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操辦婚宴、升學宴…荊門4人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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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紀委通報

鄂紀通〔2019〕1號

關於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報

近年來,各級黨委、紀委持續正風反腐,推動我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取得壓倒性勝利並鞏固發展。但仍然有少數幹部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違規,影響惡劣。近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武漢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顧亦兵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2年12月至2017年8月,顧亦兵任武漢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期間,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該臺多名領導班子成員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本人亦多次違規收受下屬禮品禮金(含名家畫作一幅)。顧亦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省林業調查規劃院違規變相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11月至2016年,該院37名幹部職工通過虛列出差人員天數、違規報銷差旅費方式,領取“蓄積量調查補助”22.9萬餘元。該院院長周勝利,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王曉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財務的院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林成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補助被責令清退。

3. 仙桃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李運鴻等人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9年1月19日,時任仙桃市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運鴻為請託市法院執行局局長傅濤幫忙辦私事,在本單位食堂宴請傅濤等人,並安排辦公室副主任王賢木等人操辦,花費1260元。事後,王賢木利用空白公函虛列事由,辦理了報銷手續。李運鴻、傅濤、王賢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參加宴請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4.隨州市公安局原副處級偵察員胡憲毅公款國內旅遊問題。

2017年7月7日至9日,胡憲毅帶隊一行6人,以公務學習考察為名,藉機到襄陽唐城影視基地、宜昌三峽人家等景區遊玩。另外,胡憲毅還存在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胡憲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參加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5.荊門市高新區·掇刀區行政審批局局長徐金梅違規操辦婚慶事宜收受禮金問題。

2017年3月,徐金梅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兒子婚宴事宜,收受原任職單位下屬人員禮金共計9000元。徐金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6.宜昌市西陵區學院街道辦事處辦公室主任、工會副主席王英違規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王英在廣西桂林參加培訓期間,報名參加“桂林一日遊”,並開具會務發票將旅遊費用1360元在單位財務報銷。王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上述旅遊費用。

以上案例再次表明,正風反腐沒有休止符,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2019年中秋、國慶節將至,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汲取深刻教訓,緊繃紀律之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特別是“節日病”反彈回潮。

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糾正“四風”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推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形成“節日反腐”的高壓態勢。

主要負責同志要將“節日反腐”納入中秋國慶期間重點工作內容,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周密安排部署,持續不斷髮信號、提要求、督履職。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中央紀委和省紀委有關通報要求,在“兩節”前後對黨的十九大以來本地本單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盤點,總結經驗,查糾問題,堵塞漏洞。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增強政治定力,堅守年節假期,保持對不正之風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要充分利用監督舉報電話、網站一鍵通、手機客戶端等載體,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對群眾舉報問題,凡件必核。對節日期間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堅決嚴肅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履行職責不到位,導致管轄範圍內“兩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多發頻發的,在追究直接責任的同時,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各級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要充分發揮“探頭”作用,針對“精緻走賬”公款吃喝、濫發津貼補貼或福利、私車公養、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基層減負“三減”落實不力、政務APP和微信QQ工作群過多過濫等突出問題加強監督執紀問責,集中查處並通報一批突出問題,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廣大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認真履行職責範圍內的糾正“四風”工作責任,模範遵守黨紀國法,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規定,堅決抵制違規收受或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及禮品卡、商業預付卡等節禮;以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遊、度假和健身娛樂活動;違規收送或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違規組織或參加節日慶典;利用空白公函、互換公函或通過“精緻走賬”等方式違規組織參與公款吃喝、同城宴請;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和違規租車借車;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搞各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節日期間容易發生的“四風”問題,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推進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化風成俗。

中共湖北省紀委

2019年9月10日

關於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1.仙居鄉黑峪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楊金菊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

2018年8月,楊金菊事前未按有關規定向組織報告,為其子在家中操辦升學宴,並邀請該村村幹部參加,收受村幹部禮金1400元。黑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明寶沒有制止,並參加升學宴且送禮金500元。2019年5月,楊金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明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慄溪鎮姚河村黨支部副書記朱恆山工作日午餐飲酒問題。

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朱恆山到慄溪鎮辦理公事時,先後5次在慄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安排的接待活動中午餐飲酒,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6月,朱恆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原荊門市國土資源局東寶分局牌樓管理所所長王暹公油私用問題。

2017年1月、5月,原荊門市國土資源局東寶分局牌樓管理所司機在經王暹同意後,先後2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他人私車加油,共計金額667.72元。2019年7月,王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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