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土木之變”中,英宗被俘,王振被殺,內閣、六部等主要官員大都死於陣中,明朝政局面臨著空前的危機。在這一特殊背景下,各種政治勢力在政治輿論的推動下、在政治利益的驅動下,展開了多樣而複雜的互動,而明朝皇位世系也在這一過程中,完成了由英宗系之景帝系的轉移,對明中期政局形成了巨大影響。本文即對這一問題,進行考察。

“土木之變”後明朝政局的變化與郕王監國

土木之變後,明朝統治能否繼續維持下去,或者會成為第二個南宋,都不得而知,在官僚集團中也存在巨大爭議。在這種危機局面之下,作為皇室中地位最高的孫太后決議固守北京。“皇太后禁中疑懼,問太監李永昌,對曰:‘是也。陵廟宮闕在此,倉廩府庫百官萬姓在此,南遷,大事去矣。且陛下不聞宋靖康乎?因述靖康事。皇太后悟,自是中外始有固志。”[1]由於最初尚不知英宗是死是活,明朝在土木之變發生後的最初兩天內,並沒有啟動另立新君的政治方案。甲子日即土木之變後第三日,“也先奉上宣府城內”,[2]朝廷應在當日晚些獲知英宗被俘的消息。信息來源應一方面是宣府奏報,另一方面是英宗親筆書信的可能送達。[3]於是第二天,孫太后遂命郕王暫總百官,代行處理國家軍政事務。“乙丑,皇太后敕郕王祁鈺:‘邇者,虜寇犯邊,皇帝率六軍親征,已嘗敕爾等朝百官。今尚未班師,國家庶務不可久曠。特命爾暫總百官,理其事。爾尚夙夜祗勤,以率中外,毋怠其政,毋忽其眾。欽哉。’又敕文武群臣:‘凡合行大小事務,悉啟王聽令而行,毋致違怠。’”[4]之所以委命郕王,在於他是英宗唯一的親弟,在英宗北征時,便已經受命居守北京,處理日常政務。“癸巳,命郕王祁鈺居守,駙馬都尉焦敬輔之。”[5]

郕王為英宗同父異母之弟,小的時候關係很好,故而英宗一直不命郕王出藩。在自己親征之時,也將政權交由暫時郕王暫時承擔。但此時孫太后並未有立郕王為帝的想法,仍對英宗回朝充滿期待。孫太后在命郕王暫總百官二日後,便扶立年方三歲的朱見深為太子。“丁卯,司禮監太監金英傳:‘奉皇太后聖旨,今立皇帝庶長子見深為皇太子,該衙門便整理合行事宜,擇日具儀以聞。’”[6]此時英宗對於自己能迅速回朝,也抱有很大期望。太子立二日後,英宗被瓦剌挾至大同城下,對出迎的大同官員稱:“朕為所誤,復何言。爾奏報皇太后,朕在虜中亡恙也。也先欲送還,使來,厚賞之,遲之益深入矣。”[7]大同鎮總兵官郭登也謀劃著尋機搶回英宗。“至晚,離(大同)城西二十里駐蹕。有夜不收楊總旗來與臣說:‘今夜有五個夜不收來,密請爺爺石佛寺去,待他尋不見時,便乘間入城去。’臣備奏知,上曰:‘此危事,使不得。先在土木時不曾死,我命在天,若萬一不虞,如何好?’遂不用其計。”[8]此後瓦剌便挾英宗出明朝邊境,遊弋於陰山南疆,英宗迅速回朝的希望隨之破滅。英宗也認識到了此點,從而一改讓明軍開城的作法,命令固守。“上親說與城上官軍:‘這廝每說謊,不肯送我。你每守祖宗的城池,操練軍馬,不可怠慢。’”[9]即使如此,景泰元年瓦剌挾英宗至大同時,明軍仍有趁機奪回英宗的計劃。“丙戌,也先伯顏帖木兒奉上皇至大同城下,聲言歸蹕。總兵官定襄伯郭登等朝服於闉,頓首置座。上皇不下馬。登伏壯士城上,約駕入,下懸闉。及門,虜覺,擁上皇去。”[10]

