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走出去”企業繃緊“知識產權”這根弦

經濟 法律 時政 中國經濟網 2017-05-16

在“一帶一路”沿線,流轉的不只是人和物,還有智慧的結晶。來自中國貿促會的調研顯示,115家受訪企業中,年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的企業逾八成擁有海外知識產權,而在年銷售1億元以下的企業中,這一比例不足一半。同時,有四分之三的企業感到獲取海外知識產權信息量有限,對目的地國法律制度缺乏瞭解,這些已經成為企業在國外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的主要障礙。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歷史上有著比較密切的貿易往來與合作,但受經濟整體發展水平、政治體制、文化傳統及地理環境等方面影響,沿線各國知識產權環境,無論是在理念上還是具體法律法規,都存在一定差異。

針對我國企業在“走出去”進程中面臨的知識產權問題和風險,專家建議:

第一,知識產權局等主管部門需發揮服務型政府職能,拓寬國外知識產權環境報告供給渠道,建立海外知識產權信息交流平臺,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國家和區域性知識產權組織的合作,保障中國企業在目的地國的利益。

第二,加強與海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交流,拓展國際業務領域,積累實務經驗,培養鍛鍊懂產業、懂國際制度、懂經濟的複合型國際高端人才,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企業產品“走出去”,知識產權要先行。我國企業到相關國家開展經貿活動時,須及時瞭解相關國家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法規以及跨國企業在這些國家的知識產權佈局情況,避免觸碰反壟斷規制等風險,提前做好防範措施。

第四,牢固樹立知識產權意識,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儘可能擁有更多自主知識產權。也可以直接與當地龍頭企業合作獲得其知識產權許可或收購其知識產權。

第五,加強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和運用,儘量做到提前規劃佈局、知識產權先行。尤其是提前進行商標註冊、專利申請,注意保護版權和商業祕密。同時也要做好知識產權預警工作,謹防不小心侵犯他人在相關國家擁有的知識產權。(經濟日報記者 沈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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