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交通 新能源汽車 能源 濱州 新能源 技術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9-08-25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在前期廣泛宣傳的基礎上,10月1日,我市將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8月19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上路,開展宣傳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政策,並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在前期廣泛宣傳的基礎上,10月1日,我市將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8月19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上路,開展宣傳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政策,並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今年前7個月,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起數和受傷人數分別佔總數的22%和36%

據瞭解,所謂的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等)。

由於低速電動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其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存在生產經營無序、車輛無牌上路、駕駛人無證駕駛等問題,駕駛人以老年人為主,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記者瞭解到,很多低速電動車銷售時打著“新能源車”的旗號,但事實上並不符合。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和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這些所謂的“新能源電動車”是在2012年國務院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就已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即不達安全技術標準,又不具備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因此不能辦理機動車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據此前媒體報道相關部門在2017年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在我市,今年1-7月份,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900餘起,佔事故總數的22%,受傷人數2490人,佔全部交通事故的36%。

同時,此類車輛不能申領號牌,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相應保障。

此外,低速電動車駕駛員以老年人居多,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很多時候不按道路交通規則行駛,也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8月19日下午,記者在市區黃二渤十附近看到,來來往往的低速電動車著實不少,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低速電動車佔用超車道“龜速前進”、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屢屢“上演”,影響了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在教育勸導的基礎上,市區10月1日起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8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目前,專項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在市區主要以教育勸導為主,向廣大市民宣傳低速電動車相關政策要求,提醒低速電動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低速電動車。

但民警介紹,對現場查處的低速電動車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由駕駛員寫下承諾書,承諾不再駕駛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機動車駕駛證的學習駕駛證後,退還車輛。

據民警介紹,我們宣傳和暫扣車輛的目的,在於廣而告之,讓廣大市民自覺不再購買和駕駛低速電動車,控制低速電動車增量。

10月1日,我市將在市區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並逐步擴大禁行區範圍。

相關民警介紹,這些車輛本身設計定位就是景區等特定地點使用,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行駛的標準,因而不能駛入禁行區的。

對於闖入禁行區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現場查處的闖禁行交通違法,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給予駕駛人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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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廣泛宣傳的基礎上,10月1日,我市將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8月19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上路,開展宣傳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政策,並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今年前7個月,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起數和受傷人數分別佔總數的22%和36%

據瞭解,所謂的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等)。

由於低速電動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其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存在生產經營無序、車輛無牌上路、駕駛人無證駕駛等問題,駕駛人以老年人為主,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記者瞭解到,很多低速電動車銷售時打著“新能源車”的旗號,但事實上並不符合。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和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這些所謂的“新能源電動車”是在2012年國務院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就已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即不達安全技術標準,又不具備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因此不能辦理機動車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據此前媒體報道相關部門在2017年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在我市,今年1-7月份,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900餘起,佔事故總數的22%,受傷人數2490人,佔全部交通事故的36%。

同時,此類車輛不能申領號牌,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相應保障。

此外,低速電動車駕駛員以老年人居多,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很多時候不按道路交通規則行駛,也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8月19日下午,記者在市區黃二渤十附近看到,來來往往的低速電動車著實不少,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低速電動車佔用超車道“龜速前進”、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屢屢“上演”,影響了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在教育勸導的基礎上,市區10月1日起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8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目前,專項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在市區主要以教育勸導為主,向廣大市民宣傳低速電動車相關政策要求,提醒低速電動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低速電動車。

但民警介紹,對現場查處的低速電動車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由駕駛員寫下承諾書,承諾不再駕駛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機動車駕駛證的學習駕駛證後,退還車輛。

據民警介紹,我們宣傳和暫扣車輛的目的,在於廣而告之,讓廣大市民自覺不再購買和駕駛低速電動車,控制低速電動車增量。

10月1日,我市將在市區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並逐步擴大禁行區範圍。

相關民警介紹,這些車輛本身設計定位就是景區等特定地點使用,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行駛的標準,因而不能駛入禁行區的。

對於闖入禁行區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現場查處的闖禁行交通違法,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給予駕駛人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對已購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

鑑於低速電動車給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帶來的影響,2018年11月,工信部、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2018年12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文件,出臺《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將低速電動車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重點,依據清理整頓的時間節點,分步驟劃定禁、限行區域,嚴查闖禁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努力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載客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營運載客的四輪和三輪電動車。制定在用車輛處置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為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按照國家、省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8月15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轄區內部署開展了低速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以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為查處重點,以市及各縣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區域,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交警支隊將著重在車站、商業中心、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低速電動車聚集區域增派警力,並加強早晚高峰時段城市支路、街道等低速電動車集中通行道路的動態巡邏管控,積極配合交通、城管等有關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對查處的涉嫌非法營運車輛,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處理;對查處的利用低速電動車非法擺攤經營違法行為,由住建(城管)部門依法處罰。

按照三年過渡期要求,交警支隊將積極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來源:濱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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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廣泛宣傳的基礎上,10月1日,我市將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8月19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上路,開展宣傳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政策,並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今年前7個月,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起數和受傷人數分別佔總數的22%和36%

據瞭解,所謂的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等)。

由於低速電動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其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存在生產經營無序、車輛無牌上路、駕駛人無證駕駛等問題,駕駛人以老年人為主,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記者瞭解到,很多低速電動車銷售時打著“新能源車”的旗號,但事實上並不符合。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和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這些所謂的“新能源電動車”是在2012年國務院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就已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即不達安全技術標準,又不具備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因此不能辦理機動車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據此前媒體報道相關部門在2017年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在我市,今年1-7月份,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900餘起,佔事故總數的22%,受傷人數2490人,佔全部交通事故的36%。

