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幸 姑父想收養6歲侄女 條件不符咋辦?

君君 法律 社會 九江新聞網 2017-05-07

弟妹跳江自殺 弟弟常因坑蒙拐騙被抓

姑父想收養6歲侄女

“孩子的母親跳江,父親經常坐牢,沒有辦法撫養孩子。我心疼她,就一直帶在身邊撫養。”5月5日,市民劉先生向潯陽晚報記者求助,小舅子的女兒君君(化名)已經6歲了,即將上一年級,但是小舅子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劉先生希望收養孩子,將孩子的戶口遷到他的名下,但不知需要什麼程序。

孩子母親跳江自殺 父親常因坑蒙拐騙被抓

2012年的一天,劉先生小舅子的妻子冬麗(化名)由於家庭原因跳江自殺,留下一對7個月大的雙胞胎,“我的小舅子平時不學好,成天不做正事。平時夫妻倆總是為了錢吵架,冬麗一時想不開就跳江自殺了。”劉先生說,事情發生以後,冬麗的姐姐將冬麗的大女兒帶到都昌鄉下撫養,小女兒君君則被劉先生的丈母孃抱回家撫養。

2013年,劉先生的丈母孃抱著君君下樓梯時,一時沒站穩從樓梯上滾下來,“老人家摔斷了肋骨,她住院後,我愛人就將君君抱回了家,直到現在。這期間小舅子還是時常因坑蒙拐騙被抓,沒有到我家來過一次,更沒來看過君君一次。”

撫養君君近4年 結下深厚感情

在4年的相處中,劉先生夫婦與君君結下深厚的感情,“我還記得2014年春節前夕,君君第一天到我家,當時一家人都非常高興。”

“既然決定要撫養君君,我就希望將她的戶口遷到我的名下,正式收養。”2015年,劉先生先後跑了民政局、法院、公安局,希望能收養君君,“當時公安局表示他們需要法院的判決,才能改戶口。民政局給我的答覆是,由於我有個兒子,所以不能領養君君,唯一的辦法是法院判決‘變更監護權’。後來我在小舅子那拿到‘放棄監護權’協議書和雙方社區的書面說明,但當時因時間問題沒有在法院起訴。”

在後來的日子裡,君君的活潑可愛深深得到劉先生一家人喜歡,“君君從小就聰明,2歲多的時候就能背60多首唐詩。”劉先生和家人都不想讓君君回到原來的家庭。“我家裡經濟條件還算寬裕,自己在外打工加退休工資一個月有8000元,兒子28歲了,也有穩定的工作,我們能給君君很好的生活條件。”

“今年9月1日君君就要上一年級了,如果戶口遷到我的名下,可以在雙峰小學或九江小學上學,孩子能得到較好的教育。兩年過去了,不知道國家政策有沒有變化,我們想領養君君要通過什麼途徑?”

民政局:劉先生不符合收養的條件

為解答劉先生的問題,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九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市民政局不辦理領養手續,都由縣區辦理,並指引潯陽晚報記者聯繫濂溪區民政局。

濂溪區民政局周主任告訴潯陽晚報記者,根據《收養法》規定,3代以內可以收養,但前提條件是收養人必須無子女,所以劉先生不符合收養的條件,遷戶口的問題還需要諮詢公安局,此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

(記者 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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