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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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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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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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彩禮是父母收的,女兒並不樂意嫁,為此不惜逃婚,然而錢父母收了,卻沒辦法也不肯吐還給男方,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女兒回來嫁人。

女兒雖不願意嫁人,但無奈也接受了這筆欠債,努力歸還了5W,並承諾外出打工償還剩餘的11W,然而這卻直接被理解成了“女方騙了男方16W彩禮要跑路”,將其殺害。

外界更是有不少人將此事作為詬病女性索要彩禮的惡/毒面,此景更是令人唏噓。

男方當事人當然可以認為女方是逃婚騙禮金,但外人潑給女方的髒水,卻實在不應該。

不少男性詬病女方要彩禮、要車房是賣女兒,並口口聲聲稱女性佔便宜,可謂令人心寒,不怪結婚率下降這個客觀現象,究其根本,一目瞭然。

為什麼女性會要求車房呢?以下幾點足以說明原因:

一、普世觀念裡,男方娶,女方嫁,房子是最基本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房,難道一家人一起睡大街?

二、重男輕女思維作怪,家中房產基本留給兒子,村中分配田地,女兒沒份。

三、 隨男方姓是傳統,婚後照顧公婆成義務,並聲稱女人無根。

現時雖然宣揚“男女平等”但在權利方面,基本都是扯淡,除了部分開明的父母會將子女視作同等地位外,很大一部分都認為女兒無異於二等公民,兒子才是一等公民。

倘若在對人對事上,社會、父母對子和女做到一視同仁,想必女性也不會再向男性要求車房,因為權利義務對等,得到的和付出的同樣對等。

部分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連買房都是一件不被允許的事情,而若家中有兒子,女兒還必須將自己的錢補貼給兒子買房,甚至父母會想方設法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女兒將自己辛苦賺來的房子送給兒子結婚。

試問,女性不問你男性要求車房,該去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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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彩禮是父母收的,女兒並不樂意嫁,為此不惜逃婚,然而錢父母收了,卻沒辦法也不肯吐還給男方,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女兒回來嫁人。

女兒雖不願意嫁人,但無奈也接受了這筆欠債,努力歸還了5W,並承諾外出打工償還剩餘的11W,然而這卻直接被理解成了“女方騙了男方16W彩禮要跑路”,將其殺害。

外界更是有不少人將此事作為詬病女性索要彩禮的惡/毒面,此景更是令人唏噓。

男方當事人當然可以認為女方是逃婚騙禮金,但外人潑給女方的髒水,卻實在不應該。

不少男性詬病女方要彩禮、要車房是賣女兒,並口口聲聲稱女性佔便宜,可謂令人心寒,不怪結婚率下降這個客觀現象,究其根本,一目瞭然。

為什麼女性會要求車房呢?以下幾點足以說明原因:

一、普世觀念裡,男方娶,女方嫁,房子是最基本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房,難道一家人一起睡大街?

二、重男輕女思維作怪,家中房產基本留給兒子,村中分配田地,女兒沒份。

三、 隨男方姓是傳統,婚後照顧公婆成義務,並聲稱女人無根。

現時雖然宣揚“男女平等”但在權利方面,基本都是扯淡,除了部分開明的父母會將子女視作同等地位外,很大一部分都認為女兒無異於二等公民,兒子才是一等公民。

倘若在對人對事上,社會、父母對子和女做到一視同仁,想必女性也不會再向男性要求車房,因為權利義務對等,得到的和付出的同樣對等。

部分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連買房都是一件不被允許的事情,而若家中有兒子,女兒還必須將自己的錢補貼給兒子買房,甚至父母會想方設法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女兒將自己辛苦賺來的房子送給兒子結婚。

試問,女性不問你男性要求車房,該去問誰?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② 43歲“剩女”陳喬恩過得很快樂,你們卻認為她不快樂

