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找人替考 30人上法庭'

駕照考試 法律 刑法 達州 四川 鵝掌柴 洪雅檢察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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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法治報

達州審理一起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案

14日,達州市通川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達州市通川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謝某等30人犯組織考試作弊罪、代替考試罪一案。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將考試作弊罪引入刑法後,達州市首例組織分工明確、參與人數多、社會影響大的考試作弊案。由於控辯雙方爭議較大,該案庭審過程持續兩日。

案情替外省人考駕照

受理該案後,通川區法院高度重視,並及時通知通川區法律援助中心為22名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為提高庭審效率,明確審判重點,7月16日,通川區法院組織控辯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謝某等30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全部參加。會上,控辯雙方對本案程序性事項交換了意見,簡要出示了相關證據並發表了意見,合議庭歸納了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江某、杜某華共謀從事機動車滿分學習考試作弊業務,江某負責聯繫並提供外省、市機動車滿分學習考試業務,杜某華負責具體考試操作。隨後,杜某華與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車管所負責滿分學習考試業務的職工謝某商議並取得同意,組織替考人代替外省機動車駕駛員參加考試。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江某提供業務給杜某華,共操作成功72人次,江某通過微信向杜某華轉賬90餘萬元。杜某華找到車管所的謝某、陳某來、雷某分別違規操作讓替考人員參加考試25人次、10人次、5人次。此外,被告人雷某違規處理扣滿12分銷分業務2起。被告人趙某受謝某、杜某華等人安排,共計幫助100餘人次作弊,獲利4萬餘元。

庭審30人被追究刑責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謝某等30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中,被告人謝某、江某、杜某華等12人應以組織考試作弊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熊某文等18人代替他人蔘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應當以代替考試罪追究刑事責任。龐某等19人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江某等10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合議庭引導控辯雙方重點圍繞各被告人的獲利金額、是否劃分主從犯及各被告人的作用大小、被告人杜某華等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節等焦點問題展開辯論,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莊重有序。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考試中跨區域聯繫、遠程作弊、網絡作弊的情況日益突出,並呈現出“多人對多人”的集團作案方式,形成了“術業專攻”的利益鏈,嚴重擾亂了考場秩序、妨害考試公平。通川區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嚴厲打擊組織考試作弊行為和替考行為,對犯罪分子產生了極強的震懾力,為嚴肅考紀、整頓考風、樹立考德起到了積極作用。陳曦郭婭男記者譚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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