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康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康縣 法律 刑法 甘肅 每日甘肅網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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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肅網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 金奉乾)7月31日,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某某等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據瞭解,該案是康縣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依法審理的第二起涉惡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等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KTV、廣場、人行街道等場所無事生非、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隨意毆打他人且持刀傷人,致一人輕傷、多人輕微傷,在一年多的時間內連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達8次之多,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康縣法院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其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並充分考慮本案法定或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分別判處二年半到四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康縣法院嚴格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嚴格依法辦案貫穿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始終,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堅持從嚴從快、嚴查細審同時又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原則,認真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落實未成年人案件特別程序,優質高效地完成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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