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評論:將垃圾分類變成一種法律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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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道,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城管局召開媒體座談會,決定在2019年底前沿街商鋪實現撤桶入戶,杭州所有道路上將不再出現垃圾桶,但街頭的果殼箱還是會保留。對此,很多網民表示不理解,認為在垃圾分類尚未規範的情況下,大面積“撤桶”有操之過急,“一刀切”之嫌。上海市率先進入強制垃圾分類時代以後,包括北京、杭州在內的很多城市都表達了儘快跟進的意願。杭州主幹道“撤桶”這一做法,正如一些媒體所說的那樣,形成了一種垃圾分類勢在必行的態勢。從上海市一個多月的實踐來看,垃圾分類首先是對人生活習慣的巨大沖擊和改變,不可避免地會引發人們的焦慮情緒,而自媒體的傳播又有意無意地放大了這種情緒,以致一些網民認為公眾在心理上還沒有做好進行垃圾分類的準備,政府的一些強制性舉措,如“撤桶”之類,難免操之過急。

但事實並非如此,以上海為例,在垃圾強制分類之前,上海進行了數年的倡導和試點,一些小區早已開始了垃圾分類,按理來說,上海垃圾分類的民眾基礎很好。但是,一旦真正進入強制垃圾分類時代,多數人依然表現出了很強的不適應。

這說明,只要沒有強制,任何時候大多數市民都沒有做好準備去改變自己傳統的生活方式,人普遍的惰性會讓人得過且過。只有垃圾分類變成一種法律的強制力,人們才會被迫改變。所以,沒必要去問市民是否準備好垃圾分類,因為道理講清楚以後,市民只要做到尊法守法就可以了。

相反,真正需要準備的不是市民,而是政府。科學管理,長效機制,都是對政府部門講的。垃圾分類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並不是源頭分類了,垃圾分類就完成了,運裝、處理等都是需要配套跟進。

從上海一個多月的實踐來看,進入強制垃圾分類時代,市民縱使會感到焦慮,但早晚會慢慢習慣的。但隨後的配套機制能不能跟上垃圾分類的現狀,分類後的垃圾該如何進行無害化、環保處理,運輸是否真正實現了分裝分運,執法是否能做到持之以恆、違法必究等,這些可能都是比市民的生活習慣更重要,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好,源頭分類就會變成走過場。

上海在全國率先推行垃圾分類,與其說是上海走到全國的前面,不如說上海是在為全國的垃圾分類“趟路”,其他城市從中發現問題,尋找解決辦法,為自己積累經驗,做好準備,少走彎路更重要。北京也罷,杭州也好,積極採取措施,推進垃圾分類是大好事,而此同時,從上海的實踐中吸取經驗、教訓,根據各自城市的實際情況完善軟硬件設施,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同樣重要。

畢竟,從根本上說,垃圾分類是一種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不僅要做好“面上”的功夫,更要做好“裡子”裡的功夫。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馬嶽君 嶽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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