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泉宣判一惡勢力犯罪案件

禮泉 法律 經濟 三秦都市報 2019-06-06

本報咸陽訊(王敏捷 記者 李小剛)6月3日下午,禮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某某、景某某、王小某、王某等4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一案。這是該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理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禮泉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群眾、被告人親屬等30餘人旁聽了庭審。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景某某利用其村幹部身份,在村上被徵用土地的工程建設中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惡勢力。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景某某、王小某、王某等4人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判處被告人景某某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7萬元;被告人王小某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被告人王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責令被告人景某某、王小某繼續退賠被害人陳某某11500元;責令被告人景某某退賠陝西某置業有限公司購房款80315元;沒收被告人王小某非法所得1萬元,上繳國庫。

這次公開審判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從嚴審理,彰顯了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最終讓惡勢力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向社會表明了禮泉縣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毅力和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禮泉縣將繼續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有惡除惡、無惡治亂、打財斷血,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充分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和諧穩定。

掃黑除惡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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