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中事業編制幹警的心聲

經濟 法律 時政 石門苑景傳媒 2018-11-29

公安改革工作已在全國上下全面展開,改革成果已捷報連連,但是公安機關裡面大量的事業編制人員卻未遲遲等到喜訊,下面是公安機關事業編人員的心聲,希望有人能夠傾聽和思考。

公安改革中事業編制幹警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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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人員的產生

自建國以來公安系統一直就是人員缺口最大的行政單位,至今如此,儘管每年各級政府的編制指標都向公安機關傾斜,但是依然不能滿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不得已地方政府就從畢業生、退伍軍人、其他事業單位中選調人員,或組織縣級的人事考試錄用工作人員,但都是地方事業財政全供編制(包括事業幹部和事業工人、事業聘幹),在編制身份管理並不是那麼嚴格規範的時期,公務員的和事業編的區分並不明顯,混編混崗也普遍存在,有些人趕上了2007年的公務員過渡登記,不管之前是什麼編制,什麼崗位,也統一登記成了公務員。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突出嚴重,所以公安工作的壓力就變的更加艱鉅,目前全國公安系統的事業編制人員加起來有好幾十萬人,在某些基層公安機關,事業編的佔比甚至到了50%,平均起來也有20%至30%。 然而,隨著改革工作的不斷深入公安機關存在已久且數量不少的事業編人員,卻未作出任何安排,不得不說是一大缺憾。收入差距的拉大,待遇上的歧視,甚至已經帶來尊嚴上的不平等,矛盾無法迴避,事業編制人員盼望的僅僅是希望儘快出臺政策,完善措施,為進一步深化公安改革減小阻力,提供助力。

02

事業編人員的尷尬境地

由於當時的編制和人事制度不太規範,大家對個人身份、編制沒有太多的概念,既然在一個單位,又從事同樣的工作,就認為都是同志,沒有什麼區別。但隨著國家組織制度和人事制度的逐步規範,這些涼水裡的“青蛙”才感到漸漸升高的水溫。工資待遇、職級待遇、職務晉升在愈加規範的制度下都有明顯的差別,政治上,無法提拔重用;經濟待遇上,差距越來越大,事業編沒有加班費、車補、職務職級並行等等。

這樣的不平等待遇讓事業編制人員感到了失落、傷心。穿著同樣的衣服,幹著同樣的工作,甚至在許多基層派出所,事業編制人員比正式民警乾的工作還要多,領著同一個單位的工資,在工作中一起流汗,甚至一起流血,可是一旦到了“重要關頭”,組織、人事部門首先考慮的是身份、編制問題,對於事業編制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重大業績從不予考慮,立功受獎的都是正式民警,幹活出力的都是事業編制。

公安改革就像是三月裡的春風一樣,全國各族人民都沐浴在改革的春風裡,作為奮戰在公安工作一線的事業編制人員,看到中央依法治國的決心,看到我國公安工作制度有這麼大的發展,心中同樣無比激動、喜悅,對今後的公安工作更是充滿了信心,堅定了決心。

但回頭看看自己的身份和編制,心情卻沉重了起來。因為,水清則無魚,在今後愈加規範的人事和組織制度下,是不允許我們這樣的身份和編制的人從事公安工作的。面臨曾經為之自豪、榮耀,更為之付出汗水、甚至鮮血的崗位,心中幽然一陣傷感。

平心而論,公安機關作為司法機關,本不應該存在事業編制人員,但由於歷史和社會發展原因,事業編制存在於公安機關已成既定事實,所以對於現有存量,主管部門不應迴避矛盾,不能任由問題擴大,不能無視事業編制人員的職業發展。

公安改革中事業編制幹警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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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不應遺棄事業編人員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者,我清楚的看到基本上全國所有的公安機關都被事多人少的局面困擾著,尤其在城市公安機關,更為嚴重,由於政府編制太少,許多公安機關事業編和臨時工數量遠遠超過了正式民警,所以許多公安機關在警情繁重的情況下,只能要求事業編制人員帶領臨時工出警辦理案件,儘管我們沒有執法權,但是我們業務熟悉,沒有辦法,誰讓我們熱愛這份工作,只能硬著頭皮去工作。在和平年代警察這個職業是犧牲最大的,這裡面同樣有許多事業編制人員,但他們總是默默的離開。所以懇請有關部門,在改革中不要將我們這些默默為公安工作奉獻的人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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