在這一新形勢下,國政必須有人主持,才能穩定國難背景下的特殊政治局面。太子過於年幼,完全不具備理政可能。孫太后礙於后妃不得干政的祖制與張太皇太后的故事,也無法實行垂簾聽政。所剩的唯一選擇,便是命郕王主持政務。英宗出邊之日,孫太后遂命郕王主持政權。“尚念臣民不可無主,茲於皇庶子三人之中選其賢而長者,曰見深,正位東宮。仍命郕王為輔,代總國政,撫安天下。”[11]

從這一詔書可以看出,孫太后在英宗出境之情況下,仍竭力將皇統世系保持於英宗一系,將太子定位為國主。之所以不以其稱帝,在於英宗仍為皇帝。可見,在土木之變後之國難背景下,孫太后最終願望仍是期待英宗迴歸。可見,在國難特殊時期,孫太后作為明朝當局最高權力擁有者,在政治想法上,有一定的私利因素,這是應該引起注意的。

郕王之外,孫太后又以吏、禮二部尚書參與輔政。“甲戌,進吏部尚書王直太子太保,禮部尚書胡濙太子太傅。”[12]明代公孤官一般為大臣加銜,並非政治實職,但此時由於皇太子為政治中心,故而公孤官實為拱衛太子之實職,處於輔政角色,地位踰越於官僚群體之上。吏、禮二部尚書之所以受到重視,在於吏部為六部之首,胡濙資歷最老,分別代表制度序列與資望序列,塑造皇太子權力核心地位。

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郕府宮僚主導下的捶殺馬順事件

但政治局勢發展已超出孫太后控制。正統時期文官集團在宦官為核心,錦衣衛等為輔助的內廷勢力壓制下,所產生的壓抑、仇恨情緒,在土木之變國難背景下,從而爆發出清洗內廷勢力的政治訴求與潮流。

郕王御午門之左,都察院左都御史陳鎰率諸臣廷啟王振罪。王曰:“待取旨。”百官趨進,伏地不起,曰:“王振罪不容誅,殿下不即正典刑族滅之,臣等今日皆死此廷中。”痛哭呼號,不辨人聲。郕府長史儀銘膝行前,錦衣衛指揮同知馬順叱退之。戶科給事中王竑起,直前搏順曰:“是非奸人黨”,即眾爭擊之。或脫順韡,捶眼灑血於廷,立死。朝班大譁,衛士皆泣。王環視屢起,尚書于謙直上攬王衣曰:“止!止!振罪首,不籍無以洩眾忿,且群臣心社稷耳。無他。”王曰:“可。”竟入,將闔門百官隨之。太監金英傳令且退,眾欲捽英,英懼,即傳令曰:“許籍王振家矣。尚何言?”百官曰:“猶有長隨毛貴、王□亦振黨,請付外。”王令出二人門隙中,又捶死之。頃之,眾執振侄錦衣指揮山至,相戒勿捶,使伏法。王命縛山赴都市磔之。遣左都御史陳鎰籍振家,族屬無少長皆斬。振宅在京城內外數區,重堂邃閣,擬於辰居,器服綺麗,上方不逮。玉盤二十,俱徑尺。珊瑚樹高六七尺,金銀以庫六十有餘。王諭群臣且散,謙徐徐後行,衣盡裂。吏部尚書王直執謙手嘆曰:“朝廷正藉公耳!百王直何能為!”百官請籍馬順、毛貴、王□家,宥之,曳三尸,棄東安門外道上,軍民爭擊之。衛士汲水滌廷眾血,儀銘曰:“毋其影,可以鑑。”[13]

正統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殿下駕御午門左門,言官大臣次第宣劾王振章。有旨:“朝廷當別有處。”眾心鬱憤,叫號不已。長史儀公造膝前免冠有言,於是眾皆免冠長號叩首。已而有旨,急籍王振等家。然叫號不辨人聲,不能皆聽聞,惟儀公長號膝行而前,去袍服才咫尺。忽王給事中竑眾中起捽馬順至前,曰:“奸臣黨在是!”於是駕起門掩,一鬨間,足履之下,屍暴血流矣。[14]

