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羊》微言與康有為的《孔子改制考》|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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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微言與康有為的《孔子改制考》

曾亦

來源:《現代儒學》第三輯

郭曉東執行主編,三聯書店2018年11月

治《公羊》者,素有“微言”之說。據定元年《公羊傳》雲:“定、哀多微辭,主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則未知己之有罪焉爾。”蓋以孔子作《春秋》,譏刺當世大人,多忌諱之辭,此“微辭”者,即所謂“微言”也。[1]

至清劉逢祿,則區別微言與大義,而以何休所言“三科九旨”為微言。迄於康有為,則以“孔子改制”為《春秋》“第一微言”。

“孔子改制”之說,當可溯源於孟子。《孟子•離婁下》雲: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則《春秋》不專記齊桓、晉文之事,又別有義焉,實出於孔子王心所加也。

又,《孟子•滕文公下》雲: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按《公羊》家舊說,“罪我者”,以孔子無位,而託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權,行天子褒貶進退之事,此所謂微言也;“知我者”,《春秋》誅討亂臣賊子,大義凜然,人所共見,此所謂大義也。

至《春秋緯》,始明言“孔子改制”:

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瀆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亂制。(《說題辭》)


聖人不空生,必有所制以顯天心,丘為木鐸,制天下法。(《演孔圖》)



孔子作法,五經運之天地,稽之圖象,質於三王,施於四海。(《演孔圖》)



丘為製法之主,黑綠不代蒼黃。(《演孔圖》)


得麟之後,天下血書魯端門,曰:“趨作法,孔聖沒,周姬亡,彗東出,秦政起,胡破術,書記散,孔不絕。”子夏明日往視之,血書飛為赤鳥,化為白書,署曰《演孔圖》,中有作圖製法之狀。(《演孔圖》)

至漢末何休《解詁》,其言“孔子改制”,益加詳備矣。

清末康有為懲夷狄之逼迫,而欲以西方思想以濟吾國文明之窮,乃上法“孔子改制”之精神,而行變法之事。其所論“改制”微言者,則以《孔子改制考》一書最為詳備。

康南海《孔子改制考》一書之編撰,頗得其弟子力,“同邑陳千秋禮吉、曹泰箸偉,雅才好博,好學深思,編檢尤勞”。[2]

據《自編年譜》,光緒十二年(1886),南海始撰《孔子改制考》。十五年,“在京師,既謝國事,又為之。是年編次甚多,選同學諸子分葺焉”。十八年,“《孔子改制考》體裁博大,選同學高才助纂焉”。

光緒二十三年(1897)冬,上海大同譯書局初刊此書。戊戌、庚子間,兩遭焚版禁行。1913年,《不忍》雜誌分期登載此書。1920年與1923年,分別重刊於北京、上海。

是書之旨,據其序曰:

天既哀大地生人之多艱,黑帝乃降精而救民患,為神明,為聖王,為萬世作師,為萬民作保,為大地教主。生於亂世,乃據亂而立三世之法,而垂精太平。……而立《春秋》新王行仁之制。……


此制乎,不過於一元中立諸天,於一天中立地,於一地中立世,於一世中隨時立法,務在行仁,憂民憂以除民患而已。……此制乎,不過其夏葛冬裘,隨時救民之言而已。若夫聖人之意,窈矣深矣,博矣大矣。……夫兩漢君臣、儒生,尊從《春秋》撥亂之制而雜以霸術,猶未盡行也。……


非惟不識太平,並求漢人撥亂之義亦乖剌而不可得,而中國之民遂二千年被暴主、夷狄之酷政,耗矣哀哉!……萬百億千縫掖俊民,跂跂脈脈而望,篝燈而求明,囊螢而自珍,然卒不聞孔子天地之全、太平之治、大同之樂。悲夫![3]

蓋《公羊》立據亂、昇平與太平三世之法,此孔子之道所以博大也。然兩千餘年間,自漢至宋,朝廷與儒生不過習於孔子撥亂之法,“蔽於據亂之說,而不知太平大同之義”,遂致吾國吾民“不早見太平之治,逢大同之樂”也。[4]可見,是書之大旨,實在發明孔子太平大同之制也。

其時,朱一新頗攻南海改制之論,曰:

《王制》一篇,漢儒後得,為殷為周,本無定論,康成於其說之難通者,乃歸之於殷。今更欲附會《春秋》改制之義,恐穿鑿在所不免。[5]

鄭康成注經,頗以《周禮》為據,至於不與《周禮》合者,則多以為殷制。南海蓋頗引鄭玄之說,以附會《春秋》文質改制之說,朱氏似亦中其內情焉。至於廖平據《王制》與《周禮》以別今古,亦本乎康成之說。然朱氏非之曰:

今文先立學,故顯於西漢,古文至東漢而始顯,此乃傳述之歧互,非關製作之異同。今學、古學之名,漢儒所立,秦以前安有此分派?文有今古,豈制亦有今古耶?[6]

孔子當禮崩樂壞之世,周文疲敝,其所改制,亦其宜也。然後儒自拘其小,奪孔子製作之實也。其實,漢制既不同於周制,則儒者歸功於孔子,誠理之自然。

康氏所論,可謂知孔子之心者也。雖然,康氏大功不成,然時當末世崩壞之際,誰謂其改制之非宜者哉!

此書實為南海變法之理論依據,“有為政治上變法維新之主張,實本於此”;其影響之大,較《新學偽經考》尤甚,故梁啟超比於“火山大噴火”、“大地震”。 [7]

一 上古茫昧無稽說

春秋時,周文疲敝,孔子改舊制,而成一代新法。然其所以改之者,或有取於殷制,至於折衷虞、夏、殷、週四代之制,實以舊制猶有可考也。故《禮記·中庸》雲:“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

《禮運》則雲:“我欲觀夏觀,是故之杞,而杞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宋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義,《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至於漢人解《公羊》,發“通三統”義,亦以舊制足為後世所師法也。如隱三年《解詁》雲:“王者存二王之後,使統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禮樂,所以尊先聖,通三統,師法之義,恭讓之禮,於是可得而觀之。”

至於董子《繁露·三代改制質文》,則言之尤詳,謂“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

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大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樂載鼓,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後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於尚位”云云。據此,則似孔子改制,實有所取法焉。

又據《論語》,宰我答哀公問社,以為周社用慄,蓋“使民戰慄”也(《八佾》);子貢則謂“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子張》)。至於孟子,則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矣?”(《孟子·盡心下》)可見,孔子於舊史,亦未必盡為信據也,故其刪《詩》、《書》,蓋以此焉。

廖平論孔子改制,亦主此說,曰:“《春秋》時,三皇五帝之典策尚多可考,其言多神怪不經,與經相歧,實事實也。孔子翻經,增減制度,變易事實,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8]至南海,則極申此說,曰:

人生六、七齡以前,事蹟茫昧,不可得記也。開國之始,方略缺如,不可得詳也。況太古開闢,為萌為芽,漫漫長夜,舟車不通,書契難削,疇能稽哉?大地人道皆蓲敷於洪水後,然印度婆羅門,歐西希臘前,亦已茫然,豈特祕魯之舊劫,墨洲之古事,黯芴渺昧不可識耶?


吾中國號稱古名國,文明最先矣,然六經以前,無復書記。夏、殷無徵,周籍已去,共和以前不可年識,秦、漢以後乃得詳記。而譙周、蘇轍、胡宏、羅泌之流乃敢於考古,實其荒誕。崔東壁乃為《考信錄》以傳信之,豈不謬哉?[9]

誠如南海所言,不少民族皆有軸心文明,然其形成,實屬橫空出世,蓋其上古時,皆茫昧無稽也。

南海又頗引古書,以證其說。如《論語》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八佾》)又,北宮錡問周時班爵祿,而孟子答以“其詳不可得聞也”。(《孟子·萬章上》)

又,楊朱曰:“太古之事滅矣,孰志之哉?三皇之事若存若亡,五帝之事若覺若夢,三王之事或隱或顯,億不識一。當身之事或聞或見,萬不識一。目前之事或存或廢,千不識一。太古至於今日,年數固不可勝紀。但伏羲已來三十餘萬歲,賢愚、好醜,成敗、是非,無不消滅。”(《列子·楊朱》)

又,“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餘歲,虞、夏二千餘歲,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矣!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韓非子·顯學》)

又,“五帝、三代之記,尚矣。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著”。(《史記·三代世表》)

又,“五經之前,至於天地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論衡·謝短》)可見,即便對古人而言,雖去古未若今人之遠,然亦茫昧無稽,“其詳靡記”矣。

