新聞:吉林高院這次判決中顯示,被抓之後,你在偵查階段共有21次供述,其中9次供認犯罪,12次否認犯罪。這9次有罪供述是怎麼來的?

金哲宏:具體多少次有罪供述,我現在都不知道。形成這個筆錄以後,在庭審時我才知道多少次。有罪供述是怎麼來的?如果他心平氣和跟我嘮,那我就實事求是嘮,這就是無罪供述。有罪供述的都是夜深,被打得不行了,按照辦案人員的要求做的筆錄。

第一份有罪供述,在簽名的末尾我寫上了“屈打招”。我身份證上的真名是金哲紅,而在每一份有罪供述上,我都寫的不是真名,寫得都是“金哲冤”,是“金打口冤”的意思。辦案人員沒有管這個,以為我寫成“金哲宏”,後面包括卷宗材料我就成了“金哲宏”。

澎湃新聞:那你以後打算用哪個?

金哲宏:我感覺這個名字給我帶來了很多貴人,我應該用這個“宏”吧。(笑)

寫歌記錄第一次死緩判決:盼望自由回到我身旁

澎湃新聞:第一次吉林中院認定你犯故意殺人罪判決死緩,你是什麼心情?

金哲宏:第一次宣判的時候,是一個下午。天不作美,下了小雪,對一個沒罪的人,要接受一個有罪的判決。這種心態,親歷者才能表達出來吧。

當時我沒什麼可說的,只是含著眼淚站在鐵窗前,寫了我在監獄第一首原創歌曲,叫《每一次》。我把第一段歌詞念給你:每一次我苦苦的盼,盼望著爹和娘;每一次我苦苦的想,想著妻兒郎;每一次我手捧窩頭喝那菜湯,淚珠就掛在我的臉上。盼來盼去,我卻在牢房。猛抬頭,看見高牆電網。我苦苦的求、苦苦的盼,盼望回到親人的身旁,盼望自由回到我身旁。

當時我只寫了上面這第一段,第二段始終寫不出來。看守所時,很多死刑犯聽了這首歌,感覺特別好聽。他們臨上刑場前,還要求把我調到其監室,給他們唱這首歌。把個別死刑犯朋友送走後,我才寫出了第二段歌詞。

澎湃新聞:後面案件曾兩次發回重審,是不是也感覺有可能案子有希望。

金哲宏:覺得有希望,特別是省高院法官還對案子還提出了幾個疑點。

澎湃新聞:當時終審判決下來,你什麼心情?

金哲宏:當時我沒啥心情,因為什麼事你都預先考慮到,有好的結果,也有壞的結果。這個壞的結果,我已經有預感到了。說白了,就是在逃避責任。

談家人:我是個不稱職的父親

澎湃新聞:您現在總算獲得了無罪,過去這些年,你對“家”這個詞是怎麼理解的?

金哲宏:(掩面痛哭)沒有概念。這些年,我的父母也都過世了,我的兄弟姐妹在韓國打工,遠在異國他鄉。

澎湃新聞:在等待了你10年後,你當時的妻子改嫁他人,對這個事你怎麼看?

金哲宏:我剛才給她打電話了,我想說無論未來怎麼樣,我們都是永遠的親人。

澎湃新聞:現在兒子也已經長大成人了,對他有什麼要說的麼?

金哲宏:孩子長大了,我剛才和他說:我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這些年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但孩子也說,他不會計較這些,孩子懂事了。

澎湃新聞:未來打算怎麼重新融入社會?

金哲宏:我從小就喜歡音樂,雖然沒有經歷過專業訓練,也參加過一些專業的學習。在監獄裡,學音樂、寫歌是我的愛好。這次從監獄出來,我帶回來一堆歌本,全是延邊的朝鮮族民謠,懂這些歌、能唱、唱過這些歌的人很少了,這些是我在監獄的寶貴財富。未來如果有機會,身體條件允許,我希望能從事和我這個興趣相關的工作,在有生之年,創造出一點剩餘價值。

澎湃新聞:經歷了23年的申訴,有哪些特別要感謝的人麼?

金哲宏:首先是一直在監獄外默默為我申訴的同學,具體情況我不說,只說這個同學是比親人還要親的存在。更要感謝你們這些好心媒體人和律師,萍水相逢的情誼,無私奉獻大愛。

澎湃新聞:國家賠償等情況,現在有沒有考慮?

金哲宏:現在還沒具體考慮,到時候和律師具體商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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