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雙軌制價格改革的思路是如何形成的

我的雙軌制價格改革的思路是如何形成的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張維迎/文在過去40年裡,中國經濟發展如此之快,一個基本原因是,中國走了一條以市場化為導向的改革道路。

從計劃價格體制到市場價格體制的轉變,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理解中國改革40年進程的關鍵。

中國的價格體制改革是通過雙軌制逐步完成的,這是中國經濟改革的一個重要特點。雙軌制保證了從計劃調節到市場調節的平穩過渡,避免了經濟的劇烈振盪,由此使得改革與發展並行不悖。雙軌制也緩解了改革中的利益衝突,使得中國的改革基本上成為一個帕累託改進,而不是一場剝奪既得利益的革命。

作為經濟學人,有機會參與和觀察人類歷史上如此大的國家的市場化改革過程,是件很幸運的事情。在上世紀80年代上半期,我的研究工作對雙軌制價格改革道路的形成產生了一些影響,這是令我自豪的。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對有關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的形成背景及其基本內容做些回顧,並對雙軌制在現實中的演進做些評論。

現實背景和理論背景

許多人通常把“雙軌制”與“莫干山會議”聯繫在一起。事實上,我有關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的形成及其論文的完成,比莫干山會議早四個多月,與莫干山會議本身沒有關係。當然,莫干山會議在把雙軌制由思路轉化為政策上起了關鍵作用。它提供了一個平臺,讓我有機會宣講雙軌制改革主張。正是通過莫干山會議上的激烈辯論和其他一些與會者的補充和完善,雙軌制被更多的人認可,並經過會議組織者的努力,最終變成被官方接受的價格改革的主導方式。

我於1984年4月21日寫成了《以價格體制的改革為中心,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一文。這篇文章不僅明確提出了“實行雙軌制價格”,而且比較系統地論證了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文章寫好後,我送給了茅於軾先生,由他推薦給當時在國務院技術經濟研究中心能源組工作的丁寧寧先生,丁寧寧將全文刊印在他負責編輯的“內部資料”《專家建議》(三)(1984年6月;第3頁至第20頁)。

我有關雙軌制價格思路的形成背景,可作如下概述。

中國城市經濟體制改革是從“放權讓利”開始的,但人們很快就發現,在價格體系不合理的情況下,“放權讓利”導致的“利大大幹,利小小幹,無利不幹”的企業行為,進一步加劇了產業結構的失調和供求的不平衡,各種工業品的黑市交易開始盛行,政府對價格的控制變得越來越困難,計劃指標也越來越難以得到執行。到1983年,許多經濟學家和政府主管經濟的官員已認識到,不合理的價格體系已成為經濟改革的“攔路虎”,價格改革的迫切性已被廣泛認知,討論價格改革的文章越來越多。

但在當時,“計劃價格”仍然是一個沒有受到懷疑的神話;經濟學界的主流觀點是,市場價格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特徵,在社會主義經濟中,至少主要產品的價格必須由國家制定,而不能由市場自發決定。人們討論的所謂“價格改革”,實際上是“價格調整”,即如何通過行政手段把價格調整到“合理”水平,而不是從根本上改變價格的形成機制。經濟學家之間有關價格改革的爭論,主要集中在“按成本價格定價”還是“按生產價格定價”,“大調”還是“小調”。

當時,在絕大多數人看來,價格體系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在於國家制定價格時沒有遵循“價值規律”,而不在於價格形成體制不合理。不少人相信,合理的價格體系是可以用電子計算機計算出來的。為此,國務院於1983年成立了“國務院價格研究中心”,調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用投入-產出方法測算合理的價格體系,試圖找到價格調整的參照系——“理論價格”。只要合理的價格計算出來,價格不合理的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但是,或者因為合理的價格體系遲遲測算不出來,或者因為測算出來的價格體系很難得到普遍認可,加上政府高層對價格調整可能導致的財政赤字和居民承受能力的擔憂,結果是,人人都認為價格應該調整,但價格遲遲不能調整。在價格沒法調整的情況下,有人提出了用“利潤調節稅”替代價格改革的方案解決企業之間的“苦樂不均”,緩解企業追求利潤的微觀行為與國家的宏觀計劃之間的矛盾。同時政府又用各種行政手段整頓價格秩序,嚴厲打擊違反國家價格政策的市場交易行為。