正統己巳八月二十三日,郕王御午門左,言官及諸大臣共劾王振誤國之罪。有令旨:“朝廷自有處置。”眾心鬱憤,叫號不已。長史儀某造膝前免冠密言,眾皆免冠。郕王見眾情怒,命籍沒王振等家。[15]

馬順屍體又被暴於長安門前。“順體肥,暴其屍於長安門外,恨者猶毆之不釋。眾欲沒其產,為中官沮之。可為附權者之戒。”[16]文官集團在捶殺馬順事件後,進一步清洗了王振餘黨。“令籍沒太監郭敬、內官陳璵、內使唐童、欽天監彭德清等家,以皆王振黨也。”[17]

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文官集團對王振及其勢力的極度痛恨,激發了他們的政治義憤,才有這種當廷打死皇帝侍衛長官,超越一般常理、違背朝廷法度的激烈事件。但這一舉動在當時既被皇族諒解,又被後世頌讚,可見在國難特殊政治時期,政治正義所激發之輿論情感已超越制度限制,而成為左右政局之主導因素。“王竑突起擊死馬順,痛快甚,堪為劉球吐氣。憒由義激,即竑亦不自禁,而所為懾憸邪,壯威勢者多矣。李夢陽詩:‘王竑犯闕雖愚憨,捨命臨危亦丈夫。’誦猶魄動。”[18]進一步說,文官集團由於將國難歸咎於內廷反對派,從而不僅掌握了政治輿論,而且清除了反對派勢力,從而成為主導“土木之變”後政局之決定性政治勢力。

文官集團打擊王振系內廷勢力,尚對明朝皇位更替產生了直接影響。由於王振系內廷勢力為英宗之人,伴隨這一集團之覆滅,而郕王成為了這一宮廷變化的受益者。雖然在此突發事件中郕王之驚懼表現,顯示出局勢已遠出其預料之外,可見其最初未有清除英宗內廷勢力、掌控政權之計劃。其心理簡單而率直,並未有此城府與心計。但客觀結果既如此,景帝登極後,對於文官集團這一過激行動並未追究,且重用參與之人,便可知其後來亦知這一事件之政治意義。“唐誤玄宗者楊國忠,國忠誅並及貴妃,眾憤洩矣。我朝誤英宗者王振,振死並戮馬順、王長隨、毛貴等,事同。然出於諸臣擅殺之罪,不可訓。景帝能慨然籍王振家,赦王竑等勿治,跡渾機圓。其視玄宗之徒倚悲傷,姑若不得已聽之者,相去懸絕,最轉移人心妙訣。”[19]

而不同史料都特別記載了當時擔任郕王宮僚的儀銘的特殊舉動,以及同樣可能擔任過郕王宮僚的王竑的作用,都可以作為在捶殺馬順事件中,郕府宮僚所起到的推波助瀾的角色。儀銘出身翰林系統,是文官集團中對宦官集團仇恨較深的一個政治群體,他對郕王密語,應該是規勸郕王趁機清洗王振餘黨,從而收攬人心,為即位做準備。他也因為這一關鍵性的舉動,在景泰時期迅速升遷,成為景帝的心腹重臣。“方廷譁時,儀銘能免冠長號造膝陳,為于謙助,所裨益多。初楊文貞議舉銘自侍講出,講讀郕王府,慮銘致恨,乃以故人楊翥同舉。後銘、翥以從龍恩,官並尚書。功名信有命,而其才果有過人者。”[20]

值得注意的是,《萬曆野獲編》載王竑亦為郕府舊人。

至天順初元,馬順子升,奏父為給事中王竑棰死,降臣為百戶,乞憐臣父死於非辜,仍襲父職。上曰:‘順本世鎮撫,今升為世副千戶。’蓋英宗猶憐順以為冤。而王竑時已為都御史,以郕邸舊臣,降為浙江參政,又勒為民,子孫俱永不敘用矣。[21]

