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曾向崇禎提出三個條件,表明願共同抵抗清軍,崇禎卻拒絕了

崇禎十七年一月,闖王李自成在西安稱帝,定都西安,建國號“大順”。同年,李自成帶領起義軍攻入北京,崇禎皇帝帶著太監王承恩在煤山自縊,從此大明王朝宣告滅亡。在大明覆滅之際,崇禎本有機會延長大明的壽命,因為李自成曾派人向崇禎示意,希望雙方能夠談判,但被崇禎拒絕了,這又是什麼回事呢?

李自成曾向崇禎提出三個條件,表明願共同抵抗清軍,崇禎卻拒絕了

1644年,李自成起義軍攻無不克,一路高歌猛進,一直打到京城的廣寧門,而反觀大明王朝,城池丟失的消息一個接著一個,守城將領、文武官員投降者不計其數,居庸關唐通、真定太守邱茂華、遊擊謝素福、大學士李建泰皆不戰而降,京城守城太監曹化淳直接打開廣寧門恭迎闖王,可以說雙方形勢達到了兩個極端。面對唾手可及的江山,李自成卻突然停兵,並派明朝投降太監杜勳入城與崇禎談判,表示自己願意接受招安並幫助大明共同抵抗清軍,只要崇禎答應自己三個條件。

《小腆紀年附考》記載:“闖人馬強眾,議割西北一帶分國王並犒賞軍百萬,退守河南...闖既受封,願為朝廷內遏群寇,尤能以勁兵助剿遼藩。但不奉詔與覲耳。”《懷陵流寇始終錄》描述也大致相同:“勳言李欲割西北一帶,敕命封王,並犒軍銀百萬,退守河南。受封后,願為朝廷內遏群賊,外製遼瀋,但不奉召入覲。”

李自成曾向崇禎提出三個條件,表明願共同抵抗清軍,崇禎卻拒絕了

從兩個歷史文獻記載,李自成提出了以下三個條件:一、讓崇禎割讓西北,自己當西北王;二、銀子百萬兩;三、受封卻不必朝拜崇禎。

其實仔細一看,李自成的三個條件並不過分,當時崇禎的形勢已經很不樂觀,起義軍已經包圍了整個京城,大明可戰的兵力已經不多,而且關鍵是沒有人想打仗了,大明沒有第二個于謙,整個大明都要落入李自成的手中,割讓西北並不算過分。

李自成曾向崇禎提出三個條件,表明願共同抵抗清軍,崇禎卻拒絕了

第二個條件就是要錢,雖然大明已經窮得叮噹響,但是隻要是錢的事就不是事,完全可以先答應下來再慢慢籌款;第三個條件就是不用朝見皇帝,李自成都帶人打到京城了,以後見面,崇禎不是更尷尬,所以以後能不見面就不見面更合適。

再看李自成給出的承諾:“願為朝廷內遏群寇,尤能以勁兵助剿遼藩”。當時的起義軍並不止闖軍,但是闖軍卻是起義軍中實力最強悍的,如果闖軍被招安了,一方面可以威懾其他起義軍,還可以幫助大明鎮壓。而且最重要的是闖軍願意幫助大明抗擊清軍,闖軍經過多年征戰,手下猛將如雲,士兵久經戰場,戰鬥力十分強悍,在損失袁崇煥的情況下,李自成算是抵抗清軍的理想人物。

李自成曾向崇禎提出三個條件,表明願共同抵抗清軍,崇禎卻拒絕了

然而,高傲的大明天子崇禎拒絕了李自成要求,看著國破家亡前文武大臣棄節保命或只會跪在大殿沉默,崇禎心灰意冷:“諸臣誤朕也,國君死社稷,二百七十七年之天下,一旦棄之,皆為奸臣所誤,以至於此”,最終自縊於煤山,既悲哀又無奈之感,令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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