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合租鄰居偷走45元戒指 認定盜竊罪獲刑6個月'

戒指 法律 銀行 攝影 不完美媽媽 壹現場 2019-09-12
"

俗話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和租戶同樣要有這份警惕。53歲的男子張某潛入合租戶沙某的房內,將銀行卡和一枚戒指竊走,後經鑑定戒指價值不過45元,且其從銀行卡里取錢未果。9月11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經審理認定張某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9月11日下午2點40分,張某被帶進法庭。


"

俗話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和租戶同樣要有這份警惕。53歲的男子張某潛入合租戶沙某的房內,將銀行卡和一枚戒指竊走,後經鑑定戒指價值不過45元,且其從銀行卡里取錢未果。9月11日,北京石景山法院經審理認定張某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9月11日下午2點40分,張某被帶進法庭。


壹現場丨合租鄰居偷走45元戒指 認定盜竊罪獲刑6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張某於2019年4月11日14時許,在楊莊北區某小區租住房內,從自己租住的房間翻入陽臺,通過後門進入另一租戶沙某的租住的房間內,竊取銀行卡一張,戒指一枚。4月19日16是許,張某欲從竊取的銀行卡里取500元現金,因密碼錯誤未能得逞,之後將銀行卡丟棄在垃圾桶裡。

據介紹,就在張某在銀行準備取現金時,卡的主人沙某的手機響了,提示他有人正在用卡取現金。沙某隨即尋找自己的銀行卡發現不在自己身上隨即報警。4月25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從其租住的房間內起獲所盜竊的戒指一枚。經過鑑定,這枚戒指的價值為45元。

法庭上,張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自己活了53年沒有犯過法,如今已自己眼花耳聾,一時糊塗觸犯了法律,希望能得到改過的機會,並請求法院能讓他參加9月底給孩子舉辦的婚禮。

合議庭經過審議認為,張某所犯盜竊罪罪名成立,依據相關法律判處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 ,並處罰金1000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強

攝影/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強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