《中庸》曰:“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徵,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此人情之自然,故政教之所施,必藉古事以相徵也。然古事既茫昧若此,此孔子所以刪《詩》、《書》,孟子所以僅“取二三策而已”也。至於聖人之佈政施教,又不得不託古,此亦在情理之中。南海曰:

惟其不詳,故諸子得以紛紛假託,或為神農之言,或多稱黃帝,或法夏,或法周,或稱三代,皆由於書缺籍去,混混茫茫,然後諸子可以隨意假託。[10]

據此,先秦諸子所言古事,不過“隨意假託”,實未可信。蓋諸子欲行其事,不得不有所託古,此自在情理之中,孔、墨所以俱道堯、舜,正以此也。然推此論而極,則不免盡疑一切古事,其弊有不可勝言者。民國以來,疑古思潮大興,實溯源於南海之偏頗也。

二 諸子並起創教改制

蓋軸心時代,諸教並出,各聚徒講學,“改制立度,思易天下”,不獨中國先秦有百家爭鳴之盛,至於他國亦然。南海曰:

當是時,印度則有佛、婆羅門及九十六外道並創術學,波斯則有祚樂阿士對創開新教,泰西則希臘文教極盛,彼國號稱同時七賢並出,而索格底集其成,故大地諸教之出,尤盛於春秋、戰國時哉!積諸子之盛,其尤神聖者,眾人歸之,集大一統,遂範萬世。[11]

蓋人類當春秋、戰國時,各文明古國俱有創教改制之事,然一旦定於一尊,文明之基本性格遂定,則不復有諸子之盛,亦不復有創教改制之事矣。[12]

故中國自漢武以後,定孔子於一尊,猶西人尊蘇格拉底、柏拉圖之理性主義也。其餘種種異教,遂漸漸泯滅矣。吾國如此,西人亦何嘗不若此耶!

當時先秦諸子,各自改制,非獨孔子也。如墨子定三月之喪,“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墨子·節葬》),種種薄葬之法,俱與儒家喪制相反。唯其相反如此,可見儒、墨各為改制之事也。至於管子、法家、名家、農家之流,亦頗有異制載於書冊,故“諸子之改制明,況大聖製作之孔子,坐睹亂世,忍不損益,撥而反之正乎?” [13]

然諸子之改制,莫不託古也。《淮南子·修務訓》雲:“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託之於神農、黃帝,而後能入說。”可見,古人本有託古之說也,而南海申之曰:

榮古而虐今,賤近而遺遠,人之情哉!耳目所聞睹,則遺忽之;耳目所不睹聞,則敬異之,人之情哉!慧能之直指本心也,發之於己,則捻道人、徐遵明耳;託之於達摩之五傳迦葉之衣缽,而人敬異矣,敬異則傳矣。


袁了凡之創功過格也,發之於己,則石奮、鄧訓、柳玭耳;託之於老子、文昌,而人敬異矣,敬異則傳矣。漢高之神叢狐鳴,摩訶末、西奈之天命,莫不然。[14]

蓋南海好察人心術,故其詮解古書,多“打通後壁”之言。其託古之論,亦出此也。

南海頗舉儒、墨之異,以明託古之說。《墨子·法儀》雲:“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此託禹、湯、文、武,以明兼愛、尊天、事鬼之旨也。

《七患》雲:“《夏書》曰:禹七年水。《殷書》曰:湯五年旱。此其離凶餓甚矣。然而民不凍餓者,何也?其生財密,其用之節也。”此託湯、禹,以明節用之旨也。

《三辯》雲:“周成王之治天下,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者,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故其樂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觀之,樂非所以治天下。”此託堯、舜、湯、武,以明非樂之旨也。

《尚賢》雲:“古者聖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無異物雜焉,天下皆得其利。古者舜耕歷山,陶河瀕,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

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說被褐帶索,庸築乎傅巖。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託堯與舜、湯與伊摯、武丁與傅說之事,以明尚賢之旨也。

諸如此類,可見儒、墨所託雖同,然其旨則與儒大異也。誠若此,南海託古之說,未可盡誣也。故《韓非子·顯學》雲:

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

可見,先秦諸子欲行改制,莫不託古以神其說,非獨儒家也。

三 素王與孔子託古改制

孔子改制之說,本由公羊家發之,然南海則推以為公理,蓋週末諸子莫不改制也。是以孔子為諸子之卓,敢不損益舊制,創儒教,撥亂世而反諸正歟?

蓋南海思想之精神在改制,“吾所發明,孔子改制”[15]。其所以尊《春秋》,亦以其言改制也,“《春秋》所以宜獨尊者,為孔子改制之跡在也;《公羊》《繁露》所以宜專信者,為孔子改制之說在也”[16]。

其時周文疲敝,孔子雖欲振起之,既非其時,又以周文之末失,不得不有所損益,乃著其制於《春秋》,欲以垂諸後世也。蓋今之學者常於政府典章有所譏評,雖空言無用,猶欲藏諸私府,以待有識者,此誠孔子改制之意。

南海生當天朝將崩之時,且值西夷勃興之機,其欲參用西法,而於中國之舊制有所損益,實屬自然。惜乎當時士人保守,未能深知其意,反因以罪之也。

1.《公羊》改制舊說

公羊家言改制,素有二義:三正與三教。二義皆出董子,後人聚訟於茲,蓋不明改制兼此二義故也。前者乃時王之制,蓋歷朝建國,皆行改正朔、易服色之事,欲以變易民心也。後者唯聖人能當之,非周公、孔子不能行。

《中庸》謂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若此損益四代,良非時王所能。南海雖為白素之身,至其欲效孔子素王之作,不過狂者之志耳,孰曰非宜哉?然欲冒新王改制之名,輕議祖宗成法,僭越莫甚,適所以見謗也。

《春秋》曰“王正月”[17],《公羊傳》雲:“王者孰謂?謂文王也。”《傳》說已屬怪異,蓋通常史書體例當指時王,而《傳》以為指周始受命王,即周文王。至劉宋王愆期,遂以文王為孔子,徐《疏》成十年“孔子為后王”語或本於此,然蘇輿謂此說為“謬說流貤,滋誤後學。且立義可託王,正朔服色不可託王也”。

蘇說常指斥後儒之背董子,謂董子未有素王改制之說,然實未必然。觀董子書,不獨歷陳上古帝王改制之事,至於《春秋》,亦有“應天作新王之事”,王魯、新周而故宋,而當一代之黑統也。[18]

董子謂孔子受命作《春秋》,實有改制之義。其曰: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獲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後託乎《春秋》正不正之間,而明改制之義。一統乎天子,而加憂於天下之憂也,務除天下所患也。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極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隨天之終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為,極理以盡情性之宜,則天容遂矣。(《符瑞》)

又曰:

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玉杯》)

董子若此言之鑿鑿,蘇輿乃彌縫其說曰:

制可改者也,惟王者然後能改元立號,制禮作樂,非聖人所能託。道不變者也,周德既弊,而聖人得假王者以起義而扶其失,俟來者之取鑑。故曰孔子立新王之道,猶云為后王立義爾。[19]

又曰:

明王者改制,不易道義。……聖人不見用於時,乃以治世之道託乎《春秋》,即其正不正之間以見義。劭公乃謂“託王於魯而黜周”,不知董固明雲“一統乎天子”矣。沿其流者,甚且謂“三代之制,亦皆託也”,不已傎乎?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崔述謂“《春秋》所關者,天下之治亂。所正者,天下之名分。不可仍以諸侯之史目之,故曰天子之事”,其說最確。蓋當是時,上無明王,下無方伯,而《春秋》為之褒譏貶絕,明得失貴賤,反之乎王道,即行事以治來世,是故《春秋》亦憂患之書也。[20]

唯王者所施之改制,不過三正之循環耳,然改制尚別有一義,即三教之循環也,蘇氏似未能區別此二義。蓋新王受命改制,不過就其表言之,至乎其裡,則三代之循環不過文質再復而相損益耳。此改制之別一義也。

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三統循環如此。至於三代之制度,則實然有別,此為三教之異也。董子曰:

三正以黑統初,正日月朔於營室,鬥建寅,天統氣始通化物,物見萌達,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輿質黑,馬黑,大節綬幘尚黑,旗黑,大寶玉黑,郊牲黑,犧牲角卵,冠於阼,昏禮逆於庭,喪禮殯於東階之上,祭牲黑牡,薦尚肝,樂器黑質,法不刑有懷任新產,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赤統,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