雖然其它史籍皆未有相關記載,但從王竑仕途經歷來看,似不無可能。《弇山堂別集》載王竑為正統己未,即正統四年(1439)進士,《明史·王竑傳》亦繼承這一記載。[22]但王竑正式為官卻在正統十一年(1446)。“辛酉,進士王竑為戶科給事中。”[23]長達7年之久。在這一仕途空白期中,王竑所從事者應為“觀政”。明初以來,為便於進士熟悉政務,從而在其正式為官之前,命其於王府、中央機構中觀察政事。雖然期限一般較為短暫,但正統時期,與王竑一樣,觀政七年者,亦屬普遍現象。比如與王竑同屬二甲之章綸,甚至在王竑授官兩月後,始正式為官。[24]在捶殺馬順事件中,王竑與儀銘一樣,皆表現出十分積極而激烈之態度,揆諸情理,可能王竑亦同為郕府舊人。

景帝即位後,也重用王竑,在北京保衛戰中,便倚任甚重,很快便升其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守備直接關係京師安危之居庸關。[25]若王竑果為郕府舊人,那麼捶殺馬順事件便進一步彰顯出郕王勢力爭取朝廷輿論,從而擁立郕王之政治涵義與色彩。

在推動朝廷清洗王振餘黨的過程中,宦官集團、錦衣衛中不屬於王振一黨的勢力也參與了進來。英宗即位之初,當時地位最高、資歷最長的,並非王振,而是金英諸人,他們在宣德朝地位已經很高,受到宣宗的重用。

金英者,宣宗朝司禮太監也,親信用事。宣德七年賜英及範弘免死詔,辭極褒美。[26]

範弘,交阯人,初名安。永樂中,英國公張輔以交童之美秀者還,選為奄,弘及王瑾、阮安、阮浪等與焉。佔對嫻雅,成祖愛之,教令讀書,涉經史,善筆札,侍仁宗東宮。宣德初,為更名,累遷司禮太監,偕英受免死詔,又偕英及御用太監王瑾同賜印記。正統時,英宗眷弘,嘗目之曰蓬萊吉士。[27]

瑾,初名陳蕪。宣宗為皇太孫時,朝夕給事。及即位,賜姓名,從徵漢王高煦還,參預四方兵事,賞賚累鉅萬,數賜銀記曰“忠肝義膽”,曰“金貂貴客”,曰“忠誠自勵”,曰“心跡雙清”。又賜以兩宮人,官其養子王椿。其受眷者,英、弘莫逮也。[28]

阮安又巧思,奉成祖命營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廨,目量意營,悉中規制,工部奉行而已。[29]

但因為以上這些宦官與英宗關係不如王振親近,因此在正統時期並未得到重用。王振擁有權勢後,為鞏固自己在宮裡的地位,對他們採取打擊政策。正統八年,宦官反對派在宮廷之中攻訐王振。“內使張環、顧忠匿名寫誹謗語,錦衣衛鞠之,得實,詔磔於市。仍令內官出觀,乃知誹謗者訐振惡也。”[30]雙方矛盾既已個公開化,王振便藉故罪金英諸人。“下清平伯吳英,太監吳亮、範弘、金英、阮讓等錦衣獄,俱私牧南海子、奪民芻。”[31]於此同時,頒佈“禁私藝南海子”[32]之令,實為打擊宦官反對派之口實。“十月壬午朔,敕禁內官內使私結外廷,囑託營求。”[33]正統十一年,“乙亥,誅內使吳忠及養子勇士欽,以欽唆訟也。”[34]不過王振並未採取徹底根除的方式,從而為正統末年金英一派復起埋下了隱患。“正統十四年夏旱,命英理刑部、都察院、獄囚,築壇大理寺。英張黃蓋中坐,尚書以下左右列坐。自是六年一審錄,制皆如此。”[35]而興安亦請求英宗棄宮廷遊玩,赴外朝臨政。

季聰(林聰)嘗授經京邸,多門生學子,因多知內外事。一日謂予曰:“聞禁中近習劃龍船,朝下即事射魚,酣笑為樂,或日【日久】始休。奈何?予因有午朝之請。奏既入,內批即下,刻日受朝。頗聞此事蓋太監興安等極力贊襄。惜乎當時外間諸公所見不同,反不足以副其意耳。”語多不記。[36]

