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智庫 |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經驗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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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建設,關乎民生,關乎國家長治久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建設,從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不斷推動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

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

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黨的十八大

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

核心觀點

在起步與探索階段,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

  • 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
  • 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
  • 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

在開拓與發展階段,社會建設取得的成就:

  • 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
  • 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 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

在創新與突破階段,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

  • 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
  • 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
  • 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 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 以“社會公正”為核心理念引導社會建設。
  • 以“社會體制”為改革重心優化社會結構。
  • 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抓手推動民生改善。

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含優化社會結構、完善社會治理、發展社會事業等重要內容,事關政權運行、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等重大問題,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們開始了社會建設的中國實踐,走出了社會建設的中國道路,形成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經驗。社會建設已然成為70年輝煌歷史的靚麗名片,甚至成為當代中國的國家景觀。70年櫛風沐雨、篳路藍縷,社會建設從“破舊”到“立新”,從“邊緣”到“重心”,從“探索”到“創新”,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形成了鮮明的特色,為未來國家治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為全球治理提供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範本”。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毛澤東同志說:“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新中國成立70年,對於當代中國社會建設而言,絕不單純是一個簡單的時間標記,而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刻。70年中,我國社會建設在理念發展、制度創新、實踐績效等方面,不斷髮生轉換,每次轉換都蘊含著黨對社會建設的思想解放與理論創新,體現著社會發展的螺旋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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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建設,關乎民生,關乎國家長治久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建設,從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不斷推動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

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

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黨的十八大

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

核心觀點

在起步與探索階段,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

  • 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
  • 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
  • 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

在開拓與發展階段,社會建設取得的成就:

  • 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
  • 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 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

在創新與突破階段,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

  • 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
  • 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
  • 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 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 以“社會公正”為核心理念引導社會建設。
  • 以“社會體制”為改革重心優化社會結構。
  • 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抓手推動民生改善。

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含優化社會結構、完善社會治理、發展社會事業等重要內容,事關政權運行、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等重大問題,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們開始了社會建設的中國實踐,走出了社會建設的中國道路,形成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經驗。社會建設已然成為70年輝煌歷史的靚麗名片,甚至成為當代中國的國家景觀。70年櫛風沐雨、篳路藍縷,社會建設從“破舊”到“立新”,從“邊緣”到“重心”,從“探索”到“創新”,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形成了鮮明的特色,為未來國家治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為全球治理提供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範本”。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毛澤東同志說:“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新中國成立70年,對於當代中國社會建設而言,絕不單純是一個簡單的時間標記,而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刻。70年中,我國社會建設在理念發展、制度創新、實踐績效等方面,不斷髮生轉換,每次轉換都蘊含著黨對社會建設的思想解放與理論創新,體現著社會發展的螺旋上升趨勢。

人民智庫 |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經驗與未來展望

社會建設的起步與探索階段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在此階段,社會建設這一範疇雖然沒有被明確提出,完整意義上的社會建設概念尚未形成,但可將其放置於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之中進行理解,這一階段中,雖經歷了“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嚴重曲折,我國仍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一,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新中國成立伊始,整個國家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經濟極端落後,政權尚待進一步鞏固,同時還遭受著帝國主義國家的封鎖孤立。在馬克思主義階級學說指導下,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接管帝國主義在華企業、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從而消滅了官僚買辦資產階級;通過土地改革,地主土地所有制被終止,從而消滅了地主階級;通過全面開展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從而消滅了民族資產階級;通過合作化,個體農民和小工商業者成為集體農民和集體企業的職工。

隨著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國原來的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大階級並存的格局,演變為“兩個階級、一個階層”,也就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以及依附於他們的知識分子,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我國新的社會結構基本形成,同時通過“政黨下鄉”“單位制度”等舉措實現了對中國基層社會的高度整合,為社會主義制度運行提供了根本前提。

其二,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在平均主義公平觀的社會建設理念指引下,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開始了對社會建設的艱辛探索,並推動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1954年,隨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歷史性開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的頒佈,我國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而以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形式確立了社會平等關係。

新中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開始起步;1952年11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成立,計劃經濟體制逐步形成;1954年憲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用經濟計劃指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造,使生產力不斷提高,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計劃經濟體制成為我國法定的經濟體制;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到10月底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農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得以建立;在城市裡,隨著計劃經濟的發展,單位成為城市基層社會最基本的組織形式,“總體性社會”得以形成。這些做法明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證了中國人民平等參政、議政的權利,為人民群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奠定了制度基礎。