1982年春天,我從西北大學本科畢業又考上了何煉成教授的研究生。開學不久,第一次“全國數量經濟學研討會”在西安進行,西北大學是主辦單位之一,我有幸作為工作人員參加了會議,結識了茅於軾、楊小凱等人。茅於軾在會上講的“擇優分配原理”和楊小凱講的分工理論給我很大啟示,使我對學習現代西方經濟學產生了興趣。從這年秋天開始,我組織幾位志同道合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辦了個“讀書班”,系統地自學《微觀經濟學》。讀書會每週一次,我自己同時給大家當“老師”。這個“老師”的角色迫使我真正搞明白了微觀經濟學的核心——“價格理論”。期間,我還讀了蘿絲和米爾頓·弗裡德曼的《自由選擇》一書。到1983年,對市場價格的信念已紮根在我的腦子裡,所以當經濟學界還在爭論按“生產價格”定價還是按“成本價格”定價的時候,我已是一個堅定的市場價格論者了。

在閱讀了當時一些有關經濟改革的文章和報紙上發表的政府有關整頓價格秩序的報導後,我覺得自己對價格改革的方向有了一些與當時流行的觀點不一樣的想法。1983年底開始碩士論文的選題,我決定把研究方向定在價格理論和價格改革上。

春節過後,我到北京收集資料。茅於軾老師當時在研究能源和運輸價格問題,他關於價格不合理導致能源浪費的觀點對我有關價格改革思路的形成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他交給我世界銀行經濟學家阿伽瓦拉寫的《價格扭曲與經濟增長》一文,讓我翻譯。這篇文章用跨國數據證明,價格扭曲越嚴重的國家,經濟增長越慢,給我很大啟發。另一篇對我啟發較大的文章是宋國青等人著《國民經濟的結構矛盾與經濟改革》的長文,它讓我對價格與經濟結構之間的關係有了深入理解。

在閱讀文獻和與茅於軾等人討論的過程中,我的思路基本形成。到1984年4月,我不僅明確了價格改革的目標模式只能是市場價格體制,而且有了用“雙軌制”的辦法完成由“計劃價格體制”到“市場價格體制”過渡的基本思路。基本觀點在腦子裡形成以後,大概花了兩三天的時間,寫成了《以價格體制的改革為中心,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一文(以下簡稱“原文”)。

雙軌制價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以價格體制的改革為中心,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全文包括六小節,共11000多字。在文章中,我首先指出,城市經濟體制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是找到改革本身的機制,這個機制就是價格改革,就是“放”活市場。這也是農村改革給我們的啟示。我認為,農村改革成功的關鍵不是“包”,而是“放”。

接下來,我分析了價格的信息功能和利益導向(激勵)功能,僵化的價格體制如何導致價格扭曲,價格扭曲又如何導致各種利益關係的扭曲和經濟結構的扭曲。然後,我強調,必須把價格改革的重點放在價格制度的改革上,而不能把“寶”押在價格調整上。我認為,價格制度的不合理是因,價格體系不合理只是表現形式;如果不改革價格的形成機制,價格不由市場供求決定,價格永遠不可能合理。我把計劃價格比喻為一個“不脹鋼溫度計”,價格調整隻是用新的 “不脹鋼溫度計”替代舊的“不脹鋼溫度計”,而我們需要的是隨氣溫變化而自動升降的“水銀柱溫度計”(原文第10頁)。

