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的小王陷入“套路貸”深淵!借款2萬元,房子被“套”走了

被害人小王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為了解決生活上暫時的困難借款2萬元錢,卻陷入了“套路貸”的深淵。2萬元借款數額,在短短3個月內滾雪球般的增長為天文數字,最後連房子也給了別人,淪落到居無定所的境地......

近日,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小王就是該案的被害人。小王到底是怎麼被“套路”的呢?事情得從2018年的春天說起。

當時,小王的妻子剛剛生完孩子,幸福的小家庭迎來了新的篇章。妻子帶著兒子回老家坐月子,留小王在吉林市跟著老闆蓋彩鋼房賺“奶粉錢”,每個月有七八千元的收入,未來充滿著希望。然而,由於蓋彩鋼房的生意處於淡季,很快小王的收入“縮水”,還面臨失業的風險。愛面子的小王不願意讓妻子擔心,還想繼續給妻子和孩子優質的生活條件,萬般無奈之下,便想到了通過貸款度過危機……

7月初的一天,為錢犯愁的小王在去工作的路上看到電線杆上貼著“無抵押貸款”字樣的小廣告,小王頓時動了心。馬上按照上面的電話撥打過去,接電話的是一個叫“小慶”的人。正是這通電話,給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一通電話的時間,小慶痛快答應了小王的貸款要求,之後還帶他認識了犯罪嫌疑人田某。雙方約定,小王以20天3毛利息向田某借款2萬元。田某給小王轉款2萬元,製造完2萬元流水後,又帶小王取回了7000元,告訴小王這是扣除的“砍頭息”(即當月利息)6000元及1000元手續費,這樣小王到手僅剩1.3萬元。

20天期限將近,小王還是週轉不開,只得又找到田某借款3.5萬元,這次不僅扣除該筆借款的利息,還有上一筆未還錢款的利息、手續費,還有給小慶的中介費1000元,小王最終只拿到了1.8萬元。之後,小王又一次以相同的方式向田某借款2萬元,到手僅有1.3萬元。

然而僅僅過了兩個月,田某聯繫小王索要債務,小王才知道除了利息和手續費,還有逾期每天500元的違約金。而此時,債務總額已經達到15萬餘元。小王無力償還,此時田某卻變了臉,開始了對小王的威逼脅迫,小王走投無路,只能被迫向田某的朋友叢某借款18萬元,月利息七分,並以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的形式,將抵押房屋過戶給叢某,扣除還給田某的部分借款12萬,過戶費、中介費等,小王實際到手1.5萬元。

環環相扣的“套路貸”徹底壓垮了小王,他再也無力償還高額債務了。叢某又對其施以威脅恐嚇,萬般無奈之下,小王只得搬離了抵押房屋。為了2萬元的借款,失去了70多平方米、價值40萬的房子。而此時,小王仍未意識到自己陷入“套路貸”的陷阱。直到2019年3月,妻子和孩子要回到吉林一起生活,小王見再也無法隱瞞,終於將實情告訴了家人,並在家人的支持下向警方報案。

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批准逮捕,叢某外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這起案件是典型的“套路貸”。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發布《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界定“套路貸”的幾種違法行為表現,其中包括按照虛高的“借貸”協議金額將資金轉入被害人賬戶,製造已將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銀行流水痕跡,隨後便採取各種手段將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資金收回,被害人實際上並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貸”協議和銀行流水上顯示的錢款。

檢察官提醒您,“套路貸”環環相扣的“黑”套路,在騙取受害人財物的背後,無不隱藏著防不勝防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方式,從而引發其他犯罪,甚至導致被害人輟學、賣房、自殺等一系列的精神崩潰後果。

盲目借貸有風險,如有借貸需要,一定要選擇正規、審批程序嚴格的銀行,以及監管嚴格的網絡貸款渠道。切勿掉進“套路貸”的陷阱,讓“套路貸”擾亂自己的生活,侵害自身利益。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董鵬宇

編輯:於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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