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復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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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復仇記

前幾天抽空看了一遍電影《肖申克的救贖》,隨後大略的看了看幾個版本的《基督山伯爵》,主要是電影和原著情節出入太大,趁著微信讀書上還有無限卡,用了大約三天的時間,大致又重新讀了一遍原著,原著畢竟是原著,畢竟是一部世界名著,裡面描寫的情節很細微,從年輕的唐戴斯遭人陷害入獄,到獄中的14年,再到後來出獄,一步步經營,一步步去復仇。。。。

如果你去問年輕的唐戴斯,什麼是幸福,他肯定會說:幸福就是出海回來後梅塞苔絲熱烈的擁抱,溫暖的牽手,甜美的誓言和最長的陪伴。唐戴斯曾經是那麼幸福,他有疼愛他的父親,有信任他的老闆,還有心愛的未婚妻。他正直勇敢,善良孝順,意氣風發,有著大有可為的前途。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的美好。

美好的東西在讓人豔羨的同時,也會遭人嫉妒。就在唐戴斯去加泰羅尼亞村見心上人的路上,有三個人卻心懷鬼胎,密謀怎麼去拆散這對情侶。世態炎涼,也涼不過人心,他們為了一己私利,在唐戴斯訂婚的前一天把憑空捏造的舉報信投入了信箱。

唐戴斯是清白的,換做任何一個檢察官,都不會讓他坐穿牢底。可這個檢察官恰恰是有利害關係的維爾福。都是在訂婚的當天,讓兩個人的命運有了交集。當看到船長委託送的信後,檢察官慌了,當即做了決定。讓一個人絕對不吐露祕密,只有一個方法。把唐戴斯關押到伊夫堡,是最保險,也是最可靠的。對維爾福來說,這幾乎沒有成本,而且還是一個難得的升遷機遇。他曾經痛恨父親影響了他的政治生涯,這一次,他一定要打一個漂亮的翻身仗。在政治上,沒有感情,只有利益。

讓你坐十四年牢,出獄時能富可敵國,但代價是失去最愛的人,你願意嗎?我想除了視財如命的唐格拉爾,任何人都不會這麼選擇吧。失去自由,與未婚妻咫尺天涯。在伊夫堡暗無天日的日子裡,度日如年。每個人都經歷過悲傷,痛苦甚至絕望,但這種日子,即使心理素質強大如基督山伯爵,也不想再回憶起吧。

你所經歷的所有苦難,教會了你快速地成長。曾經不經世事的翩翩少年,在多年的地牢生活和法里亞神甫的教導下,漸漸成為了一個理性睿智、頑強堅毅的復仇者。等待和希望,此後成為了唐戴斯的人生信條。正是由於等待,才讓伊夫堡少了一個由於悲觀厭世而自殺的犯人;希望則給了含冤入獄的年輕人活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基督山伯爵復仇的過程,經過了長達十年的佈局和策劃,每個環節都堪稱完美。首先是卡德魯斯。基督山並不是一個完全沒有感情的人,對於曾經的恩人,在莫雷爾陷入絕境的時候,鼎力相助,把瀕臨破產的莫雷爾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而卡德魯斯,則完全是咎由自取。在小酒館裡,卡德魯斯並沒有勸阻唐格拉爾和費爾南,可以說他是良心未泯,沒有支持他們寫匿名信,但由於天生的嫉妒心,他反而抱著看熱鬧的心態,看著兩個居心叵測的同伴一步一步要把唐戴斯置於死地而不勸阻。他不是罪魁禍首,也算不上唐戴斯真正的仇人。但自作孽不可活,在他貧困潦倒時,基督山伯爵摒棄前嫌,化身神甫給了他一塊鑽石,五萬法郎,或許不能讓他錦衣玉食,卻能讓他擺脫當下的困境。可他卻並不因此滿足,而是為了更多的錢殺了一個無辜的人。邪惡的種子只要種下,在合適的環境就會很快生根發芽。人在做天在看,報應在香榭麗舍的伯爵府上終於來了。不知道他死前知道了基督山伯爵真實身份的時候,是什麼感想?嫉妒會讓人喪失理性,會完完全全毀掉一個人。到底是性格改變命運,還是命運決定性格呢?

貪慾和嫉妒,是一切的原罪。唐格拉爾是一個典型的利己主義者。從為了當“法老號”船長而誣陷唐戴斯,到一步步鑽營投機,唐格拉爾一躍成了一位銀行家。視財如命的他,在莫雷爾落難時,冷漠的拒絕了曾經大力提攜他的僱主的求助;為了錢,他娶了一個並不愛但有錢的女人;為了挽救自己的快要衰敗的生意,他毀掉了女兒和阿爾貝的婚約,轉而想和所謂的親王聯姻。在唐格拉爾的世界裡,沒有親情,沒有愛情,婚姻就是生錢的工具,錢就是生命,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貪心不足蛇吞象,在用金錢維繫的畸形的家庭關係裡,一旦家財散盡,就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費爾南和唐格拉爾是一類人。極度的自私,親手毀掉了所愛之人的幸福。如果這算是被愛情矇蔽了的話,那背叛和殺死阿里,投敵叛國,那就一定會讓人神共憤了吧。最後妻子和兒子離他而去,自己飲彈自盡,也算是血債血償,自食其果了。

這是一個有關復仇的故事。關於結局,基督山用不同的方式讓每個曾經傷害過他的人都有了應有的後果,快意恩仇,淋漓盡致。但是復仇並不是人活著所擁有的全部的意義。基督山伯爵,曾經以為能和天主匹敵,最終卻認識到天主掌握著一切。這位勇敢的鬥士,最終找到了人生作用的所在和生命的真諦:這個世界上無所謂幸福,也無所謂不幸,有的只是一種境況和另一種境況的比較,如此而已。只有體驗過極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嚐到極度的幸福。只有下過死的決心的人,才會知道活著有多好。

這是一部可以稱之為偉大的作品,怎麼誇都不會過譽。後來的《越獄》、《肖申克的救贖》,甚至金庸的武俠裡都有這本書的影子。大仲馬能安葬在先賢祠,不是沒有原因的。不得不佩服他敘事的能力,能把一個聽來的故事寫的有血有肉而又跌宕起伏,行雲流水,絲絲入扣。沒有大段的說教,宏大的架構,離奇的情節,卻又讓人看得欲罷不能,熱淚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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