我論證到,調價之所以不可取,是因為政府根本不可能知道什麼是合理的價格,合理的價格是算不出來的。價格體系有無窮多個參數,“如果我們不知道每一種產品的供給函數和需求函數,我們就無法知道這些參數的值。我們知道價格變化有連鎖反應,但無法把握連鎖反應的程度”(原文第10頁),“而且,在舊的體制下,無論成本資料,還是市場需求資料,都有很大的虛假性,因為生產和消費都不是經濟活動參預(與)者選擇的結果。” 進一步,“經濟結構的合理化是一個不停頓選擇的動態過程,……把注意力放在價格調整上,實際上是把經濟看成是一種靜止狀態,企圖用靜態的辦法解決動態問題,這不僅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會引起經濟的階段性震盪。”(原文第11頁)

在論證了“為什麼價格體制的改革是經濟改革的中心和機制”後,我提出了以“放”為主的“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原文寫道:

“價格體系改革的具體辦法,可以參照農副產品價格改革的辦法,實行雙軌制價格,舊價格用舊辦法管理,新價格用新辦法管理,最後,建立全新的替代價格制度。與價格調整相比,價格體制的改革是一個連續的逼近過程。問題不在於第一步是否達到合理,問題在於它是不是趨向於合理。”(原文第13頁)

接著,我設想了放開價格的八個步驟,其基本內容可以概括如下:先把各種產品的計劃分配指標固定下來不再擴大,計劃內按牌價供應,計劃外交易全部放開,按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然後再針對不同產品,根據供求關係,把計劃內的指標分批分步放開,有些牌市價相差過大的產品可以“先調後放”,最後達到統一的市場價格制度。

莫干山會議

大約在1984年6月中旬,看到經濟日報社等單位組織發起的“中青年經濟理論工作者學術討論會”的徵文活動,我就把《以價格體制的改革為中心,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這篇文章投去了,最後以會議論文入選者的身份參加了會議。這次會議共收到應徵論文1300餘篇,有124人入選為正式代表。我當時是西北大學研究生,陝西共有5位代表出席會議,我是其中之一。

參加莫干山會議之前,我已於1984年8月30日完成一個新版本。這個新版本其實是把原文變成了我碩士論文初稿的下篇——《價格改革》(上篇是《價格功能》),雙軌制改革步驟由原來的八條變成九條,一些步驟做了更詳細的解釋,還增加了“利改稅與價格改革”等方面的一些內容。

第二稿新增的兩段話特別值得一提。第一段是我提出,價格改革不要搞“一刀切”,應適當給予地方政府改革自主權;消費品價格改革可以從高收入地區到低收入地區分梯度進行。第二段是:“在價格改革過程中,由於一物多價,會引起一些混亂現象,也給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但這是不可避免的,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我們的態度應該是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而不應該是停止改革。”也就是說,我預料到了價格雙軌制可能產生的負面後果。

會議期間,我與郭凡生住在一個房間。會上他在區域發展組提出了“反梯度理論”,反響很大。會議期間每天晚上,我們倆人聊得很晚,他也認真讀了我的文章,非常贊成我的觀點。郭凡生當時是內蒙古自治區政策研究室辦公室負責人,他把我的第二稿複寫件帶走,利用自己的權力鉛印了300份,並把主要內容以《論價格改革》為題發表在《內蒙古經濟研究》1984年第4期(第5-11頁)。

“莫干山會議”使我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讓我成了這次會議上的一個“人物”。會議分成七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開會。記得小組會議的第一場是在報到當天的晚上開的,我在第一組,這個組不叫“價格組”,而叫“宏觀經濟組”。可能是因為這個組最有影響的議題是價格改革,並且是所有七個小組中爭論最激烈、影響最大的,大家就把它叫“價格組”了。

田源當時是國務院價格中心的總幹事,會上是第一個發言的,主要講了價格不合理的實際情況(他領導的中心正在用投入產出表計算合理的價格體系),以及如何調整價格的不同思路,還分析了“大調”與“小調”各自的利弊。我是接著田源發言的,我發言的內容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的內容,比較系統,首先講合理的價格必須由市場決定,而不可能由政府制定,然後講如何通過“雙軌制”逐步“放”開價格的思路。我的發言可以說掀起了軒然大波,因為之前沒有人從放開市場的角度考慮價格改革問題。