正白統奈何?曰:正白統者,歷正日月朔於虛,鬥建醜,天統氣始蛻化物,物初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輿質白,馬白,大節綬幘尚白,旗白,大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冠於堂,昏禮逆於堂,喪事殯於楹柱之間,祭牲白牡,薦尚肺,樂器白質,法不刑有身懷任,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黑統,故日分鳴晨,鳴晨朝正。


正赤統奈何?曰:正赤統者,歷正日月朔於牽牛,鬥建子,天統氣始施化物,物始動,其色赤,故朝正服赤,首服藻赤,正路輿質赤,馬赤,大節綬幘尚赤,旗赤,大寶玉赤,郊牲騂,犧牲角慄,冠於房,昏禮逆於戶,喪禮殯於西階之上,祭牲騂牡,薦尚心,樂器赤質,法不刑有身,重懷藏以養微,是月不殺,聽朔廢刑發德,具存二王之後也,親白統,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三代改制質文》)

又以文、質配三統。董子曰:

王者以制,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主天法商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仁樸;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


祭禮先臊,夫妻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員,其屋高嚴侈員;惟祭器員,玉厚九分,白藻五絲,衣制大上,首服嚴員;鸞輿尊,蓋法天列象,垂四鸞,樂載鼓,用錫舞,舞溢員;先毛血而後用聲;正刑多隱,親戚多諱;封禪於尚位。


主地法夏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義節,故立嗣與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婦,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亨,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制郊宮,明堂方,其屋卑汙方,祭器方,玉厚八分,白藻四絲,衣制大下,首服卑退;鸞輿卑,法地周象載,垂二鸞,樂設鼓,用纖施舞,舞溢方;先亨而後用聲;正刑天法;封壇於下位。


主天法質而王,其道佚陽,親親而多質愛,故立嗣予子,篤母弟,妾以子貴;昏冠之禮,字子以父,別眇夫婦,對坐而食;喪禮別葬,祭禮先嘉疏,夫婦昭穆別位;制爵三等,祿士二品;制郊宮,明堂內員外橢,其屋如倚靡員橢,祭器橢,玉厚七分,白藻三絲;


衣長前衽,首服員轉;鸞輿尊,蓋備天列象,垂四鸞,樂桯鼓,用羽鑰舞,舞溢橢,先用玉聲而後烹;正刑多隱,親戚多赦;封壇於左位。主地法文而王,其道進陰,尊尊而多禮文,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妾不以子稱貴號;昏冠之禮,字子以母,別眇夫妻,同坐而食;喪禮合葬,祭禮先秬鬯,婦從夫為昭穆;制爵五等,祿士三品;


制郊宮,明堂內方外衡,其屋習而衡,祭器衡同,作秩機,玉厚六分,白藻三絲;衣長後衽,首服習而垂流,鸞輿卑,備地周象載,垂二鸞,樂縣鼓,用萬舞,舞溢衡;先烹而後用樂,正刑天法,封壇於左位。(《三代改制質文》)[21]

可見,董子明言孔子改制,不獨不從周,實損益四代而為新制也。後儒頗攻何邵公誤讀董子,實未得其情。南海極推崇《三代改制質文》一篇,曰:

孔子作《春秋》改制之說,雖雜見他書,而最精詳可信據者莫如此篇。稱《春秋》當新王者凡五,稱變周之制,以周為王者之後,與王降為風、周道亡於幽、厲同義。故以《春秋》繼周為一代,至於親周、故宋、王魯,三統之說亦著焉,皆為《公羊》大義。


其他絀虞、絀夏、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聽孔子所推。姓姚、姓姒、姓子、姓姬,皆聽孔子所象。白黑、方圓、異同、世及,皆為孔子所制。雖名三代,實出一家,特廣為條理以待後人之行,故有再、三、四、五、九之復。……


惟孔子乃有之。董子為第一醇儒,安能妄述無稽之謬說?此蓋孔門口說相傳非常異義,不敢筆之於書。故雖《公羊》未敢驟著其說。至董生時,時世殊易,乃敢著於竹帛。故《論衡》謂孔子之文傳於仲舒也。苟非出自醇實如董生者,雖有此說,亦不敢信之矣。幸董生此篇猶傳,足以證明孔子改制大義。[22]

董子改制之說,實出自孔子之口說相傳,至漢時乃得著於竹帛也。

又,《漢書·董仲舒》引《舉賢良對策》雲:

冊曰:“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謂久而不易者道也,意豈異哉?”臣聞夫樂而不亂、復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世之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

故孔子曰:“亡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其餘盡循堯道,何更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變道之實。然夏上忠,殷上敬,週上文者,所繼之捄,當用此也。

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於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今漢繼大亂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董子既以道之大原出於天而不變,又以三王政教有文質之不同。堯、舜、禹三聖之禪讓,有改正朔、易服色之變,然此乃治世之相繼,故無文質損益之變。若夏、殷、週三王之革命,則亂世之相繼也,故有文質損益之改。《春秋》之作,本撥亂世而反諸正也,是以其言改制,實在文質損益方面。董子此論,足為後世變法、革命之說張本。

故《春秋》改制,明三教之所以不同,或從殷,或從周,或損周文從殷質,或變殷質用周文,其實皆不過承衰救敝而已。

改制之說,雖出於公羊家言。蓋《公羊》推孔子為素王,故所作《春秋》行改制之實,而當一代新王矣。[23]漢人習於此說,遂謂孔子為漢製法,其所改者,蓋損周文以益殷質而已。漢末鄭玄折衷今古,其所注禮尤採此說,即合乎《周禮》者為周制,其不合者為殷制也。

觀南海所論,以上古茫昧無可稽考,至孔子之世,諸子並皆創教改制,然“其說亦多偏蔽,各明一義”,而孔子乃其卓然耳。自是以後,“天下鹹歸依孔子,大道遂合,故自漢以後無諸子”。[24]

孔子雖無帝王之尊,然此種改制又非帝王所能行,故後儒盛稱自生民以來未有若孔子者也,則上古聖神,若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而孔子賢於彼等,即以其能創制而垂法萬世也。

蘇輿膠泥於王者改制之文,以為“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遂謂孔子無行道之權,自不能改制。然孔子大聖,其能改制,又非“改正朔,易服色”之類所能比擬者。

是以南海曰:

諸子何一不改制哉?後世風俗,法密如網,天下皆俛首奉法,無敢妄作者。……諸子之改制明,況大聖製作之孔子,坐睹亂世,忍不損益,撥而反之正乎?知我罪我,惟義所在,固非曲士、夏蟲所能知矣。[25]

孟子之後,兩千年間,南海乃真知孔子之志業者也,然後毅然行改制之實,尤非守文屈曲之儒士所能為也。

2.以夷變夏與以夏變夷

馴至晚清,中國當衰微之際,故不得不用西法。用西法,則不得不變更古制,此改制之說所由起也。南海謂“孔子所以為聖人,以其改制”[26],此說真得聖心焉。

雖然,中國自古又有夷夏外內之說,蓋中國素以夏自居,而有變夷之道,今若參用西法,則不免以夷變夏矣。是以南海以三世說與內外說參比而為論,即以吾國居據亂世而為夷,西方處昇平、太平世而為夏。[27]南海又推衍《春秋》三世之說,以孔子本有大同之說,則西法亦不出吾儒範圍,是以變法之實,不過用孔子大同之說耳。

是以梁啟超論南海之改制曰:

近人祖述何休以治《公羊》者,若劉逢祿、龔自珍、陳立輩,皆言改制,而有為之說,實與彼異。有為所謂改制者,則一種政治革命、社會改造的意味也,故喜言通三統。三統者,謂夏、商、週三代不同,當隨時因革也。喜言張三世。三世者,謂據亂世世、昇平世、太平世,愈改而愈進也。有為政治上變法維新之主張,實本於此。[28]

梁氏以為,南海改制之說,實出於《公羊》通三統、張三世之舊論,而為其維新變法主張之依據也。蓋通三統明制度當隨時因革,而張三世則明因改制而進化也。[29]

南海欲變之古制實有二:其一,有清一代祖宗之成法;其二,數千年一統之法。其中,祖宗成法尤關係國本,稍有不慎,即致國家傾覆。

南海乃託於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以變之,謂“今之法例,雖雲承列聖之舊,實皆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也”,“今但變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而採周、漢之法意,即深得列聖之治術者也”,[30]又假康、幹間變易八貝勒議政舊制之成例,以為祖宗之法亦無有不可變者,至謂祖宗之地既不可守,不若變祖宗之法以濟時艱。[31]南海曰:

將篤守祖宗之法度耶?則大地忽通,數十強國環迫,皆祖宗所未遇,必不能執舊方以醫變症也。將近採漢、唐、宋、明之法度耶?則接鄰諸國文學極盛,迥非匈奴、突厥、契丹獷野之風,又漢、唐、宋、明所未有也。將上法唐、虞、三代之治,道德純備矣,而時勢少異,或慮有一二迂闊而遠於事情者。[32]

