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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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和明朝議和的事情,發生在1642年。

這一年,皇太極和明朝之間發生的,歷時兩年的鬆錦大戰終於結束了。鬆錦大戰之後,明朝最重要的將領祖大壽、洪承疇都相繼投降了清軍。明朝精心打造的九邊軍鎮的精銳力量,幾乎全部被剿滅。真正可以稱得上是軍事力量的,只有吳三桂駐紮在寧遠的三萬殘兵。關外的防禦城池,除了吳三桂寧遠的一座孤城外,已經全部喪失殆盡。

也就在這時候,皇太極提出了和明朝議和的想法。但是崇禎最終沒有答應,還殺掉了參與議和的陳新甲。這樣,明朝失去了最後一次和清軍議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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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和明朝議和的事情,發生在1642年。

這一年,皇太極和明朝之間發生的,歷時兩年的鬆錦大戰終於結束了。鬆錦大戰之後,明朝最重要的將領祖大壽、洪承疇都相繼投降了清軍。明朝精心打造的九邊軍鎮的精銳力量,幾乎全部被剿滅。真正可以稱得上是軍事力量的,只有吳三桂駐紮在寧遠的三萬殘兵。關外的防禦城池,除了吳三桂寧遠的一座孤城外,已經全部喪失殆盡。

也就在這時候,皇太極提出了和明朝議和的想法。但是崇禎最終沒有答應,還殺掉了參與議和的陳新甲。這樣,明朝失去了最後一次和清軍議和的機會。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皇太極劇照)

要知道,1642年的明朝,已經處在危在旦夕的時刻。不僅僅清軍已經佔據了整個關外之地,只等皇太極一聲號令,就往關內打來。而且國內的形勢也岌岌可危。李自成已經把西北攪得翻天覆地,張獻忠在西南也打得風生水起。可以說,整個國內都不得安寧。

皇太極和明朝的議和條件,後來記載在《清太宗實錄》裡面。這個議和條件,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內容:一是遇到吉凶大事,雙方派使者慶弔。二是明朝要每年給清國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清國則給明朝人蔘千斤、貂皮千張。三是明朝要把入境的清人送回清國,清國也一樣。四是雙方重新劃分國界,明朝承認清國打下的地盤為清國所有。

這個議和條件中,第一條,實際上是要求明朝要把清國和它擺在平等的地位,而不再是之前的宗藩關係。第二條,不管是不是等價交換,但至少是互相送東西,而不是要求明朝割地賠款。第三條,清國是為了保持人口基數,明朝也不吃虧。第四條,就算明朝不想重新劃定國界,但清國已經實際佔有了明朝的土地,明朝不承認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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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和明朝議和的事情,發生在1642年。

這一年,皇太極和明朝之間發生的,歷時兩年的鬆錦大戰終於結束了。鬆錦大戰之後,明朝最重要的將領祖大壽、洪承疇都相繼投降了清軍。明朝精心打造的九邊軍鎮的精銳力量,幾乎全部被剿滅。真正可以稱得上是軍事力量的,只有吳三桂駐紮在寧遠的三萬殘兵。關外的防禦城池,除了吳三桂寧遠的一座孤城外,已經全部喪失殆盡。

也就在這時候,皇太極提出了和明朝議和的想法。但是崇禎最終沒有答應,還殺掉了參與議和的陳新甲。這樣,明朝失去了最後一次和清軍議和的機會。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皇太極劇照)

要知道,1642年的明朝,已經處在危在旦夕的時刻。不僅僅清軍已經佔據了整個關外之地,只等皇太極一聲號令,就往關內打來。而且國內的形勢也岌岌可危。李自成已經把西北攪得翻天覆地,張獻忠在西南也打得風生水起。可以說,整個國內都不得安寧。

皇太極和明朝的議和條件,後來記載在《清太宗實錄》裡面。這個議和條件,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內容:一是遇到吉凶大事,雙方派使者慶弔。二是明朝要每年給清國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清國則給明朝人蔘千斤、貂皮千張。三是明朝要把入境的清人送回清國,清國也一樣。四是雙方重新劃分國界,明朝承認清國打下的地盤為清國所有。

這個議和條件中,第一條,實際上是要求明朝要把清國和它擺在平等的地位,而不再是之前的宗藩關係。第二條,不管是不是等價交換,但至少是互相送東西,而不是要求明朝割地賠款。第三條,清國是為了保持人口基數,明朝也不吃虧。第四條,就算明朝不想重新劃定國界,但清國已經實際佔有了明朝的土地,明朝不承認也沒有辦法。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崇禎劇照)

總體來說,清朝的這個議和條件,也不算苛刻。而且前面我們也說了,當時明朝正遭受國內農民起義的強力衝擊。如果明朝和清軍真正能實現和談,明朝緩過氣來,集中力量打擊農民軍。把農民軍消滅以後,再回過頭來對待清軍,不是更好嗎?為何崇禎不這樣做呢?