其三,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新中國成立後,面對生產力極為低下、人民群眾生活極其困難的情況,黨中央利用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促使國家權力向社會領域全面滲透,通過計劃經濟引領資源調配,實現資源配置,在大規模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全面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為更多人民群眾實現溫飽提供了基礎。政府根據“按勞付酬”,實現貨幣工資制,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勞動分配製度;通過廣泛推行掃除文盲、業餘教育、發展學校教育等社會教育,發展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教育,基本滿足了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群眾對科學文化的需求;把增強人民體質視為一項政治任務,開展全民體育運動,提升了整個民族的身體素質;通過建立城鄉三級醫療衛生網,大力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建立了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合作醫療制度,人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人口平均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40歲左右增長到70年代後期的68歲。

同時,養老和社會救濟等制度也得以建立。這些社會事業在推動國民經濟恢復、鞏固新生政權以及初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事業的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由於一些客觀原因以及主觀偏差,這一階段的社會建設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侷限性。社會建設途徑上表現出明顯的“政治性”與“運動性”特點,社會結構呈現出“封閉性”與“單一性”特點,社會體制具有鮮明的“壟斷性”與“強制性”特點,社會事業發展帶有“附屬性”與“低質性”特點。

社會建設的開拓與發展階段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這一階段,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黨和政府充分認識到社會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明確提出“社會建設”的概念,並將其納入到“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佈局中,通過轉變社會建設理念,在社會結構調整、社會體制改革以及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社會建設在這一階段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三點:

其一,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改革開放後,隨著政治開始走出“全能主義”時代,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社會經濟各主體要素的自身動能不斷釋放。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城市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城鎮單位體制逐步式微,企業自主權得以擴大。意識形態由“以階級鬥爭為綱”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再過多強調“平均主義”而是更多突出“效率優先”,大大激活了社會成員從事社會生產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徹底主導鄉土社會格局,我國社會由此進入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和社會結構快速轉型時期。2007年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要求,增強了社會自治功能。我國社會階層構成發生變化,出現了個體戶、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人員等新的社會階層。國家治理過程貫穿著以經濟體制改革帶動社會結構調整、以社會結構調整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雙向互動。

其二,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我國面臨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的雙重壓力。思想觀念複雜變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經濟體制持續變革催生出一系列新課題,如公共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群體性事件增多、流動人口管理困難、刑事犯罪率攀升、個別極端事件時有發生等問題亟待解決。1998年,國家要求把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明確社會管理為政府的三大基本職能之一;2006年,《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原來的“三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擴展為“四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第一次鮮明提出關於社會管理體制的觀點;2011年,中國躍居“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此背景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正式提上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獨立成篇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

其三,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綜合國力不容小覷,為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協調發展、解決社會管理領域存在的諸多複雜問題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在“三個有利於”“發展才是硬道理”等理念指導下,民生水平大幅提高。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同志立足中國基本國情,提出了“小康社會”這個建設目標;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出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為全面推進社會建設創造了堅實基礎。

在此階段,社會建設中“主體多元化”“服務社會化”“機制市場化”和“責任地方化”的特徵顯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過程中,社會風險挑戰日漸增多,社會矛盾衝突不斷凸顯,社會整合、社會運行與社會協調都出現了新問題,社會建設亟待進一步突破。

社會建設的創新與突破階段

黨的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明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發展了一些與時俱進的新概念,提出了大量緊貼群眾的新要求,並進行了系統化的重大戰略新部署,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這一階段發展至今,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主要有:

其一,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惠民舉措不斷實施,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人民“獲得感”顯著增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教育、就業、醫療、住房、養老等工作不斷推進,人民“滿意度”不斷增加。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變的背景下,民眾需求從物質型向綜合型轉變,社會福利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民生產品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其二,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將“社會管理”轉化為“社會治理”,我國社會治理由此步入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黨的十九大對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體制建設、體系建設作出明確要求,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為此必須“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必須“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必須“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其三,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黨的十九大指出,我國已經總體上實現了小康,當前的主要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此,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例如,構建公平正義社會、實現社會政策託底、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開展扶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等。

