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大寨路發生一起車禍,17歲少女不幸身亡!

藍田 貨車 交通 車禍 摩托車 法律 陝西 西安藍田公安 2019-06-01

五大曝光行動 | 藍田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3)

藍田大寨路發生一起車禍,17歲少女不幸身亡!

事故簡況

2019年5月12日15時40分許,雷某某(男,漢族,現年45歲,藍田縣藍關街辦人,持B1B2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陝V03385號重型自卸貨車 沿藍田縣大寨路由北向南倒車至藍田縣藍關收費站十字(滋水路)中心後,右轉彎由西向東逆向行駛時,適逢陳某甲(男,漢族,現年48歲,藍田縣藍關街辦人)駕駛兩輪輕便摩托車 (乘坐人陳某乙,女,漢族,現年17歲,藍田縣藍關街辦人) 沿大寨路由南向北直行通過十字,致使兩車相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摩托車駕駛人陳某甲受傷,乘坐人陳某乙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

責任劃分情況

雷某某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時違反規定倒車、逆向行駛、觀察不周,是造成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也是導致事故的主要過錯。在本起事故中,雷某某負主要責任。

經委託陝西省長安大學機動車物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 陳某甲所駕駛的臺鈴牌兩輪電動車為兩輪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陳某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也是導致事故的次要過錯。在本起事故中,陳某甲負次要責任。

在本起事故中,陳某乙無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樑、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款第三項: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啟 示

如果大貨車司機能多看一眼,或許這起事故就可以避免…

如果電動車上沒有違法載人,這個女孩就不會失去生命…

交通事故猛如虎

生命可貴請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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