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全能神”邪教骨幹 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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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法制報

見習記者 方正義

本報訊 近日,臨海市人民法院依法認定朱某雲、黃某芬、張某琴等9名“全能神”邪教骨幹,均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至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全能神”邪教組織“浙閩牧區”下屬“浙江區”,因其組織內部情報傳遞需要,利用臨海市地處浙東南要道的交通便利優勢,在當地物色出租房,設立ABCDE五個“浙江區級交通接待站”,負責寧波、台州、溫州三地間的“全能神”邪教組織情報傳遞和溝通聯絡。

據瞭解,“全能神”邪教組織是披著基督教外衣的邪教組織,對信徒本人、家庭、社會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去年9月,臨海市公安局組織100餘名警力,成功搗毀“全能神”邪教組織“浙南地下交通站”和“三門小區”兩個地下聚會點等窩點,抓獲10名邪教人員,其中9名為骨幹成員,並查獲有關書籍資料和移動介質等工具物品近3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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