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濟南 交通 法律 經濟 慈善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 2019-06-15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陽光司法 德潤長清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懷某訴孟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爭議焦點:“水滴籌”公益捐款是否應抵扣賠償款

【基本案情】2017年3月11日,郭某駕駛重型倉柵式貨車與孟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致兩車損壞,孟某、乘員懷某不同程度受傷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郭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孟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懷某無事故責任。事發後,懷某被送至醫院救治,花費醫療費71萬餘元。孟某辯稱其通過朋友在公益籌款平臺“水滴籌”發佈懷某求助信息籌得款項20萬餘元,應在其賠款中扣除;懷某認可扣除相關費用後實際收到籌款19萬餘元,已全部用於治療,但認為該款系其同學發佈籌集,不應在孟某賠款中扣除。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 杜傑

【裁判結果】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對於孟某主張的水滴籌款項的歸屬及性質問題,首先,該籌款活動無論是誰發起,但根據其發佈的籌款內容,其目的在於通過發起該活動,聚集社會力量來挽救懷某的生命,幫助懷某走出困境;籌款者的捐贈也是出於對懷某的同情、憐憫,目的在於治療懷某的病情,而非出於對孟某所負債務的幫助。其次,根據法律規定,孟某作為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社會力量對被侵權人的捐贈並非法律規定的可以減輕其責任的情形,因此對孟某要求在賠償款中扣除水滴籌捐贈款項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判決送達後,孟某等向濟南中院提起上訴。濟南中院對該項判決內容予以維持。

典型意義】“水滴籌”作為新興的公益籌款平臺,越來越為人們所熟知,也為更多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帶來了生的希望。其建立的初衷是聚集社會力量來幫助那些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挽救患者生命,幫助患者走出困境。不論發起人是誰,捐款者的目的都是幫助患者,而非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否則就是把捐款者的善心扭曲為侵權人謀利的工具,另外患者獲得籌款後通常也會採取其他方式回饋社會,實現慈善公益的良性循環。因此,在侵權案件中,公益籌款不應抵扣侵權人應承擔的賠償款。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編輯: 孟雪

審核: 商安嶺

公益捐款能否抵扣賠償款?!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判決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