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土木之變後,金英一派重新上臺,傳達皇太后詔書、侍奉郕王的,都是金英。而郕王在監國過程中,同樣甚得金英、興安之助。與李永昌一樣,金英、興安亦反對南遷。“正統己巳,車駕蒙塵,敵勢甚熾,群情騷然。太監金英集廷臣議其事,眾囁嚅久之。翰林徐珵元玉謂宜南遷,英甚不以為然。適兵部尚書于謙奏欲斬倡南遷之議者,眾心遂決。”[37]“其秋,英宗北狩,中外大震。郕王使英、安等召廷臣問計。侍讀徐珵倡議南遷,安叱之,令扶珵出,大言曰:‘敢言遷者斬!’遂入告太后,勸郕王任於謙治戰守。或曰叱珵者,英也。”[38]正是金英等宦官之進諫下,郕王堅定了固守北京之決心。

在清洗王振餘黨的行動中,金英、興安等也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捶殺馬順之後,文官集團再次向宮內索要王振餘黨,金英等王振餘黨推出午門,由文官集團捶殺。這從上引文便可看出。可見,土木之變後,處於王振對立面的宦官群體再次得勢,也借這個機會徹底清除王振餘黨。

宦官集團之外,錦衣衛中對王振勢力有所怨言的士兵,也參與了清除王振餘黨的行為。作為捶殺馬順事件得參與者,葉盛記載王長隨、毛貴二人被錦衣衛所殺。“百官稍退,惟上直軍衛官候左順門,譁雲:‘尚有王長隨、毛長隨在。’少頃,校尉捽兩人送錦衣衛,甫出左掖,軍衛官捶死之久矣。蓋駕既行,使人於門內伺外人何為,而惟聞此言,以為出自百官,殊不知因大駕出後,門禁頗嚴,兩長隨日事鞭笞,最結怨于軍衛,而殺兩人者上直官,非百官也。”[39]由於是當事人記載當時事,故而具有很強的可信度。《復齋日記》也作如此記載。“諸衛士因大言索王、汪二長隨。內縛二人送錦衣衛獄,甫出門,衛士共垂殺之。蓋二長隨因戒嚴嚴垂撻衛士及都人,眾皆怨之故也。”[40]

國難背景下扶立長君與郕王即位

文官集團經捶殺馬順事件後,對其他內廷勢力也形成了巨大威懾,從而有趁機控制朝政、振興士大夫政治之政治訴求。而孫太后所設立之太子主政體制,不僅有瓦剌挾英宗以屈明朝之政權風險,而且有重演正統時期宦官專權之文官之禍,存在巨大政治隱患。故而雖然當時有在草原之明人歸報也先有送英宗南歸之心,但文官集團已決定扶立郕王即位。“後朝裡差都指揮嶽謙等同太監喜寧賚送賞賜,於也先處見爺爺,奏說家裡如今要立郕王做皇帝。我再三言說也先誠心要送皇帝回來,你且不要立。朝裡不肯信,只要立郕王做皇帝。”[41]通過於此,明朝不僅能更好應對國難局勢,文官集團也可因擁立之功而獲政治權勢。

丙子,文武百官合辭請於皇太后曰:“聖駕北狩,皇太子幼衝,國勢危殆,人心洶湧。古云:國有長君,社稷之福。請定大計,以奠宗社。”疏入,皇太后批答雲:“卿等奏國家大計,合允所請。其命郕王即皇帝位。禮部具儀擇日以聞。”群臣奉皇太后旨告郕王。王驚曰:“卿等何為有此議?我有何才何德,敢當此請?”退讓再三。群臣固請,王厲聲曰:“皇太子在,卿等敢亂法邪?”群臣止,不敢言,已而復請曰:“皇太后有命,殿下豈可固違?”兵部尚書于謙揚言曰:“臣等誠憂國家,非為私計。願陛下弘濟艱難,以安宗社,以慰人心。”言益懇切,王始受命。[42]