陳喬恩出席一檔騰訊自制綜藝網劇,向觀眾們展示了她43歲依舊活得像個少女的私人生活,引人熱議。

不少人紛紛指責陳喬恩“剩下”的理由,並自我主觀臆想,認為陳喬恩過得不快樂。

實際上,陳喬恩的確過得很快樂,因為不必圍繞著柴米油鹽,也不必為婚後的繁瑣雜事所擾,自然活得輕鬆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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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彩禮是父母收的,女兒並不樂意嫁,為此不惜逃婚,然而錢父母收了,卻沒辦法也不肯吐還給男方,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女兒回來嫁人。

女兒雖不願意嫁人,但無奈也接受了這筆欠債,努力歸還了5W,並承諾外出打工償還剩餘的11W,然而這卻直接被理解成了“女方騙了男方16W彩禮要跑路”,將其殺害。

外界更是有不少人將此事作為詬病女性索要彩禮的惡/毒面,此景更是令人唏噓。

男方當事人當然可以認為女方是逃婚騙禮金,但外人潑給女方的髒水,卻實在不應該。

不少男性詬病女方要彩禮、要車房是賣女兒,並口口聲聲稱女性佔便宜,可謂令人心寒,不怪結婚率下降這個客觀現象,究其根本,一目瞭然。

為什麼女性會要求車房呢?以下幾點足以說明原因:

一、普世觀念裡,男方娶,女方嫁,房子是最基本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房,難道一家人一起睡大街?

二、重男輕女思維作怪,家中房產基本留給兒子,村中分配田地,女兒沒份。

三、 隨男方姓是傳統,婚後照顧公婆成義務,並聲稱女人無根。

現時雖然宣揚“男女平等”但在權利方面,基本都是扯淡,除了部分開明的父母會將子女視作同等地位外,很大一部分都認為女兒無異於二等公民,兒子才是一等公民。

倘若在對人對事上,社會、父母對子和女做到一視同仁,想必女性也不會再向男性要求車房,因為權利義務對等,得到的和付出的同樣對等。

部分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連買房都是一件不被允許的事情,而若家中有兒子,女兒還必須將自己的錢補貼給兒子買房,甚至父母會想方設法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女兒將自己辛苦賺來的房子送給兒子結婚。

試問,女性不問你男性要求車房,該去問誰?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② 43歲“剩女”陳喬恩過得很快樂,你們卻認為她不快樂

陳喬恩出席一檔騰訊自制綜藝網劇,向觀眾們展示了她43歲依舊活得像個少女的私人生活,引人熱議。

不少人紛紛指責陳喬恩“剩下”的理由,並自我主觀臆想,認為陳喬恩過得不快樂。

實際上,陳喬恩的確過得很快樂,因為不必圍繞著柴米油鹽,也不必為婚後的繁瑣雜事所擾,自然活得輕鬆快活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陳喬恩雖然說過,好友謝娜在生了孩子後,與她們相聚的時間開始變少,圍繞的中心變成了孩子,但這並妨礙她的快樂生活。

不得不說,鋪天蓋地全網盛行的“剩女被剩下論”真的是一個非常噁心人的觀點,以此作為綁架女性婚姻自由,更無疑是一種網絡暴力。

婚姻自由本應是每個人理所應當擁有的權利,結或不結取決於自己,並不由外人決定,更不應該承受莫須有的歧視攻擊。

有人說,女人的地位已經很高了,要翻天了,然而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男女平等是指,男性、女性無差別享受權利,無差別履行義務,但現實裡,卻變了樣。

排除部分“三好丈夫”不說,很大一部分男性,理所應當地享受著權利,卻指責女性只要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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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彩禮是父母收的,女兒並不樂意嫁,為此不惜逃婚,然而錢父母收了,卻沒辦法也不肯吐還給男方,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女兒回來嫁人。