我在發言中特別批評了“調價”的觀點,認為“調”不能解決價格不合理的根本問題。這就是所謂的“調”、“放”之爭,田源是“調派”的代表,我是“放派”的代表。

這裡有必要指出,無論“調派”還是“放派”,在具體做法上都包含有“調放結合”的思路,“調派”並不反對可以“放”掉那些不重要的產品,我也不是絕對反對“調”。事實上,對那些牌市價相差很大的產品,如何解決計劃內產品的價格,我的主張就是“先調後放”,這在原文裡寫的很清楚(原文第14頁)。

兩派之間的真正分歧是:第一,價格改革的基本目標模式不同,“調派”的目標模式是計劃價格體制,我的目標模式是市場價格體制。第二,價格改革的主導方法不同,“調派”強調“以調為主”,根據計算出的“生產價格”調出一個合理的價格體系,而我強調“以放為主”,逐步放出一個合理的價格體制(市場價格)。

第二個不同是由第一個不同決定的。如果你的目標模式仍然是計劃價格體制,調整價格就必然是主要的手段,大部分產品是不能放的,放了還能有計劃價格體制嗎?而如果你的目標模式是市場價格體制,以調為主就是不可行的,調是不可能調出市場價格的。這個邏輯關係對理解雙軌制價格改革思路是非常重要的。

雙軌制的核心是“放”,逐步地“放”

這裡有必要指出,“放”是雙軌制價格改革的核心。無論我提出的改革思路還是後來的改革實踐,都是這樣的。如果價格是政府決定的,即使同一個產品有兩種價格,也不能叫“雙軌制”。雙軌制是從計劃價格到市場價格的過渡方式,具體講就是“有計劃地放活價格管制,逐步形成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平衡的價格體系”(原文第12頁)。不“放”,市場這一軌從何而來?雙軌制從何談起?

有人把“放”與“雙軌制”說成是兩種不同的思路,把“調放結合”說成是雙軌制,說明他們根本沒有真正理解什麼是雙軌制。有些人沒有讀我的文章,或者沒有搞明白雙軌制的含義,或者望文生義,或者出於其他目的,說我主張“休克療法”,一步到位,完全背離事實。任何人只要讀讀我的文章,或者認真聽了我在會上的發言,真正搞明白了“雙軌制”的含義,就會明白,我所講的“放”是逐步的“放”,有計劃地“放”,與“雙軌制”是一回事,與“休克療法”截然不同!

“莫干山會議”結束後,有十來位與會者留在杭州,討論和撰寫會議報告,我是其中之一。最後形成了七份專題報告(總報告只是會議情況概要),其中有關價格改革的內容是《專題報告之一: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這個專題報告歸納了兩種思路:“第一種,調放結合,以調為主”;“第二種,調放結合,先放後調”。兩種思路中都有雙軌制的味道,但又都不完全像雙軌制,所以我也不好對號入座說第二種思路就是我的。我講的不止是“先放後調”,而是放了計劃外之後還要逐步放計劃內,要不斷地“放”,分批分步地“放”,直到“放”完為止。

專題報告是許多人意見的歸納和提煉,或者套用一句話,“是集體智慧的結晶”,主要目的是給上面看,對改革政策產生影響,這也是會議的初衷。有關價格改革兩種思路的專題報告是徐景安執筆寫的。我在報告起草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是把自己的觀點講清楚,參與討論。

徐景安曾在一篇文章中說到,我提出的“放”的思路是革命性的。他點到了要害!過去談價格改革主要著眼於如何“管好”,我把著眼點轉向“放開”。這是為什麼在兩種思路中都寫上“調放結合”的原因。不管決策者選擇那一種思路,都有“放”這一招,總不會在“調”這一棵樹上吊死吧!

