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利故意殺人案二審開庭

萊蕪 刑法 濟南 兒科 山東 山東高法 2019-05-11

2019年5月9日14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陳建利故意殺人一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被害人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上訴人陳建利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陳建利故意殺人案二審開庭

原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原萊蕪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建利故意殺人一案,於2018年7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2016年1月19日,被告人陳建利之女在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以下簡稱萊鋼醫院)出生, 20日出現發燒症狀,21日轉入該院兒科病房,同日經醫治無效死亡。陳建利認為萊鋼醫院診療存在問題,多次要求醫院賠償未果,遂對醫院及兒科主治醫生李寶華心生怨恨,進而預謀殺死李寶華。2016年10月3日8時許,陳建利趕往萊鋼醫院,途中購買單刃砍刀一把。在萊鋼醫院外科樓五樓兒科醫生休息室,趁李寶華接聽電話之機,陳建利持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十三刀,致其顱骨粉碎,腦漿迸裂,當場死亡。據此,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建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陳建利不服,提出上訴。

陳建利故意殺人案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中,法庭針對陳建利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陳建利是否構成自首;原審判決量刑是否適當等庭審重點進行了法庭調查,聽取了陳建利的辯解、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意見及檢察員的出庭意見,並對檢方提供的新證據進行了質證。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上訴人陳建利親屬、被害人親屬、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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