在此階段,我國社會建設既有國情思維又有全球視野,體現了宏觀、中觀、微觀的有機統一,展示了制度、體制、機制的協調一致,具有“多元化”“法治化”“科學化”的特點,成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關鍵抓手。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回顧我國社會建設的偉大曆程,主要經歷了起步與探索、開拓與發展、突破與創新等發展階段。在此進程中,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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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建設,關乎民生,關乎國家長治久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建設,從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不斷推動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

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

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黨的十八大

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

核心觀點

在起步與探索階段,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

  • 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
  • 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
  • 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

在開拓與發展階段,社會建設取得的成就:

  • 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
  • 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 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

在創新與突破階段,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

  • 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
  • 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
  • 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 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 以“社會公正”為核心理念引導社會建設。
  • 以“社會體制”為改革重心優化社會結構。
  • 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抓手推動民生改善。

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含優化社會結構、完善社會治理、發展社會事業等重要內容,事關政權運行、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等重大問題,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們開始了社會建設的中國實踐,走出了社會建設的中國道路,形成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經驗。社會建設已然成為70年輝煌歷史的靚麗名片,甚至成為當代中國的國家景觀。70年櫛風沐雨、篳路藍縷,社會建設從“破舊”到“立新”,從“邊緣”到“重心”,從“探索”到“創新”,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形成了鮮明的特色,為未來國家治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為全球治理提供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範本”。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毛澤東同志說:“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新中國成立70年,對於當代中國社會建設而言,絕不單純是一個簡單的時間標記,而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刻。70年中,我國社會建設在理念發展、制度創新、實踐績效等方面,不斷髮生轉換,每次轉換都蘊含著黨對社會建設的思想解放與理論創新,體現著社會發展的螺旋上升趨勢。

人民智庫 |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經驗與未來展望

社會建設的起步與探索階段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在此階段,社會建設這一範疇雖然沒有被明確提出,完整意義上的社會建設概念尚未形成,但可將其放置於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之中進行理解,這一階段中,雖經歷了“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嚴重曲折,我國仍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一,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新中國成立伊始,整個國家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經濟極端落後,政權尚待進一步鞏固,同時還遭受著帝國主義國家的封鎖孤立。在馬克思主義階級學說指導下,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接管帝國主義在華企業、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從而消滅了官僚買辦資產階級;通過土地改革,地主土地所有制被終止,從而消滅了地主階級;通過全面開展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從而消滅了民族資產階級;通過合作化,個體農民和小工商業者成為集體農民和集體企業的職工。

隨著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國原來的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大階級並存的格局,演變為“兩個階級、一個階層”,也就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以及依附於他們的知識分子,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我國新的社會結構基本形成,同時通過“政黨下鄉”“單位制度”等舉措實現了對中國基層社會的高度整合,為社會主義制度運行提供了根本前提。

其二,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在平均主義公平觀的社會建設理念指引下,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開始了對社會建設的艱辛探索,並推動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1954年,隨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歷史性開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的頒佈,我國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而以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形式確立了社會平等關係。

新中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開始起步;1952年11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成立,計劃經濟體制逐步形成;1954年憲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用經濟計劃指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造,使生產力不斷提高,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計劃經濟體制成為我國法定的經濟體制;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到10月底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農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得以建立;在城市裡,隨著計劃經濟的發展,單位成為城市基層社會最基本的組織形式,“總體性社會”得以形成。這些做法明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證了中國人民平等參政、議政的權利,為人民群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奠定了制度基礎。

其三,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新中國成立後,面對生產力極為低下、人民群眾生活極其困難的情況,黨中央利用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促使國家權力向社會領域全面滲透,通過計劃經濟引領資源調配,實現資源配置,在大規模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全面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為更多人民群眾實現溫飽提供了基礎。政府根據“按勞付酬”,實現貨幣工資制,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勞動分配製度;通過廣泛推行掃除文盲、業餘教育、發展學校教育等社會教育,發展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教育,基本滿足了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群眾對科學文化的需求;把增強人民體質視為一項政治任務,開展全民體育運動,提升了整個民族的身體素質;通過建立城鄉三級醫療衛生網,大力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建立了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合作醫療制度,人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人口平均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40歲左右增長到70年代後期的68歲。