還有一個小插曲。記得莫干山會議期間有天晚上,徐景安告訴我第二天下午去杭州向國務委員張勁夫彙報,要我一起去參加。但第二天早晨,他又通知我不去了,理由是我說話太直,擔心萬一領導人聽了不舒服,就把事情弄壞了。

“莫干山會議”後,《經濟日報》曾編輯了幾期《中青年經濟科學工作者學術討論會論文摘登》,其中價格改革的一組文章於1984年9月29日第3版發表,共4篇。我提交“莫干山會議”的文章經編輯刪節後以“價格體制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環節”為題發表在該期中,原文中有關雙軌制改革思路的那段話一字不差地保留在那裡,但刪掉了原文中的八個步驟。這是我雙軌制文章最早的公開發表。同期發表的另外三篇文章分別是周小川、樓繼偉和李劍閣的文章,田源和陳德尊的文章,以及孫冶方的一篇(非莫干山會議)文章。

莫干山會議後,我對碩士論文又做了修改,《以價格體制的改革為中心,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一文的第三版作為我碩士論文的下篇《論價格改革》,以《經濟體制改革與價格》為題發表於1985年1月出版的《經濟研究參考資料》第6期(標註的定稿日期是1984年10月),並被選入《經濟學博士碩士論文選》(1985,經濟日報出版社)。最後的定稿在改革步驟的細節上比初稿要細緻和完善,但基本思路沒有什麼變化。

1984年底我進入體改所工作。1985年5月,我與李劍閣合寫了《關於實行人民幣貶值和開放外匯調劑市場的建議和設想》,沿著價格雙軌制思路,又提出了匯率雙軌制的改革思路,對匯率雙軌制和外貿體制改革產生了一些影響。

作為制度自發演進的雙軌制改革

關於體制變遷,有兩種不同的思維方式:一種是從上到下的設計思路,另一種是從下到上的演化思路。第一種思路假定領導變革的人無所不知,因而可以設計出一個好藍圖,然後像蓋大樓一樣按圖施工。第二種思路假定人是無知的,沒有辦法設計一個施工藍圖,改革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摸著石頭過河”。

計劃經濟就是設計的產物,市場經濟是演化的產物。中國過去四十年的改革進程,是兩種思路相互作用的結果。

回過頭來再讀我1984年4月完成的論文,我提出的雙軌制改革思路,就是哈耶克說的演化主義思路。價格改革之所以必須採取分步“放”的方式,而不是政府調價的方式,就是因為人類的“無知”,不可能知道什麼是合理的價格。我那時還沒有讀過哈耶克的著作,所以,算是一個不自覺的哈耶克主義者。

儘管我本人在1984年4月就提出並系統論證了雙軌制的改革思路,但雙軌制本身不是我發明的,而是隨著1980年代初經濟結構調整、地方分權及鄉鎮企業的出現而自發形成的。

我的貢獻在兩點:第一,明確把市場價格制度作為改革的目標模式;第二,把自發產生的雙軌制價格從理論上提升為自覺的價格改革道路。

論文初稿在論述完雙軌制的八點設想後,我還特別講到(以下文字保留在最後定稿中):

“價格體制的改革事實上已經在進行,只是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自發的行為。目前市場上各種產品的價格管理很混亂, 這種混亂表明了舊的價格制度的危機。企圖用舊的價格管理辦法來解決這種混亂是不會成功的。這種混亂本身並不是什麼壞事,關鍵在於我們對價格改革採取什麼態度。如果我們能把價格體制的改革作為整個改革的一個機制,自覺地利用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多頭價格的局面,壞事就變成了好事。事實上,這種所謂的混亂給我們一個下臺的機會, 為我們有計劃地改革價格制度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就是說,價格改革的前期工程已經開始,先遣部隊已經出發,現在該是我們因勢利導、乘勝前進的時候了。”(原文第15頁。)

20世紀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早期,中國面臨兩項任務:改革不合理的經濟體制和調整嚴重失調的產業結構。從政策議事日程上來看,短期內這兩項任務被認為是相互衝突的。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問題:在第一階段哪一個應該優先,改革還是調整?

