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世界的“神與神”

籃球世界的“神與神”

NBA自從1946年6月份成立以來,至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有一個永恆的話題:比爾拉塞爾和邁克爾喬丹,誰才是NBA的goat。他們兩人是籃球的陰陽極,英雄主義與無私奉獻,鎂光燈下與鎂光燈之外,個人極致與團隊極致。在此二人的旗幟下,鄧肯與加內特,科比與基德,保羅與威少。等人並肩而立。但是唯此二人才是籃球這項運動“神與神”。

籃球世界的“神與神”

NBA自從1946年6月份成立以來,至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有一個永恆的話題:比爾拉塞爾和邁克爾喬丹,誰才是NBA的goat。他們兩人是籃球的陰陽極,英雄主義與無私奉獻,鎂光燈下與鎂光燈之外,個人極致與團隊極致。在此二人的旗幟下,鄧肯與加內特,科比與基德,保羅與威少。等人並肩而立。但是唯此二人才是籃球這項運動“神與神”。

籃球世界的“神與神”

如果僅僅因為沒見過拉塞爾打球的人,就認為拉塞爾沒有喬丹那麼偉大,那就是標準的偽球迷,籃球是進攻,同時也是防守,NBA60年代上帝創造出了威爾特張伯倫這樣的怪物,但又怕這隻洪荒巨獸將NBA肆掠過猛的同時,他又創造出了比爾拉塞爾。進攻贏得票房,防守贏得總冠軍,這是拉塞爾在60年代為勝利定下的基調。如果說勝利是一種習慣,放眼整個NBA,沒人比拉塞爾更擅長勝利,自打進入波士頓的那一天起,他是完美無缺的贏家,為了勝利他可以做到場下場下需要他做到的一切。

自從紅衣主教用了兩名全明星球員從老鷹隊的手中換回新秀比爾拉塞爾,1956~1957年的凱爾特人開始大變樣,之前的凱爾特人賽季39勝33負,有華麗的鮑勃庫西引領著快攻的潮流,進攻草率,防守更是不忍細看,因為比爾拉塞爾的到來後,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得分仍是聯盟第一,失分卻大大減少,防守效率也是聯盟第一。東部半決賽他們橫掃了前一年淘汰他們的錫拉丘茲民族隊(費城76人隊的前身),東決對上由鮑勃佩蒂特領軍的聖路易斯老鷹(亞特蘭大老鷹的前身),老鷹隊曾在選秀大會上選中了比爾拉塞爾,後用拉塞爾換取兩位白人球星,這其中並不是全無意味的,前一年NBA和ABA的冠軍都由白人球隊獲得,拉塞爾面臨的壓力之大,可見一斑。7場漫長的生死大戰,有四場是以2分險勝,搶七大戰足足打了兩個加時才分勝負,之後的四年間老鷹隊3進總決賽,1958年更是強行復闢成功,那是最後一隻獲得冠軍純白人球隊,來到命運的岔路口,拉塞爾和他的凱爾特人終於跨過眼前的強敵,以此為起點,開啟了兩個巨大的偉業:其一,黑人統治NBA的時代到來了,其二波士頓王朝的大幕就此拉開。

彼時的NBA還沉浸在奧斯卡羅伯特森的個人英雄主義中,比爾拉塞爾完全是按照自己心中所想來建立自己的團隊,無私,團隊,領袖這是他做的一切,縱觀拉塞爾的職業生涯10次面臨搶七全部取得勝利,18次生死大戰勝了16場,簡直不是地球人,十一冠只是流光溢彩的碩果,聚光燈下是面對困境表現出來的決心與能力,才是鑄就王朝偉業的基石。

