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分手,男子就盜刷前女友信用卡,犯盜竊罪獲刑10個月,緩刑一年'

信用卡 銀行 中信銀行 揚州晚報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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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情侶前一天剛分手,男子第二天就從前女友的信用卡上刷走了1.5萬元。寶應男青年小張因犯盜竊罪,被判刑10個月,緩刑一年,並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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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情侶前一天剛分手,男子第二天就從前女友的信用卡上刷走了1.5萬元。寶應男青年小張因犯盜竊罪,被判刑10個月,緩刑一年,並罰款2萬元。

剛分手,男子就盜刷前女友信用卡,犯盜竊罪獲刑10個月,緩刑一年

繪圖 沈江江

小李是寶應人,今年5月18日中午11點半左右,她接到兩條中信銀行的信息,而她並沒有用這張信用卡消費,小李立即打電話給銀行客服詢問,客服告訴小李,她的信用卡有連續3筆消費,每筆都是5000元。小李趕緊找自己的信用卡,發現卡不見了。

小李立刻想到了前男友小張,兩人於前一天剛分手,小李懷疑是小張盜刷了她的信用卡,立即報警。民警在瞭解情況後,打電話給小張,沒想到小張很快承認,小李的信用卡是他刷的。

原來,小李和小張是2018年開始處對象的,在相處的過程中,小李把自己信用卡的密碼告訴了小張。今年4月,小李買車時,曾向小張借過2萬元。後來,兩人一直爭吵不斷,小張感覺兩人快要分手了,擔心分手之後,小李不願還錢,於是從小李的錢包裡偷拿出信用卡,想著如果小李不還錢,他就打算從這張信用卡里把錢刷出來。

5月17日,小李在棋牌室裡打麻將,小張找到棋牌室後,一氣之下把麻將推掉了,拖著小李就往外走,兩人當街扭打起來,最終兩人說好分手。當晚小李就收拾東西回家了,她並不知道信用卡被小張拿出來了。

次日中午,小張在沒有告知小李的情況下,私下用自己的POS機,分3次從小李的信用卡上一共刷走1.5萬元。

近日,寶應法院公開審理了本案,小張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通訊員 車凌雲 陳志翔

記者 劉旺

編輯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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