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交警公佈2人“終生禁駕” 其中1人事故逃逸1人醉駕

交通 刑法 法制 社會 井岡山報融媒體 2017-06-15
青原交警公佈2人“終生禁駕” 其中1人事故逃逸1人醉駕

中國江西網吉安訊 記者周茜報道:6月13日,吉安市交警支隊青原大隊公佈2人“終身禁駕”,其中,1人因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1人因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2015年2月11日21時20分許,黃志清駕駛贛DR5813號小轎車沿吉安市青原區105國道由北往南行駛至1926KM+500M路段與前方同方向行駛的由肖茂富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傷的和肖茂富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後,黃志清肇事逃逸,棄車離開現場。

2016年3月30日20時13分許,王文全酒後駕駛贛D94095小型麵包車沿青原區正氣路由南往北行駛至公略路十字交叉路口時,與一位由西向東步行在該路口南側斑馬線的行人周可珍相撞,造成周可珍當場死亡,贛D94095小型麵包車受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當晚21時51分許,王文全來青原交警大隊投案自首,交警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測試。經檢測,駕駛人王文全的呼氣酒精含量為106.6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據悉,終生禁駕是指當事人被永遠剝奪駕駛機動車的資格,這是對駕駛人最嚴厲的一種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兩種違法犯罪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大,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後果嚴重,故當事人除了被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終生不得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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