當時,經濟學家分為兩派。一派認為,不合理的結構是由不合理的體制造成的,改革是解決結構問題唯一有效的辦法,因此改革應該是重點。另外一派認為,儘管從長遠看改革和調整是協調的,但市場能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買方市場”,結構問題沒有首先解決的時候,改革可能使產業結構變得更糟。因此在第一階段,政策應該“重調整,緩改革”。一年多的討論,經濟學家開始達成了共識,即在第一階段,重點應該是調整,改革為調整服務;整體改革應該在主要的結構問題解決之後才開始。1980年政府決定在兩年的調整期內暫緩改革。

然而,從結果和制度演化的角度看,改革實際上並沒有因為調整而暫緩。相反,20世紀80年代工業產品第一個大的市場擴張就是調整政策的後果。

當政府將計劃資源配置的重點從重工業轉移到輕工業的時候,重工業和輕工業都產生了過剩的供給。重工業中,類似鋼鐵產品這樣的原材料也曾發生過一段“過剩”期。由於計劃訂購大幅度消減,機械生產部門的產品更是嚴重過剩。輕工業方面,在經歷了長期短缺之後,手錶、縫紉機等傳統消費品也出現了生產過剩。

過量的供給導致了產品降價和競爭的強大壓力。開始的時候,政府力圖採取價格調整、限產等計劃手段來控制局面。但是問題的嚴重性不得不讓政府最終放棄了這種嘗試,因為對企業來說,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出去才是唯一的活路。因此,調整政策導致了第一次工業品市場的出現。

手錶工業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從1980年到1983年,政府三次降低手錶的計劃價格,累計降幅達到20%多。雖然如此,企業生產的產量遠遠大於計劃部門制定的計劃,而商業部門只收購那些容易按照計劃價格賣出的手錶。手錶企業只好讓工人在大街上擺攤,按照市場價格賣手錶。於是手錶的計劃價格後來逐步消失了。

調整政策不僅僅導致了消費品市場的出現,機電產品市場的出現也是後果之一。其實早在1980年,一機部下屬企業的計劃外直接銷售就佔到了總銷售額的46%,機器生產的市場銷售佔到了總產量的33%。到1983年,雖然官方不僅沒有廢除計劃價格,而且不斷髮文整頓市場秩序,要求企業執行計劃價格,但是大多數機械工業產品實際上已經按照市場價格出售了。

與機電產品不同,原材料的計劃價格低,所以普遍短缺,供不應求。這就出現了同一生產資料計劃價格和黑市價格的並存。鄉鎮企業的發展對生產資料雙軌價格的出現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可以說,從鄉鎮企業出現的第一天起,非法的雙軌制價格就開始存在。按照當時的計劃體制,鄉鎮企業是計劃外生長出來的,不能得到國家計劃供應的原材料。但它們的效率更高,需求很大,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

當有買方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時,生產原材料的國有企業更願意把超過計劃指標的產量以更高的價格賣給他們,而不是按照官價交給物資部門。這就出現了生產資料的“黑市”和“灰市”。一些得到計劃配額的國有企業開始把計劃指標在市場上倒賣,甚至國有物資部門也開始倒買倒賣。鄉鎮企業甚至通過“賄賂”的方式從國有企業獲得原材料。在利益的驅動下,一方面,生產廠家要求減少計劃指標,或者以種種藉口不履行計劃指標;另一方面,需求企業則希望增加計劃指標,儘量高報需求。計劃指標的制定和執行越來越難。

與此同時,隨著財政“分灶吃飯”體制的實行和大量企業下放地方管理,地方政府變成了產品的需求者和供給者。在計劃沒有辦法嚴格執行的情況下,為了獲得原材料供給,地方政府紛紛成立了“生產協作辦公室”,通過地區之間的“串換”交易,解決供求矛盾。串換交易的本質是以計劃價格之名行市場價格之實。如1984年的時候,上海生產的自行車每輛牌價是120元,市價是200元,相差80元;遼寧生產的鋼材每噸牌價是600元,市價是1000元,相差400元。如果上海要以牌價得到遼寧的1噸鋼材,相應地必須提供給遼寧5輛自行車(400/80=5)。如果自行車的市價不變,鋼材的市價上漲到1200元,上海就得用7.5輛自行車才能換到遼寧的一噸鋼材(600/80=7.5)。類似地,上海也必須用緊俏的自行車和薩特納轎車串換山西的煤炭、內蒙古的羊毛。否則,即使有計劃指標,也很難保證計劃供應。