同時,養老和社會救濟等制度也得以建立。這些社會事業在推動國民經濟恢復、鞏固新生政權以及初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事業的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由於一些客觀原因以及主觀偏差,這一階段的社會建設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侷限性。社會建設途徑上表現出明顯的“政治性”與“運動性”特點,社會結構呈現出“封閉性”與“單一性”特點,社會體制具有鮮明的“壟斷性”與“強制性”特點,社會事業發展帶有“附屬性”與“低質性”特點。

社會建設的開拓與發展階段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這一階段,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黨和政府充分認識到社會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明確提出“社會建設”的概念,並將其納入到“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佈局中,通過轉變社會建設理念,在社會結構調整、社會體制改革以及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社會建設在這一階段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三點:

其一,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改革開放後,隨著政治開始走出“全能主義”時代,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社會經濟各主體要素的自身動能不斷釋放。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城市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城鎮單位體制逐步式微,企業自主權得以擴大。意識形態由“以階級鬥爭為綱”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再過多強調“平均主義”而是更多突出“效率優先”,大大激活了社會成員從事社會生產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徹底主導鄉土社會格局,我國社會由此進入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和社會結構快速轉型時期。2007年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要求,增強了社會自治功能。我國社會階層構成發生變化,出現了個體戶、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人員等新的社會階層。國家治理過程貫穿著以經濟體制改革帶動社會結構調整、以社會結構調整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雙向互動。

其二,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我國面臨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的雙重壓力。思想觀念複雜變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經濟體制持續變革催生出一系列新課題,如公共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群體性事件增多、流動人口管理困難、刑事犯罪率攀升、個別極端事件時有發生等問題亟待解決。1998年,國家要求把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明確社會管理為政府的三大基本職能之一;2006年,《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原來的“三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擴展為“四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第一次鮮明提出關於社會管理體制的觀點;2011年,中國躍居“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此背景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正式提上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獨立成篇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

其三,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綜合國力不容小覷,為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協調發展、解決社會管理領域存在的諸多複雜問題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在“三個有利於”“發展才是硬道理”等理念指導下,民生水平大幅提高。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同志立足中國基本國情,提出了“小康社會”這個建設目標;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出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為全面推進社會建設創造了堅實基礎。

在此階段,社會建設中“主體多元化”“服務社會化”“機制市場化”和“責任地方化”的特徵顯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過程中,社會風險挑戰日漸增多,社會矛盾衝突不斷凸顯,社會整合、社會運行與社會協調都出現了新問題,社會建設亟待進一步突破。

社會建設的創新與突破階段

黨的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明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發展了一些與時俱進的新概念,提出了大量緊貼群眾的新要求,並進行了系統化的重大戰略新部署,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這一階段發展至今,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主要有:

其一,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惠民舉措不斷實施,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人民“獲得感”顯著增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教育、就業、醫療、住房、養老等工作不斷推進,人民“滿意度”不斷增加。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變的背景下,民眾需求從物質型向綜合型轉變,社會福利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民生產品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其二,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將“社會管理”轉化為“社會治理”,我國社會治理由此步入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黨的十九大對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體制建設、體系建設作出明確要求,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為此必須“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必須“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必須“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其三,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黨的十九大指出,我國已經總體上實現了小康,當前的主要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此,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例如,構建公平正義社會、實現社會政策託底、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開展扶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等。

在此階段,我國社會建設既有國情思維又有全球視野,體現了宏觀、中觀、微觀的有機統一,展示了制度、體制、機制的協調一致,具有“多元化”“法治化”“科學化”的特點,成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關鍵抓手。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回顧我國社會建設的偉大曆程,主要經歷了起步與探索、開拓與發展、突破與創新等發展階段。在此進程中,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人民智庫 |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經驗與未來展望

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改革是社會建設的常態,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穩定是社會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新中國70年的社會建設歷程中,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改革持續向縱深推進,沒有為了追求簡單的穩定而躑躅不前,而是始終把握髮展這個第一要義,實現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從而不斷解決新問題、化解新矛盾,實現了社會可持續發展。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共產黨始終是堅強的領導核心,在社會建設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把握方向、確定願景、整合資源、制定政策,取得了偉大的成績。這也進一步要求我們在進行社會建設時,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貫徹到社會建設的全過程與各方面。