南海自謂其變法乃採“周、漢之法意”,猶王安石假“先王之意”以濟其說,其實皆欲盡變舊制也。[33]

其時守舊者又多託聖人之法以阻變法。南海乃極言數千年一統之法,非列強競爭之世所宜,“方今當數千年之變局,環數十國之覬覦,既古史所未聞,亦非舊法所能治”[34],“夫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處列國競爭之世,而行一統垂裳之法”[35]。雖然,變法家雖欲變量千年之法,然猶以為無悖古聖人之道。馮桂芬即曰:

三代聖人之法,後人多疑為疏闊,疑為繁重,相率芟夷屏棄,如弁髦敝屣,而就其所謂近功小利者,世更代改,積今二千餘年,而蕩焉泯焉。一二儒者,欲挾空言以爭之,而勢恆不勝,迨乎經歷世變,始知三代聖人之法,未嘗有此弊,夫而後恍然於聖人之所以為聖人也。[36]

又曰:

桂芬讀書十年,在外涉獵於艱難情偽者三十年,間有私議,不能無參以雜家,佐以私臆,甚且羼以夷說,而要以不畔於三代聖人之法為宗旨。[37]

若馮氏所言,後世之敝政,蓋因盡棄三代聖人之法故也,是以今之變法,雖間採西法,猶不當悖於古聖人之法也。其時南海假《春秋》三世之說,亦以西法與聖人之道若合符節。蓋馮氏、康氏皆欲假聖人之名,以行變法之實耳。

可見,南海以中國數千年皆處據亂之世,是以其所欲變者,非止有清一代之法,實欲變數千年之法也。

雖然,守舊派朱一新猶攻南海,謂其實欲以夷變夏也,“陽尊孔子,陰祖耶蘇”[38],“託於素王改制之文,以便其推行新法之實”[39]。然南海曰:

其地之大,人之多,兵之眾,器之奇,格致之精,農商之密,道路郵傳之速,卒械之精煉,數十年來,皆已盡變舊法,日益求精,無日不變,而我中國尚謹守千年之舊敝法。[40]

南海蓋以西夷已進乎昇平、太平之世,今之夷已不同於古之夷也,故不可純用“以夷變夏”之舊論視之。

朱氏又以夷夏倫理綱常不同,而南海則列舉法國刑法、民法之條目,以證夷人亦講禮義廉恥,與吾國不異,“至於三綱五常,以為中國之大教,足下謂西夷無之矣,然以考之則不然”,“至於人心風俗之宜,禮義廉恥之宜,則《管子》所謂‘四維不張,國乃滅亡’,有國有家,莫不同之,亦無中外之殊也”[41],又謂“今日泰西之法,實得列國並立之公理,亦暗合吾聖經之精義,不得謂之西法也”[42]。

南海又自敘其心意,謂反對變法者“惡夷狄之名,不深求中外之勢,故以西學為諱”[43]。可見,南海蓋與《春秋》同,亦持文化普遍主義之立場,故不以夷、夏有別也。

其弟子徐勤亦借《春秋》以破夷夏之大防,曰:

《春秋》無通辭之義,《公》《穀》二傳未有明文,惟董子發明之。後儒孫明覆、胡安國之流不知此義,以為《春秋》之旨最嚴華夷之限,於是尊己則曰神明之俗,薄人則曰禽獸之類。苗、瑤、侗、僮之民,則外視之;邊鄙遼遠之地,則忍而割棄之。嗚呼!背《春秋》之義,以自隘其道。孔教之不廣,生民之塗炭,豈非諸儒之罪耶!若無董子,則華夏之限終莫能破,大同之治終末由至也。[44]

蓋漢代公羊家之外內說本有二義:其一,嚴夷夏之防,蓋為攘夷張目也;其二,遠近大小若一,故有進退夷夏之法,蓋為大同修塗也。宋儒孫明覆、胡安國以夷狄之勢凌逼中國,乃專取夷夏大防為論。清代公羊家則反是,亦偏取一說,其初言滿漢大同,至南海,則倡言中外大同矣。

董子有“《春秋》無達辭”一語,蓋泛論例之有變也。南海則舉夷、夏之辨而論之,以為夷、夏之辭皆從其事,非專有所指也。是以夷狄有禮義,則予以夏辭;諸夏無禮,則奪以夷辭。《春秋》書“晉伐鮮虞”,蓋以晉伐同姓,故退以夷狄之也。宋儒於夷狄之創痛尤深,故嚴夷夏之防,遂以夷夏為定名。

譚嗣同亦據《春秋》為論,然別創新舊之義,以論夷夏之進退。其《湘報後敘》有云:

《春秋傳》曰:中國亦新夷狄。《孟子》曰:亦以新子之國。新之為言也,盛美無憾之言也。而夷狄、中國同此號者何也?吾嘗求其故於《詩》矣,周之興也,僻在西戎,其地固夷狄也,自文王受命稱王,始進為中國。


秦雖繼有雍州,春秋人不以所據之地而不目之為夷。是夷狄中國,初不以地言。故文王之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舊者夷狄之謂也,新者中國之謂也;守舊則夷狄之,開新則中國之。


新者忽舊,時曰新夷狄;舊者忽新,亦曰新中國,新同而所新者不同。危矣哉!己方悻悻然自鳴曰守舊,而人固以新夷狄新之矣。是夷狄中國,果不以地言,辨於新,辨於所新者而已矣。然僅言新,則新與所新者亦無辨,昨日之新,至今日而已舊,今日之舊,至明日而又已舊,鳥足以狀其美盛而無憾也。


吾又嘗求其故於《禮》與《易》矣,《禮》著成湯之銘: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易》系孔子之贊:日新之謂盛德。言新必極之於日新,始足以為盛美而無憾,執此以言治言學,固無往不貴日新矣。[45]

若譚氏之言,則西方不恆為夷狄,而今乃進為中國矣;中國亦不恆為中國,而今乃退為新夷狄矣。揆諸《春秋》以夏變夷之說,則此時中國方為夷狄,其用西法而改用新制,實不違《春秋》之義。譚氏之說,蓋欲藉經說以杜反對者之口耳。

梁啟超則徑謂“以夷變夏”為是。其《變法通議》雲:

孔子曰:天子失官,學在四彝。《春秋》之例,彝狄進至中國,則中國之。古之聖人,未嘗以學於人為慚德也。……故夫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徵之域外則如彼,考之前古則如此。而議者猶曰“彝也,彝也”而棄之,必舉吾所固有之物,不自有之,而甘心以讓諸人,又何取耶?[46]

禮失求諸野,則今之中國,非古之中國矣,其學於夷狄者,殆亦古聖賢之道焉。

《春秋繁露·竹林》雲:“《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夷狄,則謂之內。”徐勤發揮其師說曰:

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夷狄,則謂之內。內外之分,只就所引言之耳。若將夷狄而引之諸地、諸天、諸星之世界,則夷狄亦當謂之內,而諸地、諸天、諸星當謂之外矣。內外之限,寧有定名哉?[47]

則今日之西夷,就地球言之,亦可謂之內也。今日有“地球村”之說,則以內外如一矣,如是而為大同。故徐勤釋《春秋繁露·奉本》“遠夷之君,內而不外”一語曰:“外而變內,是天下無復有內外之殊矣。聖人大同之治,其在斯乎!其在斯乎!。”[48]

早於南海之變法家,亦知變法不免落人“以夷變夏”之譏。若薛福成《籌洋芻議》,乃別創一說以自衛,雲:

或曰:“以堂堂中國,而效法西人,不且用夷變夏乎?”是不然,夫衣冠、語言、風俗,中外所異也。假造化之靈,利生民之用,中外所同也。彼西人偶得風氣之先耳,安得以天地將洩之祕,而謂西人獨擅之乎?又安知百數十年後,中國不更駕其上乎?


