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高峰時段環蘭高速實行部分貨車限時通行

交通 貨車 高峰 刑法 甘肅公安交警 甘肅公安交警 2017-09-27

為有效提高環蘭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甘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決定於2017年10月1日、10月8日在環蘭高速公路交通高峰時段實行部分貨車限時通行。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部分貨車,包括三軸(含)以上大型貨車、重型半掛車、商品車運輸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二、限時通行時間為10月1日6時至15時,10月8日12時至22時。

三、限時通行路段為連霍高速公路(G30)忠和樞紐立交至青蘭高速公路(G22)定西十八里鋪樞紐立交。

四、建議繞行路線:

“十一”長假高峰時段環蘭高速實行部分貨車限時通行1.限時通行期間,由新疆、酒泉駛往平涼、陝西方向的限行貨車,由連霍高速公路(G30)雙塔樞紐立交駛入定武高速公路(G2012營雙段),經寧夏中衛、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十一”長假高峰時段環蘭高速實行部分貨車限時通行2.由陝西、平涼駛往武威以西方向的限行貨車,由陝西咸陽駛入福銀高速公路(G70),經甘肅平涼、寧夏固原沿定武高速公路(G2012營雙段)駛入連霍高速公路(G30)通行;

“十一”長假高峰時段環蘭高速實行部分貨車限時通行3.由青海方向駛往平涼、陝西方向的限行貨車,由京藏高速公路(G6)經寧夏固原沿福銀高速公路(G70)通行。

五、運輸成品油、天然氣的車輛要儘可能避開“十一”假期交通流量高峰時段、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和長距離隧道、隧道群通行。

六、2017年10月1日0時至10月8日24時,全省暫停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審批,對甘肅省境內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臨時管控,不得上道路行駛。

七、違反限時通行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對違反限時規定又不聽勸阻或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2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甘肅省高速公路 “12122” 報警救援電話、“96969”客服電話將24小時提供諮詢、報警救援服務。

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甘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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