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了!萬州男子借朋友的車開,結果被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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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周志華 通訊員 張勇 文/圖)借車,無論是司機還是車主都遇到過這樣的事兒。但如果在借車時,不注意檢查相關證件,就容易出大麻煩。8月28日,駕駛員朱某就因借來朋友的車開車上路,結果涉嫌多起交通違法行為,將被記15分,駕駛證還要被降級。

8月28日上午11時許,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鐘鼓樓大隊民警在幸福路開展路檢路查時,一輛藍灰色客車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

“你好,例行檢查,請出示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證件時,駕駛人卻說出來匆忙,忘了帶駕駛證。

經民警核查,駕駛人姓朱,持有B2駕駛證。但朱某駕駛的車輛是黃色號牌,屬於中型普通客車,按照規定,中型普通客車需要B1駕駛證才可以駕駛。

據介紹,朱某持有的B2駕駛證只可以駕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重型、中型專項作業車,以及C1、C2、C3、C4、M駕駛證准予駕駛的車型,不可以駕駛中型普通客車。

朱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準駕車型不符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朱某所駕駛的車輛也有問題。

朱某所駕駛的渝CK02**中型普通客車今年6月份就已經檢驗到期,一直沒有進行檢驗,而且還涉嫌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為什麼沒有及時檢車呢?”民警問道。

朱某告訴民警,這輛車是他找朋友借的,上路前沒有仔細查看手續,自己疏忽了。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民警依法扣留了朱某駕駛的車輛。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朱某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將被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中型載客車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

同時,如果朱某的B2駕駛證被記滿12分,還將被降級為C1M駕駛證。而車輛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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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周志華 通訊員 張勇 文/圖)借車,無論是司機還是車主都遇到過這樣的事兒。但如果在借車時,不注意檢查相關證件,就容易出大麻煩。8月28日,駕駛員朱某就因借來朋友的車開車上路,結果涉嫌多起交通違法行為,將被記15分,駕駛證還要被降級。

8月28日上午11時許,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鐘鼓樓大隊民警在幸福路開展路檢路查時,一輛藍灰色客車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

“你好,例行檢查,請出示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證件時,駕駛人卻說出來匆忙,忘了帶駕駛證。

經民警核查,駕駛人姓朱,持有B2駕駛證。但朱某駕駛的車輛是黃色號牌,屬於中型普通客車,按照規定,中型普通客車需要B1駕駛證才可以駕駛。

據介紹,朱某持有的B2駕駛證只可以駕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重型、中型專項作業車,以及C1、C2、C3、C4、M駕駛證准予駕駛的車型,不可以駕駛中型普通客車。

朱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準駕車型不符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朱某所駕駛的車輛也有問題。

朱某所駕駛的渝CK02**中型普通客車今年6月份就已經檢驗到期,一直沒有進行檢驗,而且還涉嫌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為什麼沒有及時檢車呢?”民警問道。

朱某告訴民警,這輛車是他找朋友借的,上路前沒有仔細查看手續,自己疏忽了。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民警依法扣留了朱某駕駛的車輛。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朱某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將被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中型載客車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

同時,如果朱某的B2駕駛證被記滿12分,還將被降級為C1M駕駛證。而車輛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虧大了!萬州男子借朋友的車開,結果被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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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周志華 通訊員 張勇 文/圖)借車,無論是司機還是車主都遇到過這樣的事兒。但如果在借車時,不注意檢查相關證件,就容易出大麻煩。8月28日,駕駛員朱某就因借來朋友的車開車上路,結果涉嫌多起交通違法行為,將被記15分,駕駛證還要被降級。

8月28日上午11時許,萬州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鐘鼓樓大隊民警在幸福路開展路檢路查時,一輛藍灰色客車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

“你好,例行檢查,請出示你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證件時,駕駛人卻說出來匆忙,忘了帶駕駛證。

經民警核查,駕駛人姓朱,持有B2駕駛證。但朱某駕駛的車輛是黃色號牌,屬於中型普通客車,按照規定,中型普通客車需要B1駕駛證才可以駕駛。

據介紹,朱某持有的B2駕駛證只可以駕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重型、中型專項作業車,以及C1、C2、C3、C4、M駕駛證准予駕駛的車型,不可以駕駛中型普通客車。

朱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準駕車型不符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朱某所駕駛的車輛也有問題。

朱某所駕駛的渝CK02**中型普通客車今年6月份就已經檢驗到期,一直沒有進行檢驗,而且還涉嫌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為什麼沒有及時檢車呢?”民警問道。

朱某告訴民警,這輛車是他找朋友借的,上路前沒有仔細查看手續,自己疏忽了。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民警依法扣留了朱某駕駛的車輛。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朱某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將被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中型載客車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

同時,如果朱某的B2駕駛證被記滿12分,還將被降級為C1M駕駛證。而車輛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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