至若趙武靈王之習騎射,漢武帝之習樓船,唐太宗駕馭蕃將與內臣一體,皆有微恉存乎其間。今誠取西人器數之學,以衛吾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道,俾西人不敢蔑視中華,吾知堯舜、禹湯、文武、周孔復生,未始不有事乎此,而其道亦必漸被乎八荒,是乃所謂用夏變夷者也。[49]

薛氏蓋以器數之學乃中外所同,無分於東西,則變法之所取,猶默深“師夷長技”耳,故終無妨於吾先王之道矣。

其時葉德輝攻擊南海,謂“康有為隱以改復原教之路得自命,欲刪定六經而先作《偽經考》,欲攪亂朝政而又作《改制考》,其貌則孔也,其心則夷也”[50]。錢穆也有類似的評價:“康氏之尊孔,並不以孔子之真相,乃自以所震驚於西俗者尊之,特曰西俗之所有,孔子亦有之而已。是長素尊孔特其貌,其裡則亦如彼。”[51]南海欲以夷變夏,其跡蓋昭然矣。

南海又以文、質別夷夏。公羊家素以孔子損文用質,則《春秋》蓋取質法也。其後董子亦謂《春秋》為質法,如“承周文而反之質”(《春秋繁露·十指》),“此《春秋》之救文以質也”(《王道》),“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玉杯》)。然南海猶別自有說,曰:

天下之道,文質盡之。然人智日開,日趨於文。三代之前,據亂而作,質也。《春秋》改制,文也。故《春秋》始義法文王,則《春秋》實文統也。但文之中有質,質之中有文,其道遞嬗耳。漢文而晉質,唐文而宋質,明文而國朝質,然皆昇平世質家也。至太平世,乃大文耳。後有萬年,可以孔子此道推之。[52]

公羊舊論素以《春秋》為質家法,今南海據人類進乎文明之義,謂《春秋》法文王,乃文家法。又以王朝之更迭,為一文一質之遞嬗,故清世為質家,而南海之變法猶效孔子改制,或自居文王也。

蓋南海所謂文家法,多取文明進化之意,“夫野蠻之世尚質,太平之世尚文。尚質故重農,足食斯已矣。尚文故重工,精奇瑰麗,驚猶鬼神,日新不窮,則人情所好也。”[53]

又以孔子為文王,蓋因文明道統在茲,斯為教主也,“蓋至孔子而肇制文明之法,垂之後世,乃為人道之始,為文明之王。蓋孔子未生以前,亂世野蠻,不足為人道也。蓋人道進化以文明為率,而孔子之道尤尚文明。……蓋為孔子上承天命,為文明之教主、文明之法王,自命如此,並不謙遜矣。”[54]

康氏以孔子不獨傳承周文,至於中國文明,實自孔子而開闢也。此說頗為不經,尤未必與公羊家之“文”義相類也。

廖平亦以文、質區別夷夏。廖氏曰:

文為中國,質為海外,文詳道德,質詳富強。二者偏勝為弊,必交易互易,然後君子見在時局,《公羊》大一統之先兆也。[55]

又曰:

舊說以杞宋託文質,不知中國文家,泰西質家,所有儀制全反,然因革損益,皆在《春秋》以外,《春秋》所記,綱常不可變更者也。[56]

又曰:

泰西不詳喪葬,與中國古世相同,凡屬草昧,類皆如此。生養已足,自當徐理倫常,《孝經》之說,可徐徐引而進之,以自變其鄙野。[57]

中國今日鶩於文,文勝質則史;泰西主於質,質勝文則野。史與野互相師法,數十百年後,乃有彬彬之盛。[58]

據《易緯》、《孟子》、《公羊》以文王為文家之王,文家即所謂中國,質家則為海外。今按:此先師相傳舊說也。[59]

中國古無質家,所謂質,皆指海外。一文一質,謂中外互相取法。 [60]

蓋廖氏以西方為質家,而中國為文家,此其與康氏不同也。考諸《春秋》,周之尚文,以其尊尊而文煩;殷之尚質,以其親親而質省。又《檀弓》子游謂戎狄之道乃“直情而徑行”,則西人猶夷狄,皆尚質也。是以廖氏謂西人“質詳富強”、“不詳喪葬”,與中國禮儀之邦相反,真得《春秋》之義焉。[61]

南海與廖氏說文、質之不同[62],不獨與南海以文明釋“文”義有關,亦與南海對“從周”之理解有關。《中庸》雲:“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南海注云:

孔子改制,必有所因,損益三代,而從周最多,取其近而易行也。週末諸子皆改制,子華作華山之冠以自表,墨子制三月之服、土階茅茨是也。墨子攻孔子曰:子之古,非古也,法周未法夏也。故知孔子改制從夏、殷少而從周多。譬如今者變法,從宋、明者少,必多從國朝也。[63]

論者多惑於《論語·八佾》中“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一語,以為孔子但以周文之美盛而從周。然揆諸《中庸》“從周”之義,儒者雖常假復古為名,然以素位之故,故制度之大端多取於後王。[64]

論者又惑於《春秋》尚質之意,以為孔子改制必大變時王之制而後已,非也,不過取周制而益以己意,俗稱“舊瓶裝新酒”,即此意也。

3.孔子改制與六經之作

六經本上古之遺籍,其後經孔子改訂,遂成後世之“經”也。然古文家欲抑博士,乃上託六經於周公,而孔子則不過“述而不作”之先師,如此,“孔子僅為後世之賢士大夫,比之康成、朱子尚未及也,豈足為生民未有範圍萬世之至聖哉?”[65]

蓋古文家於出門戶之見,竟貶孔子如此,至於今文家亦據門戶立場,必欲尊孔子為教主,為“生民未有之大成至聖”,故必以六經出於孔子也。誠如今文家說,周公不過為上古茫昧時代之神王,純出於後世所託,又焉能造作六經而施化於後世哉?

其先,廖平已謂孔子作六經矣。其曰:“六經者,孔子一人之書。”[66]又曰:“孔子翻經以後,真正周制,實無可考。後世傳習,皆孔子之言。” [67]至南海,則以孔子作六經,乃先秦舊說,曰:

六經皆孔子所作也,漢以前之說莫不然也。學者知六經為孔子所作,然後孔子之為大聖,為教主,範圍萬世而獨稱尊者,乃可明也。知孔子為教主,六經為孔子所作,然後知孔子撥亂世,致太平之功,凡有血氣者,皆日被其殊功大德,而不可忘也。[68]

蓋自南海視之,上古茫昧無稽,週末諸子紛紛創教,各為改制之事,不獨孔子然也。而孔子改制之跡,則見於六經。孔子本為諸子,然出乎其類,撥乎其萃,所作六經亦獨能範圍後世矣。

南海論《詩》曰:

《春秋》之為孔子作,經皆知之。《詩》亦為孔子作,人不知也。儒者多以二學為教,蓋《詩》與《春秋》尤為表裡也。儒者乃循之,以教導於世,則老、墨諸子不循之以教可知也。《詩》作於文、武、周公、成、康之盛,又有商湯、伊尹、高宗,而以為衰世之造,非三代之盛,故以為非古,非孔子所作而何?[69]

蓋《淮南子·汜論訓》謂“《詩》、《春秋》,學之美者也,皆衰世之造也。儒者循之,以教導於世”,南海本此,因謂孔子作《詩》也。且古詩本有三千餘篇,若孔子之作者,蓋“孔子間有采取之者,然《清廟》、《生民》皆經塗改,《堯典》、《舜典》僅備點竄,既經聖學陶鑄,亦為聖作”。 [70]此南海論孔子作《詩》也。

南海又曰:

《堯典》、《皋陶謨》、《棄稷謨》、《禹貢》、《洪範》,皆孔子大經大法所存。……其殷《盤》、周《誥》、《呂刑》聱牙之字句,容據舊文為底草,而大道皆同,全經孔子點竄,故亦為孔子之作。[71]

其先,王充已謂《尚書》為孔子所作,南海稱許是說“有非常之大功”。[72]不獨孔子作《書》,至於墨子,南海亦謂有《書》之作,曰:

考墨子動稱三代聖王、文、武,動引《書》,則《康誥》亦墨者公有之物。……以此推之,二十八篇皆儒書,皆孔子所作至明。若夫墨子所引之《書》,乃墨子所刪定,與孔子雖同名而選本各殊,即有篇章、辭句、取材偶同,而各明其道,亦自大相反。

……要孔、墨之各因舊文剪裁為《書》可見矣。……可知孔、墨之引《書》雖同,其各自選材成篇,絕不相同。知墨子之自作定一《書》,則知孔子之自作定一《書》矣,對勘可明。[73]

蓋《書》本為上古聖王治世之遺蹟,猶今之官方政典,非獨孔子一家所能寶也。孔子既能刪而為《書》,則其他諸子固亦能刪也。南海所論,殊屬近理。

南海又謂《儀禮》十七篇,亦孔子所作。《禮記·雜記》謂“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據此,《士喪禮》本非大周通禮,待孔子製作,而哀公使孺悲來學,遂有士喪之禮。且觀《墨子》一書,既屢稱道禹、湯、文、武,又肆意攻擊喪禮,可見喪禮本非禹、湯、文、武之制,乃孔子私作也。

