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案件頻發原因分析

金融 銀行 經濟 技術 法律 支付寶 杯酒釋了個兵權 2019-05-27

金融詐騙案件頻發,給投資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我們研究金融詐騙頻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金融詐騙案件頻發原因分析


(一)法律因素

金融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法律上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相關條例並不健全, 有些內容不符合現實的需要, 存在立法滯後的問題。其次是技術因素。相關部門剛開始沒有認識到金融詐騙犯罪的危害性, 沒有保護好公眾的隱私信息, 詐騙者可以容易的竊取用戶信息, 鎖定目標進行詐騙。有關部門沒有對金融詐騙犯罪做到足夠的重視, 對公眾個人信息的保護技術不足, 黑客很容易發現網站漏洞盜取公民信息,才使詐騙行為不斷滋生,發生了許多威脅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破壞社會穩定的案子。

(二)經濟因素

改革開放後我國產業結構不斷更新換代, 用工需求減少導致勞動力出現過剩的局面。在金融詐騙犯罪案件中,詐騙者一般都屬於青壯年, 都想通過用快速簡單的手段來獲取錢財改善自己的貧困狀態。

(三)社會因素

市場經濟的浪潮使一些人價值觀扭曲, 秉承拜金主義, 誠信缺失嚴重,詐騙者為了快速獲取錢財,寧願採取非法手段,公民的防範意識薄弱更給了詐騙者可乘之機;政府在引導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素質方面工作不足;我國存在著嚴重的貧富差距,貧者愈窮,富者愈富,生活在底層的無法翻身的人就會想出非常的辦法作為快速賺錢的方法。

(四)金融機構內部管理原因。

由於金融機構內部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金融系統原有的規章制度失去了應有的規範約束作用,如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內控、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金融有效監管體制尚未真正形成,金融監管缺乏應有的廣度、深度和力度,從而易被不法之徒利用。

從已發生的詐騙案件看,詐騙團伙通常盜用他人身份證開立銀行賬戶,這些個人賬戶完全由詐騙團伙控制,平時賬上資金很少,賬戶很不活躍,詐騙團伙詐騙得手後就將資金連續轉賬,並分散到不同賬戶提現。我國銀行已經建立了集中統一高效的數據中心和運營管理系統,具備賬戶數據分析過濾的能力。建議根據詐騙行為特徵,對賬戶存款金額、休眠時間等設定條件參數,篩選重點監控賬戶,對這類賬戶的連續性轉賬及到賬資金提現設定一定的時間限制。例如,規定資金到賬24 小時後才能提現或再次轉賬到非同名賬戶,對於確有需要提前轉賬或提現的客戶,可以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到櫃檯辦理,或通過客服電話核對身份及交易細節後方可辦理。設置上述控制節點,技術上沒有難度,只要調整相關參數就能做到;涉及的賬戶數量很少,絕大多數客戶不受影響;資金到賬後銀行立即開始計息,客戶經濟上沒有損失。建議金融主管部門將反詐騙工作與反洗錢、反恐融資統籌佈局,完善相關金融制度。

(五)第三方支付平臺成為不法分子洗錢的工具

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受地域限制,讓支付變得更加的快捷方便,但其在審核用戶信息方面卻不夠嚴格,只要銀行卡開戶信息同本人姓名一致便可完成銀行卡綁定,從而能夠執行快捷支付的操作。而銀行櫃檯在進行大額轉賬或現金業務時,需要由本人持銀行卡和身份證,在確認兩者為一致信息時才可進行辦理。就拿支付寶來講,其在執行轉賬操作時,只是賬戶與賬戶間的轉賬,對實際操作人並不作限制。且運營商在保障用戶資金安全性這一大前提下,會將操作環節、步驟作儘可能地簡化,並使資金儘快到賬,這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服務體驗,卻也給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第三方支付平臺自身的內控不嚴,也使的詐騙案件更容易發生。第三方支付作為一個企業,盈利是其根本目的,所以他們需要去推廣自己的支付業務,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客戶,第三方支付平臺在開拓業務時,給一些不法單位提供了許多方便,有的更甚至成為了詐騙者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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