唯物史觀告訴我們,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在社會建設中,人民群眾既是主體又是客體。因此,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社會建設;另一方面,要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社會建設的出發點和著眼點。“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在社會建設中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在社會建設中,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國社會建設事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70年社會建設的發展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市場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治道變革過程。不斷推進行政體制改革,使“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權力型政府”向“責任型政府”轉變,使政府成為維護中國社會公正的主導力量。引入競爭性的市場經濟體制,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力量,使中國成為世界經濟大國。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促使公眾的社會參與意識普遍提升,農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全面推行,實現了國家向社會分權,推動了中國基層民主的突破性發展。從政府、市場、社會高度一體化,到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社會的歸社會,在社會建設中,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形成了基於中國國情的良性互動。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的第70年,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社會建設也隨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當前,社會建設的機遇與挑戰並存,社會建設的任務尤為艱鉅,所以有必要在新的歷史方位上審時度勢,提出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發展方向與基本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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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建設,關乎民生,關乎國家長治久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建設,從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不斷推動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

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

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黨的十八大

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

核心觀點

在起步與探索階段,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

  • 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
  • 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
  • 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

在開拓與發展階段,社會建設取得的成就:

  • 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
  • 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 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

在創新與突破階段,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

  • 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
  • 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
  • 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 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 以“社會公正”為核心理念引導社會建設。
  • 以“社會體制”為改革重心優化社會結構。
  • 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抓手推動民生改善。

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含優化社會結構、完善社會治理、發展社會事業等重要內容,事關政權運行、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等重大問題,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獨特的文化傳統,獨特的歷史命運,獨特的基本國情,註定了我們必然要走適合自己特點的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我們開始了社會建設的中國實踐,走出了社會建設的中國道路,形成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經驗。社會建設已然成為70年輝煌歷史的靚麗名片,甚至成為當代中國的國家景觀。70年櫛風沐雨、篳路藍縷,社會建設從“破舊”到“立新”,從“邊緣”到“重心”,從“探索”到“創新”,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形成了鮮明的特色,為未來國家治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也為全球治理提供了社會建設的“中國範本”。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實踐歷程

毛澤東同志說:“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新中國成立70年,對於當代中國社會建設而言,絕不單純是一個簡單的時間標記,而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刻。70年中,我國社會建設在理念發展、制度創新、實踐績效等方面,不斷髮生轉換,每次轉換都蘊含著黨對社會建設的思想解放與理論創新,體現著社會發展的螺旋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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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建設的起步與探索階段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國人民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開啟了社會建設的征程。在此階段,社會建設這一範疇雖然沒有被明確提出,完整意義上的社會建設概念尚未形成,但可將其放置於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之中進行理解,這一階段中,雖經歷了“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嚴重曲折,我國仍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社會建設為保障社會和國家的總體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一,形成了新的社會結構,完成了社會的高度整合。新中國成立伊始,整個國家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經濟極端落後,政權尚待進一步鞏固,同時還遭受著帝國主義國家的封鎖孤立。在馬克思主義階級學說指導下,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接管帝國主義在華企業、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從而消滅了官僚買辦資產階級;通過土地改革,地主土地所有制被終止,從而消滅了地主階級;通過全面開展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從而消滅了民族資產階級;通過合作化,個體農民和小工商業者成為集體農民和集體企業的職工。

隨著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國原來的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大階級並存的格局,演變為“兩個階級、一個階層”,也就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以及依附於他們的知識分子,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我國新的社會結構基本形成,同時通過“政黨下鄉”“單位制度”等舉措實現了對中國基層社會的高度整合,為社會主義制度運行提供了根本前提。

其二,制定了新的社會制度,推動了社會的深刻變革。在平均主義公平觀的社會建設理念指引下,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開始了對社會建設的艱辛探索,並推動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1954年,隨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歷史性開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的頒佈,我國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而以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形式確立了社會平等關係。

新中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開始起步;1952年11月國家計劃委員會成立,計劃經濟體制逐步形成;1954年憲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用經濟計劃指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改造,使生產力不斷提高,以改進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鞏固國家的獨立和安全”,計劃經濟體制成為我國法定的經濟體制;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到10月底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農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得以建立;在城市裡,隨著計劃經濟的發展,單位成為城市基層社會最基本的組織形式,“總體性社會”得以形成。這些做法明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證了中國人民平等參政、議政的權利,為人民群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奠定了制度基礎。