不獨《禮》也,至於《樂》,墨子亦肆其“輕薄詆誹”,以為儒家所病,可見,《樂》亦孔子所作也。

至於《易》,南海以為伏羲畫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卦,至於卦、彖、爻、象之辭,實全出於孔子,則孔子作《易》經也。然劉歆造“十翼”之說,而託於孔子,則孔子不過為《易》作傳而已,此亦其抑孔子之智術耳。

若孔子作《春秋》,素無疑義。南海曰:

《春秋》為孔子作,古今更無異論。但偽古學出,力攻改制,並鏟削筆削之義,以為赴告策書,孔子據而書之,而善惡自見。杜預倡之,朱子力主之。若此,則聖人為一謄錄書手,何得謂之作乎?[74]

今人莫不夷《春秋》為史,實可遠紹杜預、朱熹也。

可見,南海謂孔子作六經,其旨則在尊孔子也。南海曰:

自古尊孔子、論孔子,未有若莊生者。……後世以《論語》見孔子,僅見其庸行;以《春秋》見孔子,僅見其據亂之制;以心學家論孔子,僅見其本數之端倪;以考據家論孔子,僅見其末度之一、二。有莊生之說,乃知孔子本數、末度、小大、精粗無乎不在。……


六經之大義,六經之次序,皆賴莊生傳之。……古之人所為《詩》、《書》、《禮》、《樂》,非孔子而何?能明莊子此篇,可明當時諸子紛紛創教,益可明孔子創儒,其道最大,而六經為孔子所作,可為鐵案。[75]

蓋南海以莊子為子夏再傳,則孔子後學也,其種種荒誕寓言,亦為推明孔子之辭也。

孔子作六經,欲以改制也。然孔子有德無位,欲其制之可行,則必託古也。南海曰:

子思曰: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欲徵信莫如先王。……巽辭託先王,俾民信從,以行權救患。……布衣改制,事大駭人,故不如與之先王,既不驚人,自可避禍。[76]

南海此說,本出於《中庸》與《春秋緯》,實屬近理。蓋古人言事,好託古,“必則古昔,稱先王”(《禮記·曲禮》),遑論孔子“與先王以託權”(《孝經緯·鉤命訣》、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孟子·滕文公上》)耶?近世以來,吾國凡言變革者,莫不挾洋自重,其術正同。

孔子生當週世,天命猶未改,此其所以“從周”也;然周人治世以文,其鬱其煩,莫不以此,故孔子以為當“稍損周之文致”,而益以夏、殷之法。《春秋》有三統之說,有文質之說,而南海悉以為託古。

桓三年何休注云:“明《春秋》之道亦通於三王,非主假周,以為漢制而已。”對此,南海曰:

夏、殷、週三統,皆孔子所託,故曰“非主假周”也。[77]

又,隱元年何注云:“質家親親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其雙生也,質家據見立先生,文家據本意立後生。”南海曰:

質家、文家,孔子所託三統之別號。《春秋》詭辭詭實,故不必言夏、殷、周,而曰質家、文家也。[78]

又,隱三年何注云:“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後,使統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禮樂,所以尊先聖,通三統,師法之義,恭讓之禮,於是可得而觀之。”南海曰:

《春秋》於十一月、十二月、十三月皆書王,餘則無之。蓋三正皆孔子特立,而託之三王。其實秦、漢皆用十月,疑古亦當有因,未必用三正也。[79]

諸如此類,《公羊》凡言三統、文質之說,南海俱以為孔子所託。是說雖出《公羊》之外,然亦屬近理也。

南海倡為孔子改制之說,本欲尊孔,然其餘波所及,則不免夷孔子於諸子矣。故梁啟超論曰:“《改制考》復以真經之全部分為孔子託古之作,則數千年共認為神聖不可侵犯之經典,根本發生疑問,引起學者懷疑批評的態度。”

又曰:“雖極國推挹孔子,然既謂孔子之創學派與諸子之創學派,同一動機,同一目的,同一手段,則已夷孔子於諸子之列。” [80]蓋南海勇於開拓,至其後果則常常弗有慮及焉。

民國時,太炎嘗有《致柳翼謀書》,其中謂胡適以“六籍皆儒家託古,則直竊康長素之唾餘。此種議論,但可譁世,本無實證。……長素之為是說,本以成立孔教;胡適之為是說,則在抹殺歷史。……此其流弊,恐更甚於長素矣”[81],則胡適所論,又等而下之矣。

四 孔子制太平之法

孔子託古而改制,則無論所託者何人,似不礙其改制之實也。然觀南海之說,則所託堯、舜與夏、殷、週三代,其意頗有不同。南海曰:

堯、舜為民主,為太平世,為人道之至,儒者舉以為極者也。然吾讀《書》,自《虞書》外未嘗有言堯、舜者,……皆夏、殷並舉,無及唐、虞者。蓋古者大朝,惟有夏、殷而已,故開口輒引以為鑑。


堯、舜在洪水未治之前,中國未闢,故《周書》不稱之。……孔子撥亂昇平,託文王以行君主之仁政,尤注意太平,託堯、舜以行民主之太平。……


特施行有序,始於粗糲而後致精華。《詩》託始文王,《書》託始堯、舜,《春秋》始文王,終堯、舜。《易》曰“言不盡意”,聖人之意,其猶可推見乎?後儒一孔之見,限於亂世之識。[82]

蓋統而言之,孔子改制,常託堯、舜、文、武也。然觀南海此文,則託堯、舜與託文、武,實有不同。南海實本《公羊》三世說,以為孔子託堯、舜者,欲明太平民主之制;託文、武者,明昇平君主之制也。

南海又曰:

《春秋》始於文王,終於堯、舜。蓋撥亂之治為文王,太平之治為堯、舜,孔子之聖意,改制之大義,《公羊》所傳微言之第一義也。[83]

《春秋》據亂,未足為堯、舜之道。至終致太平,乃為堯、舜之道。[84]

《春秋》、《詩》皆言君主,惟《堯典》特發民主義。……故《堯典》為孔子之微言,素王之鉅製,莫過於此。[85]

南海此時說三世義,似未為醇粹,蓋唯言君主、民主之不同,即以文王之君主制為撥亂之法,而西人立憲之說,尚未嘗寓目焉。

南海又攻墨子之制曰:

墨道節用、非樂,薄父子之恩,失生人之性,其道枯槁太觳,離天下之心,天下弗堪,鹹歸孔子,豈非聖人之道得中和哉?[86]

此南海論墨道之弊也。其後,南海竟因以詆呵儒家據亂之法,以為兩千餘年中國亦不過如此。

雖然,南海尊孔之大旨,亦盡見此書矣。蓋南海當週末文敝之世,以《春秋》當新王,撥亂而反正,拔乎諸子之上,而獨尊於兩千餘年。此其一也。又,孔子立三世之法,尤注意太平,則孔子為將來之法,而必將行於地球一統之世也。此其二也。

五 餘論

宋儒程伊川為其兄明道先生所作《墓表》有云:“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大概儒者的最高志向莫過於行道,故孔子屢屢夢見周公,蓋其志在效法周公而能行道於當世也。

然週末王權不振,禮崩樂壞,孔子所以汲汲於奔走列國,不過欲求湯七十里或文王百里之地,以行其教法,建立儒教之國而已。晚年,孔子不復夢見周公,蓋以老之將至,遂不復有行道之志,乃託於西狩之獲麟,假《春秋》以垂法後世,期有以繼其志者。

漢以後,朝廷莫不尊儒,然畢竟非真能行孔子之教、用儒家之法者,故公羊家乃隱晦其說,唯推孔子為素王,以明教法所在。

至於儒者之出處,不過敦行鄉里,或得君行道而已。今觀伊川先生所言,則宋儒誠能踐行《公羊》之志者,故不獨以明道為己任,且致力於“堯舜其君”,以為行道之關鍵。

然而,元祐、慶元之黨禁相繼,足見王權終能勢焰於上,而教權不過託庇於儒者之入仕而已。其等而下者,則有明、清兩朝之世俗君王仍僭號稱聖,至今猶然。

註釋:

[1] 漢儒多用此說,如司馬遷言孔子“著《春秋》,不切論當世而微其詞也。為其切當世之文而罔褒,忌諱之辭也”(《史記·匈奴傳贊》)、“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之文辭”(《十二諸侯年表序》),亦微辭也。又,《十二諸侯年表序》謂鐸椒為《鐸氏微》,司馬貞《索隱》釋雲:“名《鐸氏微》者,春秋有微婉之詞故也。”則微辭者,微婉之詞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中有言“婉詞”者,亦與此義同。

