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銀消費新趨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投資 法律 財經 證券時報 2017-06-16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況

注:

(1)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額。

(3)本基金基金經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額。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將於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開始辦理申購、贖回,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將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金。

興銀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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