實錄對郕王嚴辭退讓之描寫,除套用準皇帝一貫謙讓模式外,還有成化史臣突出憲宗正統地位之緣故。

但由此過程亦可看出郕王實為官僚群體,尤其文官集團所扶立。時人彭憲記載郕王接受即位之經過,與實錄所載有所不同,似乎文官集團最初勸郕王即位時,孫太后詔尚未下。若果真如此,更可見孫太后內心之彷徨與猶豫。“是日,文武百官具本伏文華門,請郕王即位。王再三辭讓。尚書王直、于謙、陳循等鹹以宗廟社稷大計為言,力請不退。會太后命亦下,乃許以九月初六日即位。”[43]景泰時期文官勢力上升,亦正根源於此。在捶殺馬振、擁立景帝過程,于謙皆發揮了中流砥柱作用,[44]故其在景泰時期得以專政,既與國難時期軍務最重有關,也與其和景帝私誼有關。

此處雖載孫太后允許景帝即位,但簡擇皇位繼承人,本為太后本分,而孫太后卻遲遲不立郕王,待官僚集團代表外朝聯合上奏,始加扶立,可見其心固在英宗父子,而非旁支。值得注意的是,午門議政時,侍奉郕王者已為金英,可見土木之變後,處於王振對立面之宦官群體再次得勢,其傾向郕王,而非英宗,固在情理之中。也就是說,孫太后實面臨舉朝上下擁立郕王之勢,已不容其有其它選擇。六日後,郕王正式即位,是為景帝。

我聖母皇太后務慰臣民之望,已立皇庶長子見深為皇太子,令眇躬輔代總國政。皇親公侯伯及在廷文武群臣,軍民耆老,四夷朝使,復以天位久虛,神器無主,人心遑遑,莫之底定,合辭上請,蚤定大計。皇太后以太子幼衝,未遽能理萬機,移命眇躬,君臨天下。會有自虜中還者,口宣大兄皇帝詔旨:“宗廟之禮,不可久曠。朕弟郕王,年長且賢,其令繼統,以奉祭祀。”[45]

該即位詔書實為孫太后與景帝政治利益之糅合。一方面,詔書明確宣佈皇統本在英宗一系,應由太子繼承,景帝只是在特殊情況下代任其位,但不得改變皇統世系,死後仍由太子繼承帝位。

另一方面,詔書賦予了郕王即位之合法性,即孫太后與英宗共同授命,但前者為表面形式,後者則杜譔附會。英宗既被瓦剌挾至草原,實難與內地通訊。時人李賢便記明朝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一直無英宗消息。“然上皇在虜,音問不通者一載有餘矣。有自虜營脫回者,方知無恙。”[46]況且瓦剌之挾制英宗,並非僅為財帛,更為政權。正統十四年十月,國子監生練綱便奏:“虜寇奸計,非特邀留聖駕,索取金帛而已。其實欲效金人,以汴宋待我也。”[47]景帝登極之後,瓦剌在草原為英宗舉行復位儀式。“也先曰:‘中國別立皇帝,終不使皇帝還也。我當立皇帝為皇帝,帝之大都以南。’則設宴進馬拜慶。”[48]“十月初三日,有也先聚會眾頭目,殺馬筵席,復立爺爺做皇帝。慶賀了,進大白馬一匹。初五日,領人馬起營,送爺爺回京。”[49]可見也先實有挾制英宗,以之為號召與標牓,從而佔領漢敵,扶植傀儡政權。其後來率軍南下,攻打北京,便系此意之體現。在這一政治考慮下,也先自會對英宗嚴加防範,後者之無法通訊明朝,當可相見。上引時人彭時《彭文憲公筆記》,便未載郕王接受即位,有英宗口訊之依據。隨侍英宗之袁彬所記《北征事蹟》明確記載了景帝即位後六日,英宗始寫信禪位。

九月十六日,季鐸賚賞,並聖母皇太后寄來貂裘、胡帽、衣服等物,到營見上,說初六日郕王已即皇帝位,又說文武百官奉皇子三人中年長者一人為東宮。皇上令臣寫書三封,一禪位於郕王,一問安於太后,一致意於東宮,絕也先闢地之心,動景皇天倫之念。上看之,甚喜,當時祝天。[50]

