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0歲不到,公辦教師,年富力強!學校不給我排課,有貓膩!”
有些地方的中小學在職公辦教師忽然發現自己無課可上了。離開教室的老師,猶如離開車間的工人,離開土地的農民,心裡特別不是滋味兒。有些暫時沒有上崗的老師私底下懷...
6月1日人社部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對今年教師職稱評聘中的師德要求、論文要求、農村教師的學歷要求等作了明確規定。讓我們看看有什麼新的變化。
1、師德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制”
堅持把師德放在中小學教師評價的首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徵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2、論文不再作為限制性條件,更加註重工作實績
注重考察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更加符合一線教師工作實際,切實改變過分強調學歷、論文的傾向,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探索以教案、研究報告、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
3、中小學教師評正高級希望增大
要進一步完善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發揮正高級教師在城鄉各地區的引領作用,讓更多優秀教師“跳一跳能夠得著”。
4、偏遠農村學校教師論文不作要求,學歷放寬,提高教齡考核權重
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可放寬學歷要求,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側重考察其工作業績,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
5、嚴查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嚴厲查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學校領導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日常考核和聘後管理,通過崗位聘用、崗位考核、競爭上崗、解聘辭聘,建立退出機制,實現能上能下。
附:人社廳發〔2017〕67號通知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