回教《古蘭經》中有“塔基亞”之說,蓋允許信徒在面對政治迫害時,可以隱諱自己的宗教信仰。此種內涵,正與《公羊》家關於“微言”的最早使用相同。

[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全集》第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第3頁。

[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3頁。

[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序,《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3頁。

[5] 朱一新:《朱侍御答康長孺書》,《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19頁。

[6] 朱一新:《朱侍御答康長孺書》,《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19頁。

[7]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二十三,載朱維錚校注:《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第64、65頁。

[8] 廖平:《知聖篇》,載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2頁。1913年,廖平撰《孔經哲學發微》,猶推許“康氏《孔子改制考· 上古茫昧無稽考》,頗詳此事”。(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成都:巴蜀出版社,1998,第303頁)據此,上古茫昧之說,或本出於南海,蓋廖平《知聖篇》刊於南海後也。

[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4頁。

[10]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6頁。

[11]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2,《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8頁。

[12] 廖平《知聖篇》雲:“賢者於經,如疏家之於注,不敢破之也。”又自注雲:“或雲:自孔子後,諸賢各思改制立教,最為謬妄!制度之事,惟孔子一人可言之,非諸賢所得言也。”(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3頁)是說顯斥南海也。其子師政又曰:“自孔子作經以後百世,師法亦絕,不許人再言作,其理至為平常,即程子《春秋序》實亦主之。自亂法者假舊說以濟其私,變本加厲,謂孔子以改制立教,人人皆可改制,更由立言推之行事。此說者之過,非本義有誤。”(廖師政:《知聖篇讀法》,《家學樹坊》捲上,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冊,第611頁)然廖平似未細讀南海之書。蓋南海以孔子之前,古事茫昧,故諸子得託古改制,至孔子後,事蹟日著,故如楊雄、劉歆、王肅、劉炫等之造作,不得以託古比,徒以偽撰見譏耳。(參見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6頁)是以南海所舉創教改制之諸子,皆先秦時人也,至漢以後,實無諸子,蓋以不能出於孔子六經之範圍故也。

[1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3,《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21頁。

[1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4,《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29頁。

[15] 康有為:《祭朱蓉生侍御文》,《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9頁。

[16] 張伯楨:《南海師承記》,《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212頁。

[17] 漢人以“通三統”之義解“王正月”,宋儒程頤頗不謂然:“棣問:‘《春秋》書王如何?’曰:‘聖人以王道作經,故書王。’範文甫問:‘杜預以謂周王,如何?’曰:‘聖人假周王以見意。’棣又問:‘漢儒以謂王加正月上,是正朔出於天子,如何?’曰:‘此乃自然之理。不書春王正月,將如何書?此漢儒之惑也。’”(《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第280頁)程子雖尊《春秋》,如謂“《春秋》之書,百王不易之法。三王以後,相因既備,周道衰,而聖人慮後世聖人不作,大道遂墜,故作此一書”(同上,第283頁),又謂“學者不觀他書,只觀《春秋》,亦可盡道”(同上,第157頁)然不由三傳,未必真能通《春秋》也。

[18] 董子以《春秋》當新王,正黑統,後儒不能諱也。董子乃漢世儒宗,後儒亦不能奪也。然改制之說,流弊極大,至於奸人之偽託符命,實出於此。蘇輿用乃彌縫其說,曰:“蓋魯為侯國,漢承帝統,以侯擬帝,嫌於不恭,故有託王之說。雲黑統則託秦尤顯。蓋漢承秦統,學者恥言,故奪黑統歸《春秋》。以為繼《春秋》,非繼秦也。《易·通卦驗》雲:‘秦為赤驅,非命王。’《漢書·王莽傳贊》:‘昔秦燔《詩》《書》,以立私議。莽誦六藝,以文奸言。皆亢龍絕氣,非命之運,聖王之驅除云爾。’此亦漢世不以秦為受命王之證。不以秦為受命王,斯不得不歸之《春秋》以當一代。尊《春秋》即所以尊漢也。”(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卷7,北京:中華書局,2002,第187、188頁)蓋歷數不可改,周以後當正黑統,漢人既不以秦當之,故不得不推孔子《春秋》也。

[19] 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卷1,第28頁。

[20] 蘇輿:《春秋繁露義證》卷6,第157、158頁。

[21] 《禮記·表記》則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先祿而後威,先賞而後罰,親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其民之敝,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其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慚,賊而蔽。”又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此皆以文、質論三代王道之異同。南海以一朝得一統之法,而孔子道大,通三統,是以一統之法雖亦聖人之法,然終則有弊,當循環參用之。蓋康氏以《公羊》三世說明人類進化之理,以三統說明孔子製作之全體也。是以晚清保守派,不過弊於所習,各尊所聞,安於一統一世之制,至見西洋之制則驚詫之,不知實出於孔子昇平、太平之制也。

[2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9,《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14頁。

[23] 南海因釋“儒”之名義曰:“蓋孔子改制後,從其學者皆謂之‘儒’。故‘儒’者,譬孔子之國號,如高祖之改國號為漢,太宗有天下之號為唐,藝祖有天下之號為宋,皆與異國人言之。至於臣民自言,則雲皇朝、聖朝、本朝、國朝,人自明之,不待稱國號也。”(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414頁)蓋孔子改制,當一代新王,是以“儒”稱,自別於前朝,益明孔子當素王之義也。

[2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2,《康有為全集》第三,第8頁。

[2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3,《康有為全集》第三,第21頁。

[26] 康有為:《桂學答問》,1894年,《康有為全集》第二,第18頁。

[27] 關於中國思想中的夷夏觀念,柯文所論頗佳,以為“在鴉片戰爭前,中國人傾向於把中國看成一個世界,而非一個民族。所以,它不可能是某種更大的東西的一部分,例如法國可能視自己為歐洲的主要部分。如果說中國並未完全囊括‘天下’,那麼,它起碼囊括了‘天下’所有應囊括之物。……由於中國是一個自我包容的宇宙,所以對民族的概念極為陌生。中國人若要把中國視為一個民族,應先知道世界上還有某些非中國的價值,只有這樣它們才能僅僅因為他們的民族性而尊重自己”。(柯文:《在傳統與現代性之間:王韜與晚清改革》,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1頁)其實,現代之國際關係理論,產生於十四、五世紀歐洲列強爭衡的局面,然而,二戰以後,隨著美、蘇兩超格局的形成,各以“中國”自居,且以某種普遍價值相標幟,從而多少回到了中國古代那種“天下”觀念。

南海改制,蓋欲使中國進於大同也。其《孔子改制考》序言之曰:“孔子卒後二千三百七十六年,康有為讀其遺言,淵淵然思,悽悽然悲,曰:嗟夫!使我不得見太平之澤、被大同之樂者何哉?使我中國二千年、方萬里之地、四萬萬神明之裔不得見太平之治、被大同之樂者何哉?使大地不早見太平之治、逢大同之樂者何哉?……嗟夫!見大同太平之治也,猶孔子之生也。《孔子改制考》成書,去孔子之生二千四百四十九年也。”又謂孔子生於亂世,乃據亂而立三世之法,“不過其夏葛冬裘,隨時救民之言而已”,然後世君臣,不過謹守孔子撥亂之制而已,且未能盡行之,至朱子大賢,“蔽於據亂之說而不知太平大同之義”,此兩千年中國之末由進於大同太平之世也。(參見《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3頁)是以南海改制,以西洋已進於小康、大同,故欲參用其法,使中國亦進乎此境界也。其後,全盤西化論勃起,迄至共產黨“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大躍進”,皆以西方得進入小康、大同之“光明大道”,此所以為科學也,故欲盡法之。至於孔子,不過空存大同之理想,雖“垂精太平”,然究未顯言之而已。

[28]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年,第65頁。

[29] 《公羊傳》為康氏變法所資如此,故張之洞攻之曰:“平生學術最惡《公羊》之學,每與學人言,必力詆之。四十年前,已然謂為亂臣賊子之資。至光緒中年,果有奸人演《公羊》之說以煽亂,至今為梗。”(張之洞:《抱冰堂弟子記》,《張之洞全集》冊十二,卷298,第10631頁)張氏攻《公羊》如此,康氏乃謂“張之洞不讀《公羊》”,又謂“張之洞不信《公羊》,不信孔子。……然千年來,豈以《公羊》作亂者哉?”(康有為:《駁張之洞勸戒文》,1900年12月,《康有為全集》第五集,第336、345頁)朱一新亦痛詆劉申受、宋於庭之徒,以為當誅,“劉申受於邵公所不敢言者,毅然言之,卮辭日出,流弊其大”(朱一新:《答康長孺書》,《康有為全集》第一,第319頁),“劉申受、宋於庭之徒,援《公羊》以釋四子書,恣其胸臆,穿鑿無理。僕嘗謂近儒若西河、東原記醜而博,言偽而辨;申受、於庭析言破律、亂名改作,聖人復起,恐皆不免於兩觀之誅”。(朱一新:《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27頁)