同時,此類車輛不能申領號牌,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相應保障。

此外,低速電動車駕駛員以老年人居多,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很多時候不按道路交通規則行駛,也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8月19日下午,記者在市區黃二渤十附近看到,來來往往的低速電動車著實不少,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低速電動車佔用超車道“龜速前進”、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屢屢“上演”,影響了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在教育勸導的基礎上,市區10月1日起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8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目前,專項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在市區主要以教育勸導為主,向廣大市民宣傳低速電動車相關政策要求,提醒低速電動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低速電動車。

但民警介紹,對現場查處的低速電動車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由駕駛員寫下承諾書,承諾不再駕駛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機動車駕駛證的學習駕駛證後,退還車輛。

據民警介紹,我們宣傳和暫扣車輛的目的,在於廣而告之,讓廣大市民自覺不再購買和駕駛低速電動車,控制低速電動車增量。

10月1日,我市將在市區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並逐步擴大禁行區範圍。

相關民警介紹,這些車輛本身設計定位就是景區等特定地點使用,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行駛的標準,因而不能駛入禁行區的。

對於闖入禁行區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現場查處的闖禁行交通違法,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給予駕駛人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對已購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

鑑於低速電動車給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帶來的影響,2018年11月,工信部、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2018年12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文件,出臺《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將低速電動車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重點,依據清理整頓的時間節點,分步驟劃定禁、限行區域,嚴查闖禁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努力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載客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營運載客的四輪和三輪電動車。制定在用車輛處置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為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按照國家、省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8月15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轄區內部署開展了低速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以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為查處重點,以市及各縣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區域,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交警支隊將著重在車站、商業中心、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低速電動車聚集區域增派警力,並加強早晚高峰時段城市支路、街道等低速電動車集中通行道路的動態巡邏管控,積極配合交通、城管等有關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對查處的涉嫌非法營運車輛,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處理;對查處的利用低速電動車非法擺攤經營違法行為,由住建(城管)部門依法處罰。

按照三年過渡期要求,交警支隊將積極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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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記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交警部門已經上路,開展宣傳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政策,並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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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7個月,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起數和受傷人數分別佔總數的22%和36%

據瞭解,所謂的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等)。

由於低速電動車安全性能及防護性能低,其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存在生產經營無序、車輛無牌上路、駕駛人無證駕駛等問題,駕駛人以老年人為主,近年來道路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

記者瞭解到,很多低速電動車銷售時打著“新能源車”的旗號,但事實上並不符合。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和城市觀光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這些所謂的“新能源電動車”是在2012年國務院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就已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即不達安全技術標準,又不具備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因此不能辦理機動車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據此前媒體報道相關部門在2017年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在我市,今年1-7月份,全市低速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2900餘起,佔事故總數的22%,受傷人數2490人,佔全部交通事故的36%。

同時,此類車輛不能申領號牌,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相應保障。

此外,低速電動車駕駛員以老年人居多,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很多時候不按道路交通規則行駛,也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8月19日下午,記者在市區黃二渤十附近看到,來來往往的低速電動車著實不少,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低速電動車佔用超車道“龜速前進”、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屢屢“上演”,影響了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在教育勸導的基礎上,市區10月1日起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8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目前,專項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在市區主要以教育勸導為主,向廣大市民宣傳低速電動車相關政策要求,提醒低速電動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低速電動車。

但民警介紹,對現場查處的低速電動車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由駕駛員寫下承諾書,承諾不再駕駛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機動車駕駛證的學習駕駛證後,退還車輛。

據民警介紹,我們宣傳和暫扣車輛的目的,在於廣而告之,讓廣大市民自覺不再購買和駕駛低速電動車,控制低速電動車增量。

10月1日,我市將在市區劃定禁行區,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並逐步擴大禁行區範圍。

相關民警介紹,這些車輛本身設計定位就是景區等特定地點使用,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行駛的標準,因而不能駛入禁行區的。

對於闖入禁行區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現場查處的闖禁行交通違法,按照“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給予駕駛人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

【熱點關注】10月1日起濱州將劃定禁行區 嚴禁低速電動車駛入

對已購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

鑑於低速電動車給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帶來的影響,2018年11月,工信部、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2018年12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文件,出臺《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將低速電動車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重點,依據清理整頓的時間節點,分步驟劃定禁、限行區域,嚴查闖禁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努力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載客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營運載客的四輪和三輪電動車。制定在用車輛處置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為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按照國家、省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8月15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轄區內部署開展了低速電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以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為查處重點,以市及各縣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區域,對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民警介紹,交警支隊將著重在車站、商業中心、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低速電動車聚集區域增派警力,並加強早晚高峰時段城市支路、街道等低速電動車集中通行道路的動態巡邏管控,積極配合交通、城管等有關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對查處的涉嫌非法營運車輛,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處理;對查處的利用低速電動車非法擺攤經營違法行為,由住建(城管)部門依法處罰。

按照三年過渡期要求,交警支隊將積極引導在用超標車輛逐步退出,對群眾已經購置的超標低速電動車,設置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三年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須取得相應車型駕駛資質,否則按無證駕駛予以處罰。三年過渡期後,不符合登記情形的超標電動車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否則依法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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