瓦剌這一計劃頗類於契丹之扶立石晉、金朝之扶立楚齊,實為內亞民族在缺乏對漢地有效統治手段時的一種間接方式。只是由於明朝另立旁支新君,堅決抗戰,使瓦剌誘降明朝,尤其北方諸鎮之意圖並未實現。由此亦可以看出孫太后虛位以待英宗之為私利而非國計,文官集團扶立景帝之高瞻遠矚。《國史唯疑》認為景帝立時,明朝尚不知英宗生死,雖然錯誤,但其參考典故,指出明朝立景帝而非太子,遂握有政治主動權,卻屬通達之論。

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郕王立,尚未知上皇之在虜營也,意淪陷矣。立最合機宜,可使醜虜息心,且為將來求講讋地。令當時隻立太子,虜挾駕至,不出迎,得乎?不迎罪同拒父,迎即墜彼術中矣。即郕王不蚤正大位,僅監國,亦終格格。[51]

或疑晉元、宋高非立弟乎?曰:“是不同。元帝、高宗雖以親王繼統,在晉懷愍、宋徽欽國破君辱之後;我朝第懲輿被羈耳,全盛天下晏如也。故胡得以之挾晉,晉得以之挾宋,而也先無所藉以挾我朝,一再犯不應,隨氣索矣。”追維景泰初諸臣定策之功,真不可誣。[52]

無論景帝即位之前,是否得到英宗傳達口信,無可質疑的是,英宗在景帝即位前後,確實表達了對景帝的認可。這也是為什麼“奪門之變”後,雖然奪門集團多方攻擊景帝,但卻一直未質疑景帝即位合法性的原因之一。國難背景、官僚集團的擁戴、孫太后的詔書、英宗的口諭,一起構成了景帝即位的合法性依據,使其繼承帝位成為大勢所趨、自然而然。

但由此而帶來的兩種皇位世系的內在隱患,在國難背景下一時被掩蓋了,而伴隨景帝帝位逐漸穩固,由儲位人選引發的“易儲”事件,引發了景泰朝巨大的政治風波。

結論

“土木之變”後,備受王振壓制的文官集團,與同樣受到王振壓制的原宣德舊閹,甚至部分對王振集團不滿的錦衣衛士兵,掀起了聲討王振集團的政治輿論,一起協助郕王完成了清除王振餘黨的工作。經歷這一政治事件,明朝權力主體已發生了極大的轉移與變化,文官集團更是藉助政治輿論,在朝政事務中佔據了有力地位。孫太后雖然立英宗幼子為太子,儘量將皇位世系保持在英中一系,但由於太子過於年幼,無法掌控國難時期特殊政治局面。而孫太后礙於後宮不得干政的祖訓,也無法走向政治前臺。郕府舊僚儀銘、王竑積極勸諫郕王順應政治輿論,消滅王振餘黨,為獲取帝位奠定了政治基礎。文官集團、宦官集團都依託郕王,完成了對王振勢力的清算,自然也站在郕王一邊。於是,經歷清洗王振餘黨事件後,明朝政局已完全由郕王,及追隨其的政治勢力所控制,皇太后雖然仍有將皇位世系保持在英宗一系的想法,但在舉朝上下擁立郕王的聲浪中,不得不改命郕王即位。明朝皇位世系也由此最終發生了轉移,對明中期政局產生了重大影響。

[1](清)談遷:《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第1779頁。

[2]《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79頁。

[3](明)袁彬:《北征事蹟》,載薄音湖、王雄編輯點校《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輯,第87頁。

[4](明)陳文等:《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乙丑條,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本,第3510頁。

[5]《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71頁。

[6]《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丁卯條,第3512頁。

[7]《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81頁。

[8]《北征事蹟》,載《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第2版,第88頁。

[9]《北征事蹟》,載《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第2版,第89頁。

[10]《國榷》卷二九《代宗景泰元年》,第1859頁。

[11]《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己巳條,第3518頁。

[12]《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85頁。

[13]《國榷》卷二七《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83-1784頁。王□為王長隨。見《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庚午條,第3524頁。

[14](明)葉盛撰,魏中平點校《水東日記》卷一《記殺馬順等事》,元明史料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4頁。