其三,發展了新的社會事業,保障了社會的基本秩序。新中國成立後,面對生產力極為低下、人民群眾生活極其困難的情況,黨中央利用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促使國家權力向社會領域全面滲透,通過計劃經濟引領資源調配,實現資源配置,在大規模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全面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為更多人民群眾實現溫飽提供了基礎。政府根據“按勞付酬”,實現貨幣工資制,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勞動分配製度;通過廣泛推行掃除文盲、業餘教育、發展學校教育等社會教育,發展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教育,基本滿足了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群眾對科學文化的需求;把增強人民體質視為一項政治任務,開展全民體育運動,提升了整個民族的身體素質;通過建立城鄉三級醫療衛生網,大力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建立了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合作醫療制度,人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人口平均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40歲左右增長到70年代後期的68歲。

同時,養老和社會救濟等制度也得以建立。這些社會事業在推動國民經濟恢復、鞏固新生政權以及初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事業的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然而,由於一些客觀原因以及主觀偏差,這一階段的社會建設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侷限性。社會建設途徑上表現出明顯的“政治性”與“運動性”特點,社會結構呈現出“封閉性”與“單一性”特點,社會體制具有鮮明的“壟斷性”與“強制性”特點,社會事業發展帶有“附屬性”與“低質性”特點。

社會建設的開拓與發展階段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開啟改革開放偉大歷史征程到黨的十八大召開,這一階段,我國社會建設駛入歷史快車道,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黨和政府充分認識到社會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明確提出“社會建設”的概念,並將其納入到“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佈局中,通過轉變社會建設理念,在社會結構調整、社會體制改革以及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社會建設在這一階段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三點:

其一,通過“放權讓利”,促使社會活力迸發。改革開放後,隨著政治開始走出“全能主義”時代,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社會經濟各主體要素的自身動能不斷釋放。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城市進行國有企業改革,城鎮單位體制逐步式微,企業自主權得以擴大。意識形態由“以階級鬥爭為綱”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再過多強調“平均主義”而是更多突出“效率優先”,大大激活了社會成員從事社會生產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徹底主導鄉土社會格局,我國社會由此進入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和社會結構快速轉型時期。2007年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要求,增強了社會自治功能。我國社會階層構成發生變化,出現了個體戶、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人員等新的社會階層。國家治理過程貫穿著以經濟體制改革帶動社會結構調整、以社會結構調整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雙向互動。

其二,加強“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我國面臨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的雙重壓力。思想觀念複雜變化、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經濟體制持續變革催生出一系列新課題,如公共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群體性事件增多、流動人口管理困難、刑事犯罪率攀升、個別極端事件時有發生等問題亟待解決。1998年,國家要求把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明確社會管理為政府的三大基本職能之一;2006年,《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原來的“三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擴展為“四位一體”(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第一次鮮明提出關於社會管理體制的觀點;2011年,中國躍居“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在此背景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正式提上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獨立成篇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

其三,關注“民生改善”,加快社會發展步伐。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長足發展,綜合國力不容小覷,為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協調發展、解決社會管理領域存在的諸多複雜問題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在“三個有利於”“發展才是硬道理”等理念指導下,民生水平大幅提高。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同志立足中國基本國情,提出了“小康社會”這個建設目標;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出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為全面推進社會建設創造了堅實基礎。

在此階段,社會建設中“主體多元化”“服務社會化”“機制市場化”和“責任地方化”的特徵顯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過程中,社會風險挑戰日漸增多,社會矛盾衝突不斷凸顯,社會整合、社會運行與社會協調都出現了新問題,社會建設亟待進一步突破。

社會建設的創新與突破階段

黨的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明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黨中央就社會建設作出了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新判斷,發展了一些與時俱進的新概念,提出了大量緊貼群眾的新要求,並進行了系統化的重大戰略新部署,我國社會建設進入了創新與突破的新時代。這一階段發展至今,我國推動社會建設的方向主要有:

其一,推動“吃飽穿好”向“美好生活”轉變。惠民舉措不斷實施,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人民“獲得感”顯著增強;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教育、就業、醫療、住房、養老等工作不斷推進,人民“滿意度”不斷增加。在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變的背景下,民眾需求從物質型向綜合型轉變,社會福利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民生產品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

其二,推動“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將“社會管理”轉化為“社會治理”,我國社會治理由此步入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黨的十九大對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體制建設、體系建設作出明確要求,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為此必須“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必須“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必須“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其三,推動“總體小康”到“全面小康”轉變。黨的十九大指出,我國已經總體上實現了小康,當前的主要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此,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例如,構建公平正義社會、實現社會政策託底、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開展扶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等。