準確地說,實際上崇禎並沒有不答應,當時他也悄悄派了邊關大將陳新甲去和皇太極談判。陳新甲又推薦馬紹愉、李御蘭具體去和皇太極談判。馬紹愉、李御蘭去了清國後,皇太極看見並沒有崇禎皇帝給他的國書,很不高興,說明朝不誠心。馬紹愉、李御蘭只得回到塔山,把清國議和的條件,帶信給陳新甲。而陳新甲並沒有引起重視,隨手放在桌上,結果這件事洩露了出去。

朝中大臣知道後,都紛紛上奏表示反對。崇禎在這時候,也不好意思說“議和”這事是他讓陳新甲他們去幹的,於是把陳新甲抓起來,後來又把他處死。陳新甲一方面當了崇禎皇帝的替死鬼,同時也是他自己沒有把事情做好,造成了事情的洩露。也就是說,算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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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和明朝議和的事情,發生在1642年。

這一年,皇太極和明朝之間發生的,歷時兩年的鬆錦大戰終於結束了。鬆錦大戰之後,明朝最重要的將領祖大壽、洪承疇都相繼投降了清軍。明朝精心打造的九邊軍鎮的精銳力量,幾乎全部被剿滅。真正可以稱得上是軍事力量的,只有吳三桂駐紮在寧遠的三萬殘兵。關外的防禦城池,除了吳三桂寧遠的一座孤城外,已經全部喪失殆盡。

也就在這時候,皇太極提出了和明朝議和的想法。但是崇禎最終沒有答應,還殺掉了參與議和的陳新甲。這樣,明朝失去了最後一次和清軍議和的機會。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皇太極劇照)

要知道,1642年的明朝,已經處在危在旦夕的時刻。不僅僅清軍已經佔據了整個關外之地,只等皇太極一聲號令,就往關內打來。而且國內的形勢也岌岌可危。李自成已經把西北攪得翻天覆地,張獻忠在西南也打得風生水起。可以說,整個國內都不得安寧。

皇太極和明朝的議和條件,後來記載在《清太宗實錄》裡面。這個議和條件,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內容:一是遇到吉凶大事,雙方派使者慶弔。二是明朝要每年給清國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清國則給明朝人蔘千斤、貂皮千張。三是明朝要把入境的清人送回清國,清國也一樣。四是雙方重新劃分國界,明朝承認清國打下的地盤為清國所有。

這個議和條件中,第一條,實際上是要求明朝要把清國和它擺在平等的地位,而不再是之前的宗藩關係。第二條,不管是不是等價交換,但至少是互相送東西,而不是要求明朝割地賠款。第三條,清國是為了保持人口基數,明朝也不吃虧。第四條,就算明朝不想重新劃定國界,但清國已經實際佔有了明朝的土地,明朝不承認也沒有辦法。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崇禎劇照)

總體來說,清朝的這個議和條件,也不算苛刻。而且前面我們也說了,當時明朝正遭受國內農民起義的強力衝擊。如果明朝和清軍真正能實現和談,明朝緩過氣來,集中力量打擊農民軍。把農民軍消滅以後,再回過頭來對待清軍,不是更好嗎?為何崇禎不這樣做呢?

準確地說,實際上崇禎並沒有不答應,當時他也悄悄派了邊關大將陳新甲去和皇太極談判。陳新甲又推薦馬紹愉、李御蘭具體去和皇太極談判。馬紹愉、李御蘭去了清國後,皇太極看見並沒有崇禎皇帝給他的國書,很不高興,說明朝不誠心。馬紹愉、李御蘭只得回到塔山,把清國議和的條件,帶信給陳新甲。而陳新甲並沒有引起重視,隨手放在桌上,結果這件事洩露了出去。

朝中大臣知道後,都紛紛上奏表示反對。崇禎在這時候,也不好意思說“議和”這事是他讓陳新甲他們去幹的,於是把陳新甲抓起來,後來又把他處死。陳新甲一方面當了崇禎皇帝的替死鬼,同時也是他自己沒有把事情做好,造成了事情的洩露。也就是說,算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明朝對清軍已無還手之力,清軍提出議和,為何崇禎還不答應

(李自成劇照)

​不過,從崇禎皇帝羞羞答答做事情的作風來看,他當時在議和這件事上,表現得確實不夠堅決。那麼,崇禎當時為什麼表現得不夠堅決呢?

當然了,面子思想崇禎肯定是有的。畢竟明朝一直號稱上邦大國,結果一個“藩屬國”打下它不少土地後,它居然承認這些土地確實歸人家所有,承認這個“藩屬國”具有和它平等的關係。無論如何,這是非常失面子的事情。

後來李自成打進北京城外的時候,也和崇禎有過談判,希望崇禎封他為西北王,這樣他就撤軍。當時崇禎也不同意。一個造反的“賊”被他封為王,這是崇禎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接受的。

不過,面子思想其實是很少的一部分,實際上,崇禎皇帝也明白,和皇太極和談,是根本沒有用的。當時皇太極之所以要和談,其實也是因為他明白,明朝的力量還非常強大,要想一鼓作氣滅掉明朝,還是很難的。如果明朝一直在邊關囤積重兵,清軍打進關來,實在是很困難的。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明朝能夠把邊關的軍隊調去攻打農民軍。這樣清軍才會有機會。

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皇太極所提的條件就不可能太過分,他是希望能夠儘快達成,等待明朝新的行動。

崇禎也明白皇太極的陰謀,加上崇禎又多疑好面子,因此最終這件事沒有做成。

(參考資料:《清太宗實錄》《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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