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找人頂包騙保 曲靖羅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羅平縣 法律 交通 雲南 越野車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2019-05-11


酒駕肇事找人頂包騙保  曲靖羅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都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倖心理明知故犯,出了事,還想要找各種方法逃避處罰。近日,在羅平縣龍門街紅學小區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交通事故。羅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在出警處理過程中發現,這並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

事故現場,袁某自稱是紅色越野車駕駛人。按照相關要求,民警將袁某傳喚至該大隊作進一步調查。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男子所述與事故現場情況有出入。為查清事故真相,民警調取了事故現場周邊的監控視頻,有了新的發現。監控視頻顯示,袁某與事故車輛駕駛人衣著、體貌特徵明顯不符。民警懷疑該男子有頂包嫌疑。

次日,民警再次傳喚袁某到該大隊進行詢問。這次,袁某還帶來他的一位“朋友”。看到袁某的朋友,民警頓覺此人有些眼熟。經比對,原來袁某的朋友李某正是出現在監控視頻裡的當事人。

民警不動聲色,一邊安排警力留意李某,一邊進行詢問。在大量證據面前,袁某承認了因其朋友李某酒後駕駛肇事,為逃避民警處罰和順利獲得保險公司賠付才謊稱車輛是自己駕駛的。知道事情敗露,李某承認了其酒後駕駛找人頂包的違法事實。

民警依法給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頂包的袁某給予了處罰。


釋法

頂包行為不僅有違社會公德,而且妨礙民警調查案件和司法公正。頂包者根據被頂包者的酒駕程度,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同,如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雲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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