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一女子辦4萬元抵押貸款 結果丟了車子

經濟 SUV 法制 社會 最愛浙江 2017-05-16

關於小額抵押貸款,相信你的手機上也收到過短信。急需用錢時,這或許可以應急,但有時會成為陷阱!

嘉興有一位姓沈的女士向擔保公司借錢,拿自己的車作抵押,結果錢是借到了,車卻“有去無回”。好在警方及時介入,幫沈女士找回了車,沈女士激動不已,這兩天特地給派出所送去了錦旗。

沈女士要借4萬元,幾天前經朋友介紹找到一家擔保公司。錢不是說借就能借的,要拿東西作抵押,沈女士決定將自己的一輛福特翼虎SUV作為抵押物。

與擔保公司的人見面詳談後,對方拿出合同等需要填寫的資料,沈女士提供了駕駛證、行駛證等材料。雙方約定,借款4萬元,期限1個月,沈女士簽了字。這時,對方提出,沈女士的銀行信用評分不高,為了確保資金安全,得給抵押車輛安裝個GPS定位器。見沈女士面露難色,對方先將4萬元交到沈女士手上,之後再開著抵押車輛去安裝定位器。

兩個小時過去了,沈女士一直沒見車回來,有些坐立不安,趕緊打電話聯繫對方,可得到的回答卻是,當天安裝不好,等裝好了就把車送回來。又過了幾天,車子還沒送回來,再打電話過去,對方要麼不接要麼搪塞,沈女士覺得必有蹊蹺,於是向轄區內的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求助。

民警聯繫上該擔保公司後,工作人員起初含糊其辭,後經連續交涉,並告知此事的嚴重性,對方受到震懾,道出事實,原來,沈女士的車已經離開浙江境內,被開到了安徽。通過進一步做工作,對方才將車開回嘉興。拿到車後,沈女士終於安心,對民警連聲道謝,還給派出所送去一面錦旗,“要不是你們,車肯定要不回來了……謝謝,真是太感謝了!”

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會接觸到小額貸款或抵押擔保之類的廣告,這些廣告往往宣稱手續簡單、借錢快速,對一些急需用錢的人還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不過,動心可以,但不能“輕舉妄動”,謹小慎微為好。

警方提醒,如果遇到類似麻煩,因多數情況下合同正規、借款方自願簽字並拿到全款或部分錢款等,一般很難以詐騙立案,而只能認定為民事糾紛,給借款方維權帶來很大難度,容易“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因此,貸款應通過正規渠道,如果找小額擔保公司借,首先得摸個底,看看對方有無資質、有無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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