[15](明)許誥撰,毛佩琦、李讓整理《復齋日記》,載《中華野史·明朝卷一》,濟南,泰山出版社,2000年,第167頁。

[16](明)李賢:《天順日錄》,載(明)鄧士龍輯,許大齡、王天有主點校《國朝典故》卷四八,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152頁。

[17]《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乙亥條,第3533頁。

[18](明)黃景昉著,陳士楷、熊德基點校《國史唯疑》卷三《景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0頁。

[19]《國史唯疑》卷三《景泰》,第70頁。

[20]《國史唯疑》卷三《景泰》,第70頁。

[21](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一《禁衛·馬順範廣》,元明史料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533-534頁。

[22](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五O《兵部尚書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930頁。

[23]《明英宗實錄》卷一四O,正統十一年夏四月辛酉條,第2780頁。

[24]《明英宗實錄》卷一四二,正統十一年六月壬戌條,第2818頁。

[25]《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四,正統十四年冬十月庚申條,第3633頁;卷一八八,景泰元年閏正月乙丑條,第3844頁。

[26](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金英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標點本,第7769頁。

[27]《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範弘傳》,第7771頁。

[28]《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王瑾傳》,第7771頁。

[29]《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阮安傳》,第7771頁。

[30](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標點本,第448頁。

[31]《國榷》卷二五《英宗正統八年》,第1654頁。

[32]《國榷》卷二五《英宗正統八年》,第1655頁。

[33]《國榷》卷二五《英宗正統八年》,第1655頁。

[34]《國榷》卷二六《英宗正統十一年》,第1710頁。

[35]《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金英傳》,第7770頁。

[36](明)葉盛撰,魏中平點校《水東日記》卷一《奏請午朝》,元明史料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5頁。

[37]《菽園雜記》卷一,第4頁。

[38]《明史》卷三O四《宦官一·金英傳》,第7770頁。

[39]《水東日記》卷一《記殺馬順等事》,第4-5頁。

[40]《復齋日記》,載《中華野史•明朝卷一》,第167頁。

[41](明)楊銘:《正統臨戎錄》,載薄音湖、王雄編輯點校《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呼和浩特,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版,第96頁。

[42]《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丙子條,第3533-3534頁。

[43](明)彭時:《彭文憲公筆記》,載(明)鄧士龍輯,許大齡、王天有主點校《國朝典故》卷七二,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584頁。

[44]“太后命郕王監國,是日臺諫廷論土木之變,罪歸王振。王方攝朝,倉卒未有處分,錦衣衛指揮馬順素附振意,頗不平,眾怒擊順,死於廷,且索振所親信二內侍,將擊之,彼此喧譁,班行雜亂,無復朝儀,文武諸大臣皆驚避,公豎立不動,王亦疑懼,屢起欲退,公直前扶掖勸止之,且請降旨,令群臣立班,勿擅動,命紅盔將軍用瓜擊二內侍,期亟死,王從之。時在廷上下相顧未已,公恐事出不測,復進言曰:‘請再宣諭群臣,王振罪固當赤族,俟啟太后行誅未晚。馬順罪惡應死,勿論。’眾稍定退朝,時過午刻矣。公袍袖盡裂,徐步出左掖門,吏部尚書王直迎執公手,謂曰:‘今日事起倉卒,賴公以定,雖百王直將焉用之!’公辭謝不敢當。”(明)于冕:《先肅愍公行狀》,載(明)于謙著,魏得良點校《于謙集》,杭州,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674-675頁。

[45]《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三,正統十四年九月癸未條,第3555頁。

[46]《古穰雜錄》,第19頁。

[47]《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四,正統十四年冬十月辛亥條,第3616頁。

[48]《國榷》卷二八《英宗正統十四年》,第1788頁。

[49]《正統臨戎錄》,載《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第2版,第96頁。

[50]《北征事蹟》,載《明代蒙古漢籍史料彙編》,第2版,第88頁。

[51]《國史唯疑》卷三《景泰》,第69頁。

[52]《國史唯疑》卷三《景泰》,第69頁。

趙現海:“土木之變”後明朝政治變局與皇位世系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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