其先,龔定庵據《春秋》,以為清廷當“自改革”,則與西夷之逼無涉也。南海發此議論甚早,1886年,其於《民功篇》中據《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之語,以為“更性移代”之改制,不足異而美之,當“早自變改”,則祖宗之基業萬世可存。(參見康有為:《民功篇》,《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70頁)

[30] 康有為:《上清帝第一書》(1888),《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183頁。

[31] 然至1901年,清廷頒佈新政上諭,即聲稱祖宗之法可變,謂“伊古以來,代有興革,當我朝列祖列宗因時立制,屢有異同。入關以後已殊瀋陽之時,嘉慶、道光以來,漸變雍正、乾隆之舊。大抵法積則敝,法敝則更,惟歸於強國利民而已”。此諭示固與南海之論不殊,然猶謂“康逆之講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

[32] 康有為:《上清帝第七書》,《康有為全集》第四,第29頁。

[33] 其時朱一新謂“法可改,而立法之意不可改”,蓋以南海之變法實變先王之意也;又謂南海“不揣共作,而漫雲改制,制則改矣,將毋義理亦與之俱改乎?”義理殊,則風俗殊;風俗殊,則制度殊,是以“治國之道,必以正人心、厚風俗為先,法制之明備,抑其次也”。(朱一新:《朱侍御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全集》第一,第327、328頁)朱氏此種擔憂,不幸而言中矣,是以今之漫言改革者當慎之又慎矣。

[34] 康有為:《殿試策》,1895年,《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66頁。

[35] 康有為:《上清帝第六書》,《康有為全集》第四集,第17頁。

[36] 馮桂芬:《校邠廬抗議》,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自序。

[37] 馮桂芬:《校邠廬抗議》,自序。

[38] 康有為:《答朱蓉生書》(1891),《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23頁。

[39] 朱一新:《朱侍御復康長孺第四書》,《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27頁。

[40] 康有為:《答朱蓉生書》(1891),《康有為全集》第一集,第323頁。南海又謂三統之制,西夷亦頗有同於中夏者,如其謂西夷尚白之類。(參見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卷5,《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370頁)

[41] 同上,第324頁。

[42] 康有為:《進呈〈日本變政考〉等書乞採鑑變法以禦侮圖存摺》,1898年4月10日,《康有為全集》第四集,第48頁。如南海論中西音樂,即以西洋音樂頗近於中國古樂,而古樂亡於中國久矣,故以西樂代替今樂,不過復中國之古樂而已。(康有為:《丹墨遊記》,1904年,《康有為全集》第七集,第466、467頁)

[43] 同上,第326頁。

[44] 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414頁。又見《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卷6,《康有為全集》第六集,第179頁。晚清革命黨興,即自足於前明十八省故地,蓋嚴華夷之限故也。

[45] 轉引自王爾敏:《晚清政治思想史論》,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第28、29頁。

[46] 梁啟超:《飲冰室文集》之一。

[47] 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414頁。

[48] 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卷6下,《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416頁。

[49] 薛福成:《籌洋芻議》,《戊戌變法》冊一,第160頁。

[50] 葉德輝:《與劉先端、黃鬱文兩生書》,《翼教叢編》卷6。當時守舊派官僚莫不有此評論,若文悌謂康氏“專主西學,欲將中國數千年相承大經大法,一掃刮絕,事事時時以師法日本為長策”,又攻其“欲去跪拜之禮儀,廢滿漢之文字,平君臣之尊卑,改男女之外內,直似止須中國一變而為外洋政教風俗,即可立致富強.而不知其勢,小則群起鬥爭,召亂無已,大則各便私利,賣國何難”。(文悌:《嚴參康有為折稿》,《戊戌變法》冊二,第484、485頁)

[51] 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下冊,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第780頁。

[52] 康有為:《春秋董氏學》卷5,《康有為全集》第二集,第370、371頁。

[53] 康有為:《大同書》第6,《康有為全集》第七集,第161頁。

[54] 康有為:《論語注》卷9,《康有為全集》第六集,第445、446頁。

[55] 廖平:《公羊補證》卷7。

[56] 廖平:《公羊補證》卷8。

[57] 廖平:《公羊補證》卷6。

[58] 廖平:《公羊補證》卷8。

[59] 廖平:《知聖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78頁。

[60] 廖平:《知聖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0頁。

[61] 文猶尊尊,質猶親親,文家尚等級,質家則尚平等,則中國之取法西方,蓋損文從質之意焉。廖平別有一說,說西人“儀文節略,上下等威,無甚差別”,誠公羊家舊論也,然又謂西人之法與孔子前之春秋時相仿,而孔子改制,“設等威”,“貴賤等差斤斤致意”,則《春秋》尚文,又與公羊家素說相悖。(廖平:《〈知聖篇〉撮要》,《家學樹坊》捲上,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冊,第621頁)

[62] 不過,廖氏亦有用康氏之說者,其曰:“古者三代歷時久遠,由質而文,至周略備。孔子專取周文,故云用周以文。實則孔子定於周,文所未備,尚有增加,安得預防其蔽而反欲從質與?”(廖平:《經話》甲篇卷一,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第414、415頁)又曰:“四代禮節由質而文,由簡而詳,至周乃少備。”(《經話》甲篇卷二,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下,第485頁)蓋廖氏亦以人類愈進愈文也。又曰:“舊錶以今用質,古用文,今主救文弊,古主守時制。……前誤也。孔子於周有所加隆,非因隆就簡,惟求質樸。……文明日開,不能復守太素,非夏、殷舊制實可用,特為三統而改,繼周不能用夏禮,亦不能用殷禮,踵事增華。夏末已異禹制,湯承而用之。商末已變殷制,周承而用之。週末又漸改,孔子承而用之。故有加文之事。”(《古學考》,載李耀仙:《廖平選集》上冊,第120頁)文、質之說異,亦廖氏初、二變不同之大端也。廖氏更以文質講人類之進化,“開闢之初,狉狉獉獉,乃未至文明之純樸,非君子所貴。文明之至,反於純樸,乃為帝王盛業”。(《知聖續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269頁)則未來之反於純樸,猶馬克思“原始共產主義”之說也。

[63] 康有為:《中庸注》,《康有為全集》第五集,第387頁。

[64] 南海實兼取二說,“孔子改制,取三代之制度而斟酌損益之,如夏時、殷輅、周冕、虞樂,各有所取,然本於周製為多。非徒時近俗宜,文獻足徵,實以周制上因夏、殷,去短取長,加以美備,最為文明也。孔子之道,以文明進化為主,故文明者,尤取之子思所謂‘憲章文武’也。……即夏、殷更文,孔子亦不能從夏、殷而背本朝,以犯國憲也,何待發從周之說哉?”(康有為:《論語注》卷3,《康有為全集》第六集,第398頁)

[6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7頁。

[66] 廖平:《知聖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9頁。

[67] 廖平:《知聖篇》,載李耀仙編:《廖平選集》上冊,第184頁。

[68]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8頁。

[6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9頁。

[70]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8頁。

[71]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9頁。

[72] 案,《論衡·須頌》雲:“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自衛反魯,然後樂衛,《雅》、《頌》各得其所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南海因曰:“說《書》自‘欽明文思’以下,則自《堯典》自《秦誓》,言全書也。直指為孔子,稱為鴻筆,著作於自衛反魯之時,言之鑿鑿如此。……今得以考知《書》全為孔子所作,賴有此條,仲任亦可謂有非常之大功也。存此,可謂《尚書》為孔子所作之鐵案。”(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9頁)

[7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29、130頁。

[7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37頁。

[7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0頁。

[76]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1頁。

[77]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2頁。

[78]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4頁。

[79]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5頁。

[80]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二十三,載朱維錚校注:《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第65頁。

[81] 傅傑編:《章太炎學術史論集》,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第108頁。

[82]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49、150頁。

[83]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50頁。

[84]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50頁。

[85]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152頁。

[86] 康有為:《孔子改制考》卷10,《康有為全集》第三集,第216頁。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曆1969年生,湖南新化人。曾任職於復旦大學社會學系,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復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副會長。著有:《本體與工夫—湖湘學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共和與君主—康有為晚期政治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春秋公羊學史》(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年),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值?》(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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