在計劃價格越來越難以執行的情況下,中央政府不得不適度鬆動對價格的控制。1984年5月20日,國務院出臺文件,允許工業生產資料屬於企業自銷的部分(佔計劃內產品的2%)和完成國家計劃後的超產部分,在不高於或低於國家牌價20%的幅度內,企業有權自定價格,或由供需雙方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定價。但這個規定也很難得到執行,因為大部分生產資料的牌價與黑市價格的差異遠大於20%。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84年底,雙軌制價格思路作為一種政策選擇被政府領導人接受。從增量上放開價格比整體調整價格要容易得多,風險也小得多。與其拖著,比如先走一步,看看結果再說。

在高層接受雙軌制改革思路後,1985年1月24日,國家物價局和國家物資局正式出臺文件:工業生產資料屬於企業自銷和完成國家計劃後超產的部分,取消原定的不高於國家牌價20%的規定,企業可按稍低於當地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參與市場調節。從此,按照市場價格交易不再違法,雙軌制價格取得了合法地位。

隨著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和國有企業產量的增加,計劃調節的比例不斷萎縮,市場調節的比重不斷增加。1988年春夏,政府曾試圖搞“價格闖關”,一次性放開價格,雙軌變單軌。但由於搶購潮的出現,放開措施不得不草草收場,“價格闖關”很快被“治理整頓”取代。

1989-1991年的三年治理整頓期間,政府不是沿著1985年形成的思路放開價格,而是強化了對價格的控制,同時採取行政手段調整了一部分產品的計劃內價格。但治理整頓的後果是,大部分產品的牌市價差別大大縮小,為接下來的放開價格創造了有利條件。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市場化改革加速,到1993年底,絕大部分工業生產資料市場和消費品市場已完全放開由市場調節,基本上完成了從雙軌價格向單一市場價格體制的過渡。1994年,匯率雙軌制也完成了並軌。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94年國家取消了糧食的牌價供應,實行了幾十年的糧票制度退出歷史舞臺。這與我1984年4月論文中提出的理論上的雙軌制思路非常一致:“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增加,消費結構將發生顯著變化,現牌價供應的消費品在收入中的比例將逐步下降,這樣,在適當的時候就可以採取適當的辦法取消全部消費品的牌價供應。這樣做不會引起大的不滿情緒,因為人富是不會計較小小得失的。”(原文14-15頁)

除了價格改革,雙軌制同樣也在大多數其他改革領域採用,包括外匯市場、勞動力市場、房改、社會保險改革以及所有制改革。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期,整個中國經濟成為了一個計劃與市場並存的雙軌制經濟。

雙軌制是中國漸進式改革最重要的特徵,它包含了改革中的大多數特點。雙軌制改革的核心是,固定存量,放開增量,從邊際上引入市場,然後再逐步用市場蠶食計劃,最後實現單一市場。舉例來說,市場交易最初不是削減計劃配額,而是做出地域或者範圍的劃分,然後再逐步縮小計劃調節的範圍,直至完全取消計劃指標;所有制的非國有化不是通過對國有企業進行私有化或者解除國有控制,而是放開新企業的進入門檻限制,然後再在恰當的時間對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和民營化改制。

市場經濟的主角是企業家。沒有企業家,就沒有市場經濟。在1984年4月的文章中,我曾把“企業不適應市場,缺少一代企業家”(原文第19頁)作為價格改革的障礙之一。這也是價格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原因之一。雙軌制在保持經濟系統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放出市場一軌,讓國有企業經營者有了一個不斷學習、適應市場的過程,民營企業有了發展的機會。雙軌制對民營企業家隊伍的形成產生了不可或缺的推動作用。可以說,沒有雙軌制,就沒有上世紀80年代後半期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90年代國有企業的改革也會困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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