在此階段,我國社會建設既有國情思維又有全球視野,體現了宏觀、中觀、微觀的有機統一,展示了制度、體制、機制的協調一致,具有“多元化”“法治化”“科學化”的特點,成為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關鍵抓手。

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的基本經驗

回顧我國社會建設的偉大曆程,主要經歷了起步與探索、開拓與發展、突破與創新等發展階段。在此進程中,社會建設話語體系不斷調整,體制改革與時俱進,政策體系持續優化,向世界提供了中國方案,展示了中國智慧,形成了中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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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中推動社會建設

改革是社會建設的常態,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穩定是社會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新中國70年的社會建設歷程中,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方面改革持續向縱深推進,沒有為了追求簡單的穩定而躑躅不前,而是始終把握髮展這個第一要義,實現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動態平衡”,從而不斷解決新問題、化解新矛盾,實現了社會可持續發展。

在黨的領導、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下推動社會建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共產黨始終是堅強的領導核心,在社會建設中發揮著“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把握方向、確定願景、整合資源、制定政策,取得了偉大的成績。這也進一步要求我們在進行社會建設時,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將黨的領導貫徹到社會建設的全過程與各方面。

唯物史觀告訴我們,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在社會建設中,人民群眾既是主體又是客體。因此,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社會建設;另一方面,要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社會建設的出發點和著眼點。“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在社會建設中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在社會建設中,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國社會建設事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

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多元互動”中推動社會建設

70年社會建設的發展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市場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治道變革過程。不斷推進行政體制改革,使“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權力型政府”向“責任型政府”轉變,使政府成為維護中國社會公正的主導力量。引入競爭性的市場經濟體制,讓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力量,使中國成為世界經濟大國。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促使公眾的社會參與意識普遍提升,農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全面推行,實現了國家向社會分權,推動了中國基層民主的突破性發展。從政府、市場、社會高度一體化,到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社會的歸社會,在社會建設中,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形成了基於中國國情的良性互動。

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未來展望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的第70年,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社會建設也隨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當前,社會建設的機遇與挑戰並存,社會建設的任務尤為艱鉅,所以有必要在新的歷史方位上審時度勢,提出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社會建設的發展方向與基本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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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會公正”為核心理念引導社會建設

中國共產黨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公平正義思想。毛澤東同志重視實現社會公平,致力於構建平等的社會關係,儘管理解出現了一些偏差,陷入“平均主義”的誤區,但不能否定其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鄧小平同志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目標,要“防止兩極分化”;江澤民同志提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強調要實現“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包含了社會公正的內涵;胡錦濤同志指出,要通過實現社會公平來促進社會和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在社會建設中始終堅持“社會公正”,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根本方向。

因此,一方面,要把“社會公正”的理念貫穿各項制度制定;另一方面,要注重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特別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以“社會體制”為改革重心優化社會結構

所謂“社會體制”,指的是“社會領域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結構和樣式”。結合中國國情,依據現實狀況,必須著力突破社會建設過程中的制度瓶頸。

一方面,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過程中同時兼顧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努力形成“橄欖型”社會階層結構,避免出現“金字塔型”社會階層結構;另一方面,要克服當代中國社會建設中的公共性困境,形成一體化的城鄉結構、合作化的區域結構、正常化的人口結構、合理化的就業結構以及協調化的社會組織結構,形成有活力、可持續的現代社會。

以“社會政策”為主要抓手推動民生改善

民生問題,既是社會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同時還是政治問題。基於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確定社會建設目標,通過調整及創新社會政策,堅持問題導向,築牢底線思維,建設民生保障安全網,加快補齊民生短板。

當前,不僅要完善公共教育、勞動就業、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傳統民生領域的社會政策,以實現更高質量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環境、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可靠的社會保障等,還要制定好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公平正義等方面的社會政策,推進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格局的構建。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專項項目“國家治理現代化場域中的社會治理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7VZL007)的階段性成果)


注:圖片來自網絡

文章來源:《國家治理》2019年8月丙,《新中國70年社會建設:實踐歷程、基本經驗與未來展望》

作者: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範逢春

原文責編:楊 陽 / 臧雪文(見習)

新媒體責編:唐佩佩

視覺:王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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