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警升級設備亂用遠光燈將抓拍

交通 攝像機 社會 魯中晨報 魯中晨報 2017-09-19

淄博交警升級設備亂用遠光燈將抓拍

違法行為代碼11021,對應著不按規定使用車燈,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11021這一代碼,將很快出現在淄博駕駛人的罰單上。

開車亂用遠光燈,遭人恨的指數,絕對可以在駕車陋習中名列三甲。據統計,夜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比白天大1.5倍,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發生在夜間。更讓人吃驚的是,統計顯示,30%-40%的夜間車禍緣於亂用遠光燈。

9月16日,臨淄交警通過官方微信推送了一條關於亂用遠光燈的專題,臨淄交警部門正在調試各路口的攝像機抓拍功能,對於抓拍測試時存在的漏洞進行系統維修整合。設備的全新升級意味著,不久以後,交警部門將對夜間亂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

交警部門介紹,對於日常交通違法行為例如闖紅燈、壓線、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的違法行為的篩選,街頭的電子警察已經可以做到比較系統準確地抓拍。現在的設備調試升級,就是要將亂用遠光燈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列入抓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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