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鋼構控股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2.5億元轉讓股權'

""精工鋼構控股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2.5億元轉讓股權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精工鋼構 股票代碼:600496 編號:臨 2019-058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鑑於中建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精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工控股”)的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由金良順先生變更為方朝陽先生。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精工控股擬以協議轉讓方式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浙江金昌啟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昌啟亞”)以其全資子公司杭州尚亞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尚亞”)為主體與精工控股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協議轉讓方式受讓精工控股持有的本公司 5.124%的股份,具體情況如下:

一、協議相關方介紹 1、精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註冊地: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鑑湖路(柯西開發區),法定代表人:方朝陽,註冊資本 35556 萬元人民幣,主要從事鋼結構建築、鋼結構件的設計、生產製作、施工安裝(憑資質經營);經銷:化纖原料、建築材料(除危險化學品外)、金屬材料(貴稀金屬除外)及相關零配件;貨物進出口及代理;物業管理。 2、浙江金昌啟亞控股有限公司,註冊地: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裕民路 1068 號紹興國貿中心(北區)13 幢 3703 室,法定代表人:潘亞敏,註冊資本 20000 萬元人民幣,主要從事投資與資產管理。該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總資產 44.45 億元,淨資產 18.31 億元,營業收入 14.72 億元,淨利潤 3.03 億元。(上 述數據已經審計) 3、杭州尚亞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註冊地: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寧圍街 道民和路 411 號 201 室,法定代表人:潘亞敏,註冊資本 100 萬元人民幣。該公 司為浙江金昌啟亞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二、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轉讓方、甲方:精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受讓方、乙方:杭州尚亞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二)轉讓標的 精工控股持有的本公司共計9,276 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 5.124%。)。標的股份為無限售條件股份。 (三)股份轉讓價款 1、價格 協議各方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管理,本次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7 元/股,總價款為 25,045.20 萬元(大寫:貳億伍仟零肆拾伍萬貳仟圓整)。 2、支付方式 1)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 3 日內支付 1,000 萬元到轉讓方指定賬戶,作 為本次股份轉讓定金,該筆定金在支付股權轉讓款時,直接抵扣股權轉讓款1,000 萬元。 2)受讓方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本次股份轉讓事宜後 5 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24,045.20 萬元。 (四)標的股份過戶 本協議簽署後 28 日內,各方應按照證券交易所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的規定,共同到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完成將標的股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 在標的股份過戶後,受讓方即成為標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權人,擁有對標的股份完整的處置權和收益權。 (五)過渡期間的權利及義務 1、過渡期,精工鋼構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事項,則標的股份數作相應調整。 2、過渡期內產生的上市公司可分配收益中歸屬於標的股份持有的收益歸轉讓方所有。 (六)本協議書的效力 本協議書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七)其他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上海證券交易所確認標的股份轉讓不滿足合規規定,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導致本協議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次股份轉讓是否能夠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該事項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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