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酒店選錯時間差一點五一的行程就要泡湯了

酒店 不完美媽媽 ?? 湖州 千島湖 錢江晚報 2019-04-25

本報記者 湯曉燕

本報記者 湯曉燕

五一假期將近,不少打算出遊的人,開始訂酒店訂車票。這裡要提醒大家的是,在預訂的時候,要再三確定時間,萬一選錯了,損失可就大了。昨天,下沙的徐女士就因為選錯時間,差點損失近2000元錢。幸好,她及時與客服進行溝通,最終通過補差價,成功把時間改了過來。

徐女士說,小長假她想帶著公公婆婆還有孩子一起去千島湖玩一圈。4月22日上午,她通過一款手機APP預訂了某五星酒店的兩間湖景大床房,每間房價格為890元/晚。

直到4月23日凌晨,徐女士的手機突然響起來。徐女士一看,居然是提醒她入住酒店的信息。“只要我通過手機APP預定酒店機票或者是電影票,手機日程管理程序都會在當天提醒我。”徐女士看到這條提醒,心底一驚,該不會選錯入住時間了吧。於是,她立刻打開APP查看,發現預訂的時間確實是4月23日。徐女士很是鬱悶:“我當時比價的時候,明明記得把日期選在5月1日的。可能後面刷新過,日期又默認成了4月23日。”

之後,她試圖通過APP修改預訂時間,但軟件提醒她,這個訂單是不可以取消或變更的。“我又想到和酒店聯繫,希望酒店方能給我改時間,但是很遺憾,酒店告訴我,訂單是通過第三方預訂的,他們不可以修改。”徐女士說,當時已經是凌晨,APP客服已經休息了。她便在軟件上留言,希望能夠更改日期。

因為這個事,徐女士一個晚上都沒睡好。“我平時要正常上班的,不可能在非假日去千島湖。要是不能改日期,這麼多錢就白白浪費掉了。”

昨天上午,徐女士終於聯繫上了客服。但是對方堅持,這個訂單已經註明不改不退,建議徐女士當天入住。

徐女士依然不甘心,她又去搜索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現按照相關條款,是可以要求退換的。“我看見法規上第二十五條規定,除了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和交付的報紙、期刊外,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這個裡面,並沒有包含預訂酒店服務啊。”

徐女士說,她憑著這一條,繼續嘗試和賣家協商。“我說,我不要求退款,只是希望補差價修改一下入住時間。”最終,徐女士通過和客服再三協商,另外支付了1000元錢差價,將入住時間改到了5月1日。“等改好後,我和酒店確認完,心才徹底放下。”徐女士打趣說,這次訂酒店的過程實在太刺激了,下次一定要看清預訂時間,別再出這樣的么蛾子了。

無獨有偶,下沙還有一位周女士,也在最近預訂錯了火車票的日期,差點把整個旅行都報廢了。周女士說,她和朋友約好在湖州火車站碰頭,一起去南潯玩。

周女士說,直到出發當天準備進站時,工作人員發現,她買的火車票日期不對。“可能是刷票的時候,來回刷新,所以選錯了車票。”她趕忙去窗口排隊退票,之後再不斷刷新,總算買到當天晚上的一班火車,順利和朋友在火車站碰了頭,不然訂的酒店和門票都要報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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