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報假警提供“線索” 被行政拘留8日

龍門縣 惠州 法律 惠州公安 2019-05-26

近日,惠州市龍門縣的一名群眾鍾某軍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舉報龍門縣某會所內存在賣淫現象。民警到達現場後,經過初步的排查,竟將報警人鍾某軍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

5月17日,龍門縣公安局接到惠州市公安局110指令稱:有人多次報警舉報龍門縣城某會所存在賣淫現象,接報後,龍門縣公安局110立即指派城東派出所出警處置。到達現場後,未免打草驚蛇,民警先行聯繫報警人,望掌握更多線索後再部署下一步行動。但民警初步接觸鍾某軍後,發現其語言表達和精神狀態不對勁,像是喝醉了酒。

隨後,派出所民警進一步請求警力增援,經排查後未發現該會所存在賣淫行為。此時,龍門縣公安局細心的110值班人員見此報警號碼頗為熟悉,像是一名“常客”,在查詢此人報警記錄時,發現此號碼自2019年1月以來,曾25次撥打110報警電話,其中被歸為“重複報警”、“騷擾電話”、“無聲”類別的警情高達23次,存在謊報警情的嫌疑。得知此情況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將鍾某軍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詢問。

經詢問,此次報警是因為鍾某軍與女友“芳芳”存在感情糾葛,借酒消愁,幾杯苦酒下肚後,一氣之下報警謊稱女友工作地點存在賣淫行為,並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無理佔用公共資源。民警待鍾某軍酒醒後,耐心對其教育引導,使其清楚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鍾某軍坦言,其一心想著通過報警舉報的方式,打擊報復其女友,沒想到觸犯了法律,現在後悔莫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龍門縣公安局依法對鍾某軍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男子酒後報假警提供“線索” 被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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