有人說進攻是拉塞爾的短板,而且他的跳投時有時無,整個職業生涯也只有兩個賽季得分上20+,進攻端作用不大,但是拉塞爾可以放大隊友的進攻能力,而且還是非常好的傳球手,他最擅長將球蓋到對友手裡,然後隊友直接快攻得分,說起防守,拉塞爾就是防守的定義者,NBA有兩種防守,一種是拉塞爾的防守一種叫其他防守,可能你覺得我有些吹捧的意味,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歷史第一防守人的拉塞爾與第二防守者的差距真的是不在一個次元,奧拉朱旺,德懷特霍華德巔峰是個中翹楚,但是和拉塞爾相比未免太過於淺薄,缺乏對整體判斷和掌控,蒂姆鄧肯是個中翹楚,但他畢竟不是拉塞爾以及在那個時代天下無對的凱爾特人。如果進攻可以改變防守,那麼防守同樣可以改變進攻,任何持球人面對拉塞爾,那就意味著進攻的終結。

構建一支超級強隊,不僅僅是需要自身過硬,更重要的是向隊友灌輸一種球隊贏球文化,打造一支堅硬而和諧的團隊,作為球隊老大的拉塞爾,面對職業生涯幾經變更的隊友,自然要付出巨大的心力去經營,後來他直接隊長,主教練一肩挑,居然又獲得了兩次總冠軍,正是因為有了拉塞爾和震古爍今的八連冠,才有了那些五十大巨星,也正是因為拉塞爾,比爾沙曼,薩姆瓊斯,唐尼爾森,哈弗裡切克這些名字才會為世人所知曉,所銘記。

作為一名凱爾特人隊長,拉塞爾幾乎重新定義了籃球,他為球隊所做的一切都可以編入《籃球啟蒙運動》這本書了,我們應該仰視這位前凱爾特人隊長,以及他和紅衣主教所帶來的關於NBA贏球文化的一切。

籃球世界的“神與神”

拉塞爾和喬丹誰該排在第一位,思考很久之後,我還是將第一位給喬丹,並非褻瀆拉塞爾,而是喬丹的確是那個站在巔峰的人,用各種高階數據來證明喬丹的偉大,毫無疑問是沒有意義的,回到最本質上來,而是因為他的每一記跳投,每一次搶斷,一次次的一錘定音。

我們都知道競技體育不是童話故事,然而喬丹的出現,滿足了球迷們的這一幻想,即使是最敵視他的對手也無法將他從神壇上拉下來,NBA有很多球星,但沒有一個可以取代喬丹的位置。即使面對為NBA綜合天賦最好的張伯倫,但喬丹擁有這項運動獨一無二的天賦:速度,比他矮的球員都沒有他這麼快,看喬丹打球你會覺得防守人都在坐著慢動作,你可以想象一下你和一群50~60歲的老大爺打球是什麼樣子;超跑般的速度,配合敏銳的判斷力,總是令他後發先至的站好防守位,只要決定協防搶斷,只需一瞬間就可以達成。

很多人吹噓喬丹的自律能力,體脂率及身體控制力等等,的確喬丹年輕時是舉世無雙的突破手,不過這也與他超乎常人的爆發力有關,而技術方面來說,即使像萊昂納德和德羅贊這樣的後輩學到了他百分之百的跳投,也不可能達成他的效果。因為,對對方球員的判斷差的太多了。喬丹可以瞬息間判斷對方的意圖,然後身體閃電般的做出反應。當對方球員試圖包夾時,他可以先人一步的出球;包夾球員稍有遲疑的時候,他迅速完成了一記轉身跳投;當對方從上線試圖雙人夾擊時,他靈活得從底線抹向籃下,要知道這些失誤的出現都只有幾秒甚至毫秒,在這短短的一瞬間掐準對手的七寸,這也是喬丹與科比的差距:同樣是個人英雄主義的籃球風格,喬丹的打法卻看不出任何的不合理之處。普天之下,凡看過喬丹打球的人,無不歎服,皆因如此。

喬丹的影響力超越了NBA的界限,成為了體育界的圖騰,然而他也是一個凡人,不過是比其他人的方方面面都做的好了那麼一點點,當這一下一點點加起來的那個人只有一個字來形容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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