女兒雖不願意嫁人,但無奈也接受了這筆欠債,努力歸還了5W,並承諾外出打工償還剩餘的11W,然而這卻直接被理解成了“女方騙了男方16W彩禮要跑路”,將其殺害。

外界更是有不少人將此事作為詬病女性索要彩禮的惡/毒面,此景更是令人唏噓。

男方當事人當然可以認為女方是逃婚騙禮金,但外人潑給女方的髒水,卻實在不應該。

不少男性詬病女方要彩禮、要車房是賣女兒,並口口聲聲稱女性佔便宜,可謂令人心寒,不怪結婚率下降這個客觀現象,究其根本,一目瞭然。

為什麼女性會要求車房呢?以下幾點足以說明原因:

一、普世觀念裡,男方娶,女方嫁,房子是最基本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房,難道一家人一起睡大街?

二、重男輕女思維作怪,家中房產基本留給兒子,村中分配田地,女兒沒份。

三、 隨男方姓是傳統,婚後照顧公婆成義務,並聲稱女人無根。

現時雖然宣揚“男女平等”但在權利方面,基本都是扯淡,除了部分開明的父母會將子女視作同等地位外,很大一部分都認為女兒無異於二等公民,兒子才是一等公民。

倘若在對人對事上,社會、父母對子和女做到一視同仁,想必女性也不會再向男性要求車房,因為權利義務對等,得到的和付出的同樣對等。

部分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連買房都是一件不被允許的事情,而若家中有兒子,女兒還必須將自己的錢補貼給兒子買房,甚至父母會想方設法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女兒將自己辛苦賺來的房子送給兒子結婚。

試問,女性不問你男性要求車房,該去問誰?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② 43歲“剩女”陳喬恩過得很快樂,你們卻認為她不快樂

陳喬恩出席一檔騰訊自制綜藝網劇,向觀眾們展示了她43歲依舊活得像個少女的私人生活,引人熱議。

不少人紛紛指責陳喬恩“剩下”的理由,並自我主觀臆想,認為陳喬恩過得不快樂。

實際上,陳喬恩的確過得很快樂,因為不必圍繞著柴米油鹽,也不必為婚後的繁瑣雜事所擾,自然活得輕鬆快活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陳喬恩雖然說過,好友謝娜在生了孩子後,與她們相聚的時間開始變少,圍繞的中心變成了孩子,但這並妨礙她的快樂生活。

不得不說,鋪天蓋地全網盛行的“剩女被剩下論”真的是一個非常噁心人的觀點,以此作為綁架女性婚姻自由,更無疑是一種網絡暴力。

婚姻自由本應是每個人理所應當擁有的權利,結或不結取決於自己,並不由外人決定,更不應該承受莫須有的歧視攻擊。

有人說,女人的地位已經很高了,要翻天了,然而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男女平等是指,男性、女性無差別享受權利,無差別履行義務,但現實裡,卻變了樣。

排除部分“三好丈夫”不說,很大一部分男性,理所應當地享受著權利,卻指責女性只要求權利。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難道女性真的是隻要權利不要義務了嗎? 非也,不過是女性付出的義務,從來不被認為是義務罷了。

在指責女性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的同時,部分男性還聲稱女性要求有房、有車、有存款是佔男方便宜的表現。

但當女性選擇不佔男方便宜,選擇不婚時,這部分男性又跳出來汙名不婚的女性,稱她們是因為要求太高導致被剩下,彷彿不婚就該千刀萬剮一般。

“剩女被剩下論”原就是一種為了強迫女性甘於臣服婚姻的一種輿論武器罷了,其主要訴求是為了讓女性無條件降低自己的要求,選擇將就,如此惡毒的攻擊方式,應該成為被追捧的論點嗎? 當然不應該。

③結婚與否,在於個人不在於輿論;結婚因為相愛,不是因為“保質期”

