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不起訴決定 挽救18歲失足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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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張盛倩

“謝謝檢察官,我真的知道自己做錯了,當時真是糊塗了,謝謝你能給我這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去了學校我一定好好學習,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在平度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宣告室裡,剛剛被宣告相對不起訴的小美(化名)誠懇地望著檢察官何倩說了這樣一番話。

今年8月,小美涉嫌盜竊的案子轉到檢察機關的時候,她剛好18週歲零兩個月。承辦檢察官何倩瞭解到,小美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無暇關心和照顧小美,小美便利用暑假時間找了一份短工。同事徐某因年紀較大,不熟悉對智能手機操作,便向小美求助如何把銀行卡綁定到手機上。小美因此得知了徐某的銀行卡密碼,便趁其不備調換了徐某的銀行卡,併到自助提款機上將卡里的2400元盜走消費。5天后,徐某發現錢被人取,立即報警。小美很快被警方鎖定。

 對於已有6年公訴辦案經驗的何倩來說,這本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盜竊案件,但初為人母的她內心卻是五味雜陳。因為她知道人生汙點對一個剛滿18的孩子的殺傷力是有多大。雖然法律是冰冷的,但也有屬於自己的溫度,寬嚴相濟,適當的寬會比嚴更有利於小美將來的發展。於是,何倩向領導做了書面彙報,鑑於小美剛滿18歲,年齡相對較小,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小美已與被害人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小美的父親已積極賠償被害人5000元,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小美的任何法律責任。小美也剛剛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最終,從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發,平度市人民檢察院對小美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得知這個決定後,小美的父親又激動又愧疚:“是我跟孩子媽媽的錯,前幾年光忙賺錢了,忽視了對孩子的陪伴教育,沒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今後我們一定好好教育她。謝謝檢察官給我們這次機會,謝謝!”檢察官提醒各位家長:家庭教育十分關鍵。家長再忙,也不要忘記對孩子的溝通陪伴,請幫他們扣好人生第一粒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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