大肆汙名未婚女性,成為了一種極其可怕的輿論攻擊。

父母長輩可以不顧孩子的喜好,私自將孩子的個人信息張貼在“相親角”為其徵婚,不顧其意願,強迫孩子成家,不得不說希望孩子成家立業日後有人照顧的心是有的,但不少只是因為不想落人話柄。

我們都知道,結婚生子對一個女性的影響有多大,尤其是生育子女的那幾年,無關官階大小,每逢此時總有不少高層工作狂因為懷孕的緣故,一朝回到瞭解放前,等她重新回到職場時,萬事還需得重新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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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逐年下降的結婚率、出生率以及不斷攀升的離婚率,將婚姻關係引向了更大的熒幕,成為了一件極受關注的熱門事件。

最近新婚姻法又做出了新的調整,其中有幾條格外引起爭論,也為原本就膠著的兩性關係更添了一層迷霧。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①要求彩禮、車房不等於賣女兒

其實從嚴格意義來說,新婚姻法的出臺,並不都像熱聞版本那麼不堪,相對於從前的版本,現在的婚姻法無疑正在逐步完善,當然其中也有部分不足之處。

首先是關於彩禮退還一說。

一般情況而言,彩禮不會被退回,因為用在了夫妻雙方結婚的正途上,但凡夫妻雙方已經開始了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彩禮就已經屬於“用在了正途上”,所以不存在離婚必須退還的說法, 那什麼情況才必須要退還彩禮呢?

一、彩禮明顯超過男方承受標準,而女方並未與男方共同生活。

二、女方存在騙彩禮行為,沒有與男方存在共同生活。

以上兩點,均圍繞共同生活展開,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雙方進入共同生活階段,那彩禮也就不屬於可以退還的部分了。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規定呢?

鑑於之前發生過數起騙彩禮的案件,法律也在逐漸將這部分的現實情況算進了可能發生的情況裡,為了保障男性的權益不受侵害,故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關於騙彩禮的案件,最為聲名鵲起的是一件彩禮金額為16w元的案件,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了超出男方本身經濟實力的彩禮,在男方努力達成後,卻發現新娘逃婚,16W徹底打了水漂。

從男方的角度而言,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幾代人辛苦積攢的積蓄從此付諸東流,而此類事件亦不是第一次發生,男方為了這筆錢追討女方自然也沒錯,但被殺死的新娘也是一個可憐人。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彩禮是父母收的,女兒並不樂意嫁,為此不惜逃婚,然而錢父母收了,卻沒辦法也不肯吐還給男方,一而再再而三要求女兒回來嫁人。

女兒雖不願意嫁人,但無奈也接受了這筆欠債,努力歸還了5W,並承諾外出打工償還剩餘的11W,然而這卻直接被理解成了“女方騙了男方16W彩禮要跑路”,將其殺害。

外界更是有不少人將此事作為詬病女性索要彩禮的惡/毒面,此景更是令人唏噓。

男方當事人當然可以認為女方是逃婚騙禮金,但外人潑給女方的髒水,卻實在不應該。

不少男性詬病女方要彩禮、要車房是賣女兒,並口口聲聲稱女性佔便宜,可謂令人心寒,不怪結婚率下降這個客觀現象,究其根本,一目瞭然。

為什麼女性會要求車房呢?以下幾點足以說明原因:

一、普世觀念裡,男方娶,女方嫁,房子是最基本的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房,難道一家人一起睡大街?

二、重男輕女思維作怪,家中房產基本留給兒子,村中分配田地,女兒沒份。

三、 隨男方姓是傳統,婚後照顧公婆成義務,並聲稱女人無根。

現時雖然宣揚“男女平等”但在權利方面,基本都是扯淡,除了部分開明的父母會將子女視作同等地位外,很大一部分都認為女兒無異於二等公民,兒子才是一等公民。

倘若在對人對事上,社會、父母對子和女做到一視同仁,想必女性也不會再向男性要求車房,因為權利義務對等,得到的和付出的同樣對等。

部分重男輕女的家庭裡,女兒連買房都是一件不被允許的事情,而若家中有兒子,女兒還必須將自己的錢補貼給兒子買房,甚至父母會想方設法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女兒將自己辛苦賺來的房子送給兒子結婚。

試問,女性不問你男性要求車房,該去問誰?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② 43歲“剩女”陳喬恩過得很快樂,你們卻認為她不快樂

陳喬恩出席一檔騰訊自制綜藝網劇,向觀眾們展示了她43歲依舊活得像個少女的私人生活,引人熱議。

不少人紛紛指責陳喬恩“剩下”的理由,並自我主觀臆想,認為陳喬恩過得不快樂。

實際上,陳喬恩的確過得很快樂,因為不必圍繞著柴米油鹽,也不必為婚後的繁瑣雜事所擾,自然活得輕鬆快活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陳喬恩雖然說過,好友謝娜在生了孩子後,與她們相聚的時間開始變少,圍繞的中心變成了孩子,但這並妨礙她的快樂生活。

不得不說,鋪天蓋地全網盛行的“剩女被剩下論”真的是一個非常噁心人的觀點,以此作為綁架女性婚姻自由,更無疑是一種網絡暴力。

婚姻自由本應是每個人理所應當擁有的權利,結或不結取決於自己,並不由外人決定,更不應該承受莫須有的歧視攻擊。

有人說,女人的地位已經很高了,要翻天了,然而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男女平等是指,男性、女性無差別享受權利,無差別履行義務,但現實裡,卻變了樣。

排除部分“三好丈夫”不說,很大一部分男性,理所應當地享受著權利,卻指責女性只要求權利。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難道女性真的是隻要權利不要義務了嗎? 非也,不過是女性付出的義務,從來不被認為是義務罷了。

在指責女性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的同時,部分男性還聲稱女性要求有房、有車、有存款是佔男方便宜的表現。

但當女性選擇不佔男方便宜,選擇不婚時,這部分男性又跳出來汙名不婚的女性,稱她們是因為要求太高導致被剩下,彷彿不婚就該千刀萬剮一般。

“剩女被剩下論”原就是一種為了強迫女性甘於臣服婚姻的一種輿論武器罷了,其主要訴求是為了讓女性無條件降低自己的要求,選擇將就,如此惡毒的攻擊方式,應該成為被追捧的論點嗎? 當然不應該。

③結婚與否,在於個人不在於輿論;結婚因為相愛,不是因為“保質期”

大肆汙名未婚女性,成為了一種極其可怕的輿論攻擊。

父母長輩可以不顧孩子的喜好,私自將孩子的個人信息張貼在“相親角”為其徵婚,不顧其意願,強迫孩子成家,不得不說希望孩子成家立業日後有人照顧的心是有的,但不少只是因為不想落人話柄。

我們都知道,結婚生子對一個女性的影響有多大,尤其是生育子女的那幾年,無關官階大小,每逢此時總有不少高層工作狂因為懷孕的緣故,一朝回到瞭解放前,等她重新回到職場時,萬事還需得重新再來。

43歲陳喬恩單身不幸福?對女性最大的惡意,是汙名化稱其“剩女”

總說女性花期有限,來來去去是個固定的時限,但這個時限卻不應該成為捆綁女性的唯一標準。

SK-II 曾經做過一個公益宣傳廣告,感觸了不少女性,視頻中的女性們從出生開始,身上就有著一張保質期說明書,而那張保質期說明書,對她們而言這是難以啟齒的恥辱,而廣告的宗旨則是女性摒棄掉一張本不該存在在自己身上的標籤。

雖然現在結婚率仍有下降趨勢,但真愛卻從來沒有因為所謂的結婚率下降而消失。

時間和婚姻不該成為女性的約束,年齡和婚姻也不該成為一道枷鎖。

如果相愛,自然會共結連理、攜手共度;如果不愛,獨自一